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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文臣和太监

来源:网络 时间:2017-08-29 15:22
  明朝政局的“三角恋”:皇帝、文臣和太监  《皇帝、文臣和太监》作者:十年砍柴第一编皇帝之专政  明朝的三只“蚂蚱”  文/韩晗  历史学家曹聚仁先生说,大学里有三种力量,教师,学生和行政,如果任意两方合作起来对付第三方,第三方就完蛋。另一位西方思想家哈贝玛斯说,在行政、司法与立法中,绝对不能出现二合一的局面
崇祯很器重的守城太监,后开门投降的曹化淳等。
  崇祯尸体被李闯军队发现后,停灵数天,《烈皇小识》载这些已投降的旧臣对先帝尸体的表现,“诸臣哭拜者三十人,拜而不哭者六十人,余皆睥睨过之。”——斜着眼睛瞟一眼就过去了,人情如此之薄!
  据《明季北略》记载,崇祯梓宫暂厝在紫禁城北面的河边,两个和尚自愿前来为大行皇帝超度,李自成的两大重要部属宋献策和李岩经过此地。岩对宋说:“何以戴纱帽的反不如和尚?”宋回答:“那些纱帽原是陋品,并不是和尚之品比官员强。”李岩再问:“明朝选士,由乡试而会试,由会试而廷试,然后观政候选,可谓严格之至。为什么国家有事,报效之人不能多见也?”宋献策的回答是:明朝的国政,误在重制科,循资格。因此国破君亡,鲜见忠义。满朝公卿谁不享朝廷高爵厚禄?一旦君父有难,皆各思自保。新进者心想,我功名实非容易,二十年灯窗辛苦,才博得一纱帽上头。一事未成,哪有马上死的道理?此制科之不得人也。其旧任老臣又思忖,我官居极品,亦非容易。二十年仕途小心,方得到这地位,大臣非止一人,我就算一人死了也于事无补。此资格之不得人也。二者皆认为功名是自家挣来的,所以全无感戴朝廷之意,无怪其弃旧事新,而漫不相关也。
  这段对话,未必是信史,但多少反映当时一些有见识的士人对明朝情感之冷薄。科举是表面上的原因,本来明室仅仅把八股制艺作为笼络也是控制读书人的手段,读书人也只把它作为敲门砖。所谓忠义之说,远不能遮掩利益驱动的本质。所谓明朝养士三百年的“养”,和用草料养牛马差不多,多数士人哪会给它尽忠?
  清代定鼎中原后,追赠崇祯的谥号为“庄烈帝”,帝王死于宫外者为“庄”,而自杀很符合“烈”字。崇祯皇帝既不像汉献帝那样懦弱,也不像隋炀帝那样残暴,也不像南唐李后主、宋徽宗那样醉心于诗词书画而荒了国政,而是很敬业、颇思进取、一直想匡正爷爷万历、哥哥熹宗执政时的过失。因此崇祯的死更具有悲剧意义,比其他亡国之君博得了更多的同情。
  明朝养士三百年,最后大敌当前,这些食朝廷俸禄的人很多都这个样子,当然可以说这些人无耻、软弱。可他们天生就这样无耻吗?同样是读书人,宋末士大夫表现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气度足让明朝士人汗颜。同样读孔孟书,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我们要比较一下宋、明两代养士的差别。
  宋代最后一个皇帝赵昺和崇祯帝相比,同样是自杀,却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不是凄凉而是悲壮。大明和李自成军事力量的对比,远不如南宋和蒙元军事力量对比那样悬殊。蒙元是在扫平欧亚大陆,歼灭金、西夏,降服吐蕃、大理之后,包抄了疆土狭小的南宋。以武力最鼎盛时的蒙元来攻击弱小的宋,就如今日超级大国美国进攻伊拉克一样,胜负早定。即使这样,南宋独自抗击了蒙元几十年,直到1279年,宋朝君臣退守南海边的崖山。蒙元水师逼近,宋军在张世杰的指挥下,打了一场惨烈无比的“崖山保卫战”,因力量过于悬殊而失败。丞相陆秀夫背着八岁的小皇帝蹈海自杀。史载:“后宫诸臣,从死者众。”“越七日,尸浮海上者十万余人。”大战中与帝室失散的张世杰知道少帝已死后,领着船队再度出海,航至海陵岛一带海面时遇飓风溺死海中。
  张世杰、陆秀夫和在北京就义的文天祥被后人称为“宋末三杰”。而为大宋殉葬的士人远不止这三人,蒙古兵攻陷潭州(今长沙)时,岳麓书院几百个儒生全部战死。
  而明代呢?皇帝自杀时,身边连半个陆秀夫都找不到。清兵南下时,投降的大臣一个接一个,前赴后继。江南一些缙绅起兵主要是以复社文人做领导,他们大多是不受重用或闲呆在家中的在野知识分子,如陈子龙,夏允彝夏完淳父子。如唐世桢,一个没有功名的读书人,清兵下江南后,跟随唐王抗清,最后被清廷杖死。《研堂见闻杂录》感慨:“忠臣烈士,不出于缙绅,而出于一青衿弟子,不出于食禄大臣,而出于偏藩几日之薄官,其为明朝结三百年之报,惟公一人矣。”而东南文人领袖钱谦益,口口声声要殉国。待到国亡时,小老婆柳如是劝他投河以成大节,钱说水太凉了,以后再说。他最终还是投降了清朝,没当成陆秀夫。连后来的清代皇帝也瞧不起这些投降的大臣,说汉族文人太柔弱,让他们入了《贰臣传》。
  明末文人无耻者、贪生怕死者众多,而整个大明,提倡理学是不遗余力的。读书人从小接受的是做忠臣孝子的名教教育,在旌表贞烈之士上,明代的皇帝花的功夫最多,可是他们培养出许多洪承畴和钱谦益。
  明代的教育为什么失败?关键是统治者并没有尊重文人,他们没有真正把文人当成有独立意识的人来对待,而是当成奴才来处置。明廷所要培养读书人的忠,乃是忠于一家一姓、带有奴性的忠,而非爱社稷、护百姓的大忠。
  可以说,从开国皇帝朱元璋开始,除了其间有孝文帝、仁宗、宣宗几个对文人不错的皇帝外,大多数皇帝和文人的关系是非常紧张的。朱元璋几乎是有意识地、有计划地改造文人,让文人的自尊扫地,气节不存。他动不动就打大臣的屁股,他赋予太学以下各类官学的管理人员有任意侮辱读书人人格的权力。到了他的儿子朱棣,更是变本加厉,灭忠于建文帝的方孝孺十族。
  方孝孺的灭族是当权者在向天下的知识层昭示一个道理:不要忠于道统和原则,而是要忠于最终的胜利者。
  明初朱元璋父子用侮辱人格的方式来对待士人。经过仁宗、宣宗等相对仁厚的皇帝执政,士人的正气也渐渐地又被培植起来,打屁股不再是耻辱,因为直谏而被杖,倒是一件足以自傲的荣誉。孟森先生说:“至明之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倾慕,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所养成之美俗。”(《明史讲义》)
  真正对士气产生根本性摧残的事情是明中叶以后两件大事:嘉靖朝严嵩当权杀直谏大臣,天启朝魏忠贤当权杀东林党人。此后虽有复社上接东林、匡正士风的努力,但一切来得太晚,真正能显达的总是那些无耻的文人,明朝士林演化成严重的逆淘汰生态。
  先说严嵩杀谏臣。严嵩父子当权时,杨继盛上书劾严嵩“十大罪”,被定为死罪,行刑的那天,围观民众皆流泪为之送行。高阳为此评论道:“明朝杀谏臣,自此而始;反激排荡,致使言路趋于偏激,由意气而戾气,国亡始息。说严嵩是明朝第一罪臣,亦不为过。然而此养奸纯出于世宗的姑息,世有亡国之君,乃有亡国之臣,于此又得一明证。”
  魏忠贤诛杀东林党人是明史上对士大夫最大的一次围剿,为首的是魏公公,但依附他而报私仇的文臣也不少,东林党人在政治斗争的技术层面几乎是不合格的,纯粹靠一股浩然正气支撑,而阉党控制了皇帝,又掌握了能随便把人处死的东厂和锦衣卫。东林党诸君子被拷掠的惨状,可说是空前绝后。东林党被灭后,士大夫正气几乎荡然无存。死在北镇抚司狱的东林党人之一黄尊素,他的儿子,就是那位明末有名的思想家黄宗羲,对君权提出质疑,对一家一姓的王朝不复有父辈的愚忠,他们对异族入侵、文化毁灭感到痛心,但对朱家皇朝的完蛋并不痛惜。这不能说没有父辈遭遇带给他的教训。
  这样有计划既“杀儒”又“辱儒”的王朝,哪怕把理学的地位抬得再高,让读书人念再多的孔孟圣贤之说,也只能培养一大批善于讲假话、作秀的文人。一个国家到了知识层无耻的地步,那就没救了,最后只能是“桃花扇底送南朝”,读书人的气节还不如妓女。
  而宋代和明代相比,则是相当尊重文人的。陈寅恪说:“欧阳永叔少学韩昌黎之文,晚撰五代史记,作义儿冯道诸传,贬斥势利,尊崇气节,遂一匡五代之浇漓,返之淳正。故天水一朝之文化,竟为我民族遗留之瑰宝,孰谓空文于治道学术无裨益耶?”宋代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和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正相反,朱元璋是想方设法来打击文人的气节,而赵匡胤则是想方设法来赢得文人的心,甚至给后世继位者立下具有宪法权威性的遗诏,规定不能以言论来杀文人。宋代养士三百多年,尽管王朝武力一直很弱,但文人多半能和朝廷同心同德,共撑危局。
  再说崇祯皇帝的个人原因。
  崇祯接手的是一个病入膏肓、危机四伏的王朝,对于这样一个几乎是绝症的“病人”,首先是应该慢慢地调养,先维持生命,再如抽丝般一点点减轻病情,或许大明帝国还能延续几年,可感觉到时不我待的崇祯,想用霹雳手段救帝国于沉疴之中,反而欲速不达,加速了王朝的灭亡。
  崇祯的性格和清朝的雍正颇相似,勤于政事而人不够通达,对臣下过于苛刻。如果崇祯和雍正一样,继承的江山是康熙那样留下来的全盛帝国,他未必不是一个有为之君。一个人身体健壮抵抗力强时,对体内一些毛病可以放手去治甚至下猛药也无妨,而对奄奄一息的人救治方案得格外谨慎。崇祯面临的不是雍正那样没有根本危机的帝国,但也采取和后来雍正一样的刚猛之法,是他执政的失误。
  一位号锁绿山人的明朝遗民在《明亡述略》中评价崇祯,“庄烈帝勇于求治,自异此前亡国之君。然承神宗、熹宗之失德,又好自用,无知人之识。君子修身齐家,宜防好恶之癖,而况平天下乎?虽当时无流贼之蹂躏海内,而明之亡也决矣”。这番话很有道理。崇祯刚即位能清除阉党,很有一番励精图治的样子,天下人对他寄予中兴大明的厚望。可到后来觉得外臣不可用,又重用太监,如开门投敌的曹化淳。经过他父亲、哥哥的那些年折腾,有能力而又正派的文臣剩下不多,又因为他的刚愎、多疑搞掉不少,如文震孟去职,袁崇焕被冤杀,卢象昇孤立无援战死疆场,重用的都是温体仁、杨嗣昌这类治国御敌没本事、搞权争却手段高明的大臣。远因和近因交杂在一起,明亡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孟子说过:“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宋代的皇帝即使逃离到海上,还有那么多人跟随保卫。而明代李自成陷北京时,大半河山还姓朱,可皇帝身边只剩下个太监了。崇祯帝自杀时身旁没有陆秀夫,这是他的那些老祖宗造的孽,是朱元璋等人让文人变成奴才的报应。——反正做了奴才,那就做三姓家奴吧,主子姓朱还是姓李甚至姓爱新觉罗有什么区别呢?

  普天之下并非王土(1)

  当明朝灭亡后,黄宗羲隐居乡间著书,拒不出仕。但仍然有人苛求他为什么不学不食周粟、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叔齐,还要活在大清的治下。黄宗羲辩解道:“田出于王以授民,故谓之王土。若后世之田,为民所买,是民土而非王土。”
  苛求黄宗羲的人,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土地制度是会变的,在周朝时,由于技术、制度等许多原因的限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仅仅是政治意义上的表述,可能还是一种产权现实。明清之际远不同于周朝,明清的土地产权已很明晰,自己靠买来的田养活自己,当然不是新政权的恩赐。
  2006年6月上旬,我去太原公干,顺便拜谒了心仪已久的晋祠。走过号称中国现存最早的立交桥鱼沼飞梁,我在宋代兴建的圣母殿前徘徊良久,仰着头看大殿走廊上方悬挂的一块块不同时期的牌匾,大多数内容是颂扬三千年前一段史实:“桐叶封弟”。如:“三晋遗封”、“桐封遗泽”、“惠洽桐封”等等。
  这个典故稍有些文史知识的中国人应当熟悉。《史记·晋世家》是这样记载的:“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乱,周公诛灭唐。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予叔虞,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请择日立叔虞。成王曰:‘吾与之戏耳。’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于是遂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这个典故引起我对中国土地制度的一些联想。
  太史公这段话叙述了两次土地流转。一次是通过战争的形式,“唐”这块地方被周王室收回去;一次是成王与弟弟两个小孩过家家,假戏成真,通过分封的形式,又把这块土地给了唐叔虞。
  如果用现代法律的、经济的眼光来分析这段史实,晋祠所在的这块土地的流转究竟是所有权转移,还是使用权或是其他权的转移?用武力抢夺固然是财产转移的一种非常古老的形式,而分封也很古老,它属于哪一类财产转移?
  我想是不是可以将成王封唐叔看成一次赠予的行为?成王的戏言,是一种赠予的口头合同,而桐叶代替珪成为双方履约的凭证。这一赠予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是有着礼制的严格规范。《汉书·地理志》说:“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成王封叔虞为第一等“公”,所以封地是方圆百里。而接受赠予是有附加条件的,即诸侯必须定期向王室上贡,王室受到战争威胁时,诸侯要起兵勤王。所以春秋战国时,楚国贡包茅不入,齐国带头提议伐楚;周幽王能烽火戏诸侯,以博宠妃褒姒一笑。
  那么,由此能不能说在周朝就真的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周朝版图内的所有田土、山川、滩涂等等都是周天子的私有财产,他有任意处置权?一般人是这样认为的,海外史学家唐德刚也说,周朝封建之时(此封建非我们常说的五大社会形态之一的“封建社会”),“土地属于天子或诸侯,大贵族可以将土地‘封’与小贵族,但不得买卖,百姓黎民更不得私有”(《晚清七十年·自序:告别帝制五千年》)。但另一位研究土地制度非常有成效的史学家赵俪生则认为远古的周朝,还没有后世那么纯粹的土地国有制或土地私有制,他说:“井田制到头来只可能是不完整的公社所有制和不完整的‘王’有和贵族所有制的混合体。”(《中国土地制度史论要》)他认为周天子裂土封侯,“远远不是像后世那样按清楚不移的顷亩分授,而是极其粗略地按‘族’的居地划线(如‘少昊之墟’、‘殷墟’、‘有阎之土’、‘相土之东都’等)。由此可见,当时土地的‘王有’、‘君有’或者‘国有’,很大程度是名义上的,而实质则仍然属于一个古老的共同体”(《有关井田制的一些辨析》)。#p#分页标题#e#
  唐、赵两先生的论点,我比较认同赵先生所说。具体对照“桐叶封地”这段史实,我们就发现,封地的界线也是很模糊的。“河、汾之东”究竟指哪些地方?汾河从南向北流,在新绛拐了弯变成由东向西,在河津注入黄河。那么字面上的理解,“河、分汾之东”则是汾河以东、风陵渡至河津黄河段以东到太行山以西这片广袤的地区,何止方圆百里?可见经济制度包括土地制度在内必然受制于生产力水平和技术。也就是说成王只能粗略地将一块封地送给弟弟,不可能将田亩、人口登记造册,产权明晰、数目清楚、界线明确地将土地所有权转移给唐叔。自然不可能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概念去理解,认为封地内所有的土地都是唐叔虞的,只能是象征意义上属于他。比如,在那些被晋国君主又转手赐给贵族的“公田”之外,小老百姓在荒凉的地方自己开垦一小片“私田”究竟属于谁的呢?《诗经》、《左传》中不乏“公田”、“私田”的并行记载,《孟子》中说道周朝井田制盛行时,“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土地所有权真正公私分明应当在秦汉废封建、置郡县以后,赵俪生把汉代的土地所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土地大量私有、土地小量私有”三种状态,若从所有制来说,也就是公有、私有两种并存,这应当是两千多年来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其中宗族集体拥有少量的族田、坟山,但这种集体所有本质上是私有。
  那么此阶段土地流转有哪几种形式呢?凭借手中的暴力非法或合法抢夺,仍然是重要的方式,比如政权没收私人土地。同时也有封赠,当然不是周朝那种模糊的土地、人口捆绑在一起的赠送,而是田亩比较精确地授田给农民,或者奖赏给大臣。另外一种常见的土地流转形式就是买卖。
  自从秦汉土地国有和土地私有之间界线分明以后,朝廷当然不可能像周朝那样分封了,一个人通过买卖得来的土地凭什么被皇帝赐封给另一个人?那么朝廷要赐封土地或授田,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战争过后人口大量死亡,土地大量闲置,可以将这种无主地收为国有,然后再行分配或赏赐;二是利用政权的力量没收大量土地归朝廷所有。也就是说,在承认私人能拥有土地的前提下,一个政权并不自然拥有土地,他只能先“化私为公”,然后才可能再“化公为私”。比如朱元璋将大富翁沈万山找个理由充军,沈家大量的动产、不动产归朝廷没收,土地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一旦承认土地可以私有,中国历朝历代凭借政权的力量来主导、左右土地流转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为缓和社会矛盾,抑制土地兼并可能引起动荡;同样,朝廷要想大量赐给功臣宗室土地,也不是很容易的。明朝万历帝宠幸郑贵妃所生的第三子朱常洵,而不喜欢长子朱常洛,在大臣的苦谏下才很不情愿地立长子为太子,封第三子为福王。郑贵妃和福王要求得到补偿,请求赐田四万顷,最后讨价还价变成两万顷,这依然是个惊人的数目。周天子能把河、汾以东的土地给弟弟,产生不了什么社会震荡,反而几千年后三晋乡亲还在传诵唐叔虞父子的德政;而明天子要赐田万顷给心爱的儿子,却不能随心所欲。因为周朝的土地国有、私有之间并不很明显,除了当时地广人稀的原因外,周王封地给弟弟并不会产生现代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转移,所以可以将土地、人口模模糊糊地打包在一起,说弟弟,这个礼物送给你了,包里大多数人并不会感觉到自己切身利益受损害。明代的土地公有和私有界线分明,不像周朝那样模糊,朝廷没有那么多的公田赐给福王,就必须先“化私为公”,就如万历帝早年没收了死去的老师张居正大量良田,赐给弟弟潞王。可到了福王就藩时,没有张居正这样的大臣有大量的田地可没收,那么就只能侵占普通农民和小地主的土地了,这样就必然激发社会矛盾。
  承认土地私有必然就会承认土地买卖合法,土地买卖合法就可能引起土地兼并。中国历代王朝在大的政治制度没有改革前,解决土地兼并的办法只有一条:暴力。像王莽这样的野心家兼理想主义者,试图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干脆恢复过去的王田,让朝廷拥有所有的土地,然后进行合理分配。他忘了时势异也,自秦汉后私人拥有土地所有权已十分明确,怎么可能开历史的倒车回到西周时期?
  朝代更替后,通过战争减少人口,用政权力量没收一部分土地重新分配,人与地的关系出现一种较为理想的平衡状态。但私有的土地一旦参加交易,就必然会重新出现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到一定的程度就不是个经济问题,而是个政治问题了,会产生失地流民,引起社会动荡。


  《皇帝、文臣和太监》第二编 文臣之辅政

  千古文人策士梦(1)

  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是故桀、纣之亡,乃所以为治也;秦政、蒙古之兴,乃所以为乱也;晋、宋、齐、梁之兴亡,无与于治乱者也。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若手不执绋,足不履地,曳木者唯娱笑於曳木者之前,徙曳木者以为良,而曳木之职荒矣。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臣》
  千古文人策士梦
  陈平原先生曾写过一篇文章《千古文人侠客梦》,文弱书生,幻想着纵横江湖、策马中原,大致是难以实现的白日梦,而做辅佐圣君、成就大业的策士,则是千古文人更为现实的一个梦。
  大到开国君主,小到帮会头目,一般说来得有流氓性格、赌徒气质,而饱读诗书的士人,大多不敢出头造反,他们最好的选择是因人成事,傍一个有政治前途的主公,当一个摇鹅毛扇的军师,主公成功了他则可宣麻拜相。
  真正的文人,多数是没有胆量和气魄做英雄的,他们顶多是做英雄身旁的策士。
  大多数书生,有自知之明,不去当那个领头的英雄,而是在波谲云诡的大变革中择良木而栖,倚明主而仕。
  选择主公的重要性,对立志当策士的书生来说,不亚于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选择夫婿,要把一辈子的幸福托付,最怕遇人不淑。
  张良遇上刘邦,算是君臣风云际会,成就了一段历史佳话,而范增碰上了那个只有匹夫之勇、妇人之仁的项羽,最后只能生闷气,背疽发作而亡。
  不过即使找对了明主,当稳了策士,也未必有好下场,就以明朝开国三大策士:李善长、刘基、宋濂为例。这三人性格、特长不一样,辅佐朱元璋的重点也有差别,李善长管行政,刘基出奇谋,宋濂掌文翰。其中李善长跟随朱元璋时间最早,出力最多,下场也最惨。
  《明史·太祖纪》载:元至正十三年(1353年)春,“(太祖)道遇定远人李善长,与语大悦,遂与俱功滁州,下之”。《明史·李善长传》则是这样写的:“太祖略地滁阳,善长迎谒。知其为里中长者,礼之,留掌书记。”可见这次君臣相会决不是偶遇,而是李善长策划已久的投靠。朱元璋此时才二十六岁,只是郭子兴麾下一员初露锋芒的将军,当时天下板荡,群雄并起,比朱元璋兵士多、地盘广、声势大的人多了去了,但李善长相中了朱元璋,可见他目光如炬。“跟对人”是策士最重要的一门学问,张良跟对了范增没跟对,两个智商、谋略差不多的人功业判若云泥。
  李善长认准了朱元璋是可以成大事的明主,一见面就给朱元璋打气,以汉高祖的伟业激励这位起于阡陌的穷小子,对元璋说:“秦乱后,汉高祖以一介布衣起事,为人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妄杀人,五年内就成就了帝业。今天元朝的政治已经紊乱,天下土崩瓦解。主公是濠地的人,距离高祖故乡沛县不远。山川的王气,公应当承受。效法汉高祖所为,天下就可以平定。”
  这一碗米汤灌得好舒服,元失其鹿,天下人逐之,可最终谁能捉住那只鹿呢?李善长归依朱元璋,固然有他对朱元璋的观察和对天下群雄的分析,但也有赌博的成分。最大也是最险的一次赌博,是他刚到朱元璋军中,据《明史·李善长传》记载:“郭子兴中流言,疑太祖,稍夺其兵柄。又欲夺善长自辅,善长固谢弗往。太祖深倚之。”此次谢绝朱元璋顶头上司郭子兴的橄榄枝,说明他看出了子兴不能成大事,冒了一把险,这种坚决的态度当然让朱元璋很是感动。果然不久郭子兴亡故,几个儿子也先后阵亡,郭子兴和小张夫人所生的宝贝女儿,也成了朱元璋的妃子。
  在诸文臣中,李善长从龙最早,因此他的前程和主公捆绑得最紧密。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已经打败了陈友谅,在长江中下游站稳了脚跟,李善长率领群臣劝进,朱元璋没有同意,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李善长再次劝进,朱元璋终于不客气了,进位九五,李善长自然是开国第一文臣。事实这个人也有萧何之才,李善长当年主动追随朱元璋得到了回报,晋封为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爵位为韩国公,子孙世袭,颁发免死铁券。
  和李善长的主动积极相比,刘基和宋濂观望了许久,而且摆足了架子。朱元璋攻占了金华后,听说隐居在家的刘基、宋濂的大名,史载“以币聘。基未应,总制孙炎再致书固邀之,基始出”。如果说李善长是稳定后方的萧何,刘基就是足智多谋的张良,他对朱元璋的认识始终比李善长更为清醒。《明史》说李善长“习法家言”,而刘基则是个谦谦儒生,还受一些黄老术的影响。更近于法家的李善长,为了目标不择手段,可以主动去拜谒朱元璋,毛遂自荐。但这类功名性太强的法家知进不知退,难有好下场,商鞅、李斯都是如此。
  刘基初次拒绝朱元璋的聘任,是中国传统策士一种自涨身价的公关方式,就如躲在战火纷飞的南阳等着被请出山的诸葛亮,一定要摆出“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姿态,让刘备三顾茅庐。刘基看起来没有李善长那样积极主动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和宋濂都是元朝的进士,都当过元朝的官员,后看出了元朝气数已尽,和宋濂回乡隐居。
  但对中国古代的读书人来说,隐居永远只是一种暂时休整,当策士、建功名才是他们永远的梦,有机会他们一定会冒出来的。只是李善长是一介布衣,就如当时在上蔡的李斯一样,是厕中的老鼠,为了跑进谷仓中,没有资格矜持,因此主动将热脸贴过去,和主公共命运。而刘基当过前朝的官,更能看清楚新旧权贵本质上没什么差别,只是在历史的潮流下,不得不弃旧从新。因此,他对新主公,能在心理上冷静地保持距离,最后功成身退,告老还乡。
  李善长是儒表法里,《明史·李善长传》说他,“善长外宽和,内多忮刻(嫉妒刻薄)。参议李饮冰、杨希圣,稍侵善长权,即按其罪奏黜之。与中丞刘基争法而■(侮辱之意)。基不自安,请告归”。而刘基比李善长气度恢宏得多,太祖因事责备丞相李善长,刘基说:“善长勋旧,能调和诸将。”连朱元璋对刘基这番话都感到惊讶,说李善长几次要害你,你怎么还给他说话?朱元璋准备让刘基代替李善长为相,刘基力辞。
  刘基此举固然是他知进退,善保身的表现,也是由于他对帝王清醒的认识。天威难测,对帝王来说,赏罚恩怨只是一种帝王术,帝王没有真正的恩与恨,一切都为了统治的需要。赏一个人未必是好事,罚自己的政敌,对自己并不意味着是一种胜利。刘基能参透这些,而李善长不能,最后自取其祸,以七十七岁高龄被灭族,“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只有他那个驸马儿子和公主生的两个孙儿,身上有朱元璋自己的DNA,得以赦免。
  李善长参与胡惟庸谋反显然是欲加之罪。李善长的侄子李存义是胡惟庸的女婿,善长曾经请求免除自己的亲戚丁斌的罪过,而丁斌曾经在胡惟庸家供职过。大案总是从大官身边的人打开缺口,朱元璋亲自审理丁斌,丁斌招供李存义和老丈人胡惟庸一起谋反。大明办案有种著名的“瓜蔓抄”,皇帝醉翁之意不在小小的丁斌和死老虎李存义,而在大臣李善长,最后如愿以偿地把第一从龙文臣李善长牵连进去了。
  善长被灭族当然是一大冤案,是朱元璋为了剪灭勋臣有计划的行动。善长死后的第二年,一个小小的五品郎中王国用上书,说了公道话。王国用说,李善长和陛下“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是国公,死后会封王,儿子娶了公主,亲戚做大官,是人臣中的顶峰,而要图谋不轨造反,成败尚未可知。有人说他想辅佐胡惟庸造反,大谬不然,一个人爱自己的儿子肯定甚于爱自己的侄子,善长与胡惟庸,是侄儿结亲,与陛下则是亲子亲女结亲。他即使辅佐胡惟庸造反成功,无非封太师国公王而已,男的娶公主女的嫁给王子而已,难道能比今天的富贵更加进一步?而且善长难道不知道天下不能侥幸夺取的吗?
  太祖看完这封上书,竟然没有怪罪这个大胆的郎中,大概说得他哑口无言。李善长被灭族,固然是朱元璋刻薄寡恩所致,但和李善长参不透帝王心有关,“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正是他的死因,不知道他被杀时,和李斯与儿子一起被绑缚至刑场的心态是否一样?
  和管理百僚的李善长,参与军机的刘基相比,宋廉作为一代文宗,只是替朱元璋起草文书,教育太子,对江山的威胁应当不如两人,但朱元璋仍然不放心,害怕他泄漏宫中的秘密。好在宋濂守口如瓶,有一次他与客人饮酒,朱元璋派人秘密侦查,第二天,皇帝问宋濂昨日是否饮酒,客人是谁,用什么样的下酒菜。宋濂具实回答,朱元璋笑言真是这么回事,宋濂没有说谎。—— 一个大臣连私生活都这样受到皇帝的关注,这样的策士富贵以后又何如?宋濂下场也不好,他的长孙被勾连入胡惟庸案,朱元璋准备杀他,马皇后对朱元璋说,老百姓为子弟请老师,尚且以礼仪对待始终,何况天子。况且宋濂住在家里,未必知道此事。如此,皇后救了他一命,但宋濂仍然是被发配到茂州,最后死在四川夔州。
  杨度这位旷代逸才,之所以那样积极地筹安,把袁世凯推上帝位,就是因为他有一个策士梦,想做最先从龙的文臣,最后身败名裂。我们设想一下,即使袁世凯复辟帝制成功了,杨度这位有功策士,就能顺顺当当拜相,或得享天年?朱元璋刚当皇帝时,论功行赏,封国公者六人,其中“善长位第一,制词比之萧何,褒称甚至”。这够皇恩浩荡的吧。在策士生长的土壤依然丰饶时,自古都没有几个策士有好下场,何况时势异也,帝制已成了国人共同抛弃的罪恶之渊薮,杨度这类策士还做着残梦,岂非刻舟求剑?
  文人,固然做不了英雄,可做策士,风险也是很大的。

  两位袁大人的难题(1)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大明朝发生一件很有戏剧性的小事,一位机灵的官员从嗜血好杀的朱元璋刀下苟全了一条性命。
  《明通鉴》是这样记载的:“丙申,录囚。上命御史袁凯送皇太子复讯,多有矜减。凯还报,上问:‘朕与太子孰是?’凯顿首曰:‘陛下法之正,东宫心之慈。’上以凯老滑持两端,恶之。凯惧,佯狂免告归。”这件事在《明史》中亦有记载。吴晗先生在《朱元璋传》中更引用了一些野史,将袁凯侥幸活命写得很有趣。说袁凯装疯,朱元璋认为疯子不怕痛,让人用锥子刺他的皮肤,袁凯强忍着不喊痛。回家后用铁链锁住自己的脖子,疯言疯语。卸官回家后,朱元璋还派使者去他家乡看他究竟真疯还是假疯,袁凯事先得到消息,将砂糖和黑炒面搅拌,做成狗屎状,摆在篱笆旁边,使者来了后,袁凯蓬头垢面地在篱笆旁边捧着一堆堆假狗屎大吃。使者回去复命:这连狗屎都吃的人,真的是疯了。
  朱元璋的太子朱标,是大儒宋濂教出来的,和他那位阴险狠毒、严酷无情的父亲正相反,他宽厚仁慈(开国皇帝刚猛,第二代则仁和,中国帝制时代这样的例子很多)。父亲搞严刑峻法,儿子就想办法宽赦罪犯。在自己还没登基前,这样做显然是有悖于父皇的既定方针政策的。可朱元璋很喜欢这个儿子,不能把他怎样,便问和儿子一起去办事的大臣。
  事隔六百多年,我佩服袁凯的机智之余,更同情他,这个问题实在太难回答了。一个是一言决人生死的当朝皇帝,一个是日后要登基的皇储(朱标后来死在他父亲前面,没能当皇帝,这是当时袁凯等大臣很难想到的)。要评判谁是谁非,换了你我生活在当时,敢吗?两面讨好、谁也不得罪恐怕是在那种专制时代,为人臣者唯一能想出来的办法,就这样都差点掉了脑袋,你叫这做大臣的怎么活呀。
  袁凯装疯骗过了老皇帝,我有点不太相信。《水浒传》中刺配江州的宋江题写反诗,事发后装疯到屎堆里打滚,可连在闲通判黄文炳都骗不了,这把戏哪能骗过出身底层、经过无数大风大浪的朱元璋。大概是朱元璋放了袁凯一马。我认为袁凯能躲过屠刀,一是朱元璋和朱标虽然性格迥异,但有父子之情,朱元璋对这个儿子寄以厚望,两人没有大的权力之争,无非是办事风格不同而已,因此没必要殃及池鱼;其二,袁凯既不是傅友德、廖永忠这样有开国之功或掌握皇帝见不得人秘密的宿将,也不是宋濂、高启这样名闻宇内的文人领袖,对皇帝的权威威胁不是太大。
  朱元璋父子之间没有根本矛盾,袁凯当“骑墙派”尚可活命。五百年后,他的一个同宗面临了同样的难题,因为争执的不是办事严格或仁厚这样的小事,而是大权归谁的重大问题。这个人便是比袁凯名字多一字的大枭雄袁世凯。戊戌变法时,“帝党”、“后党”的权力之争已不可调和,拥戴光绪皇帝的康有为、谭嗣同等人决定先下手为强,围攻慈禧居住的颐和园,用逼宫的方式让老佛爷交权。可这些书生手里没兵,便打起了掌握北洋六镇精锐之师袁世凯的主意,谭嗣同深夜访袁,让袁世凯做出决断。这可是你死我活的勾当,不是几句双方都不得罪的话就能打发的。在光绪和慈禧之间,老袁必须做出选择,根本没有第三条路可走,稍有差错可不是装疯卖傻能避祸的,弄不好就会掉脑袋甚至殃及家人。经过权衡,袁世凯终于选择倒向老佛爷,便有了六君子喋血菜市口、百日维新夭折的结局。
  袁世凯是否真的告密,至今历史学家还聚讼不已,但百年来民间舆论倾向于是老袁告的密。今天我们做事后诸葛亮,替袁世凯出出主意,当时他不告密,把宝押在光绪身上如何?成了他不会是首功大臣,光绪大半会认为功劳首先是出主意搞部署的帝王师康南海,其次是冒死做说客的谭嗣同,而且向母后逼宫,光绪是要背“不孝”罪名的,没准老袁成了明代在朱元璋授意下害死小明王的廖永忠,事成之后被皇帝找个理由灭了口。而且政变的风险也极大,慈禧掌握了绝对的权力,荣禄等一帮能臣干将早就对这些光绪身边的“愤青”以及带兵的袁世凯有了提防,很有可能出师未捷身先死。而投靠经营朝廷多年、亲信遍布各衙门的慈禧,保险系数大多了。这神仙打架,很容易殃及旁边的小鬼。
  当然,袁世凯选择投靠慈禧是躲过了初一,可留下了躲不过十五的祸患,有一天老佛爷死了,光绪大权在握,他肯定要掉脑袋。可是与其马上招灭门之灾,不如多活一天是一天,多活一年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便骑驴看唱本——走着瞧,没准会有变数。果然,老袁押对了,不知是天意还是人为,光绪和慈禧几乎同一天死去,老袁躲过了一劫。尽管摄政王载沣也有杀袁之意,可是毕竟不如光绪等人对老袁恨得咬牙切齿,袁世凯便效法明代的同宗,不是装疯而是装病、作秀,躲到河南安阳装成一个不问世事的洹上渔翁。最后武昌之变后,出来收拾残局,搞“两头敲”的买卖,在皇室和革命党中讨价还价,当了大总统,还过了一把八十三天的皇帝瘾。
  其实,在那样的时代,官场上几乎每个人都得多多少少学会两位袁大人那样走钢丝的本领,否则会死得很惨。

  莫问帝王家务事(1)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家务事不是真的难断,而是没必要去断,断了也没多大的意义。自古疏不间亲,人家夫妻、兄弟打得不可开交,你去给评个是非曲直,当时可能有一方觉得你这人说得在理。可胜负一分,两造过两天又和好如初,就会说你这人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所以说夫妻闹矛盾别人是劝和不劝离,亲人之间的争端,第三者最好的态度是和稀泥,尽量不要去管那些家务事。
  管一般人的家务事,也就顶多是卖力不讨好而已,可是要是去管天下第一家——帝王的家务事呢?那可不仅仅是被人埋怨、责备,还可能危及自己的生命。因为帝王的家务事可不是争夺老父亲传下的那两亩地、三间瓦房,而是金銮殿上那把龙椅,谁做君谁做臣,差别可大了去了。
  明代有两个傻鸟,就是因为爱管帝王的家事,遭了无妄之灾,丢了性命。
  这两个傻鸟便是叶伯巨和解缙。说他们傻,可能有人会持异议,这两人可是书读得好,文章写得好的才子,可大才子在关键时刻因自作聪明,便犯了傻。
  叶伯巨是浙江宁海人,大老远跑到山西的平遥县做训导,大约就是个县教育局局长的小官。在这个位置上你好好地管好学校,收点家长、教师的孝敬不就得了吗?离南京城里的朝廷十万八千里之远,可这哥们生就一颗红心,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生怕朱家的国祚不能长远。朱元璋登上九五之尊后,把儿子们分封到各地做藩王,尤其是老二、老三、老四这几个年富力强的儿子被封为秦王、晋王、燕王,手握重兵驻守北疆,称塞王。对诸侯王的坐大,这个叶训导忧心忡忡。
  洪武九年(1376年),皇帝下诏天下,征求直言上谏。这皇帝主动要求纳谏,大多是做一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秀,显示自己虚怀若谷,是不能当真的。这老叶却拿着个棒槌当真了,上了一道听起来很不顺耳的书。
  叶伯巨一开头就直戳朱元璋的心窝:“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急也。”然后细细分析:而今皇帝裂土分封诸王,大概是鉴于宋、元皇室孤立,宗室不能援助的弊端。然秦、晋、燕、齐、梁、楚、吴、蜀等诸侯国,无不是几十个城邑相连,城郭宫室,仅次于天子的都城。皇帝又允许他们拥有强盛的甲兵卫士。臣担心数代之后,尾大不掉,那时候再削其地夺其权,诸王必心生怨恨,严重的还会趁机而起,再去防范就来不及了。有人说,诸侯王都是天子的骨肉,尽管分封的地域广阔、订立的法律繁琐,但他们岂能和朝廷抗衡呢?然而,难道没有看到汉、晋两代之事吗?孝景帝,是汉高祖的孙子,而七国的诸侯王,也都是景帝同祖父的兄弟子孙,可一旦削他们的封地,则立即举兵西向长安。晋朝的诸王,也都是武帝的子孙,可没过几代,就互相攻伐,酿成了刘渊、石勒之患。
  本是一番忠君爱国的好意,可捅了一个大马蜂窝,这皇帝家务事,能让你随随便便议论的?朱元璋读完大怒,骂道:“这小子想离间我父子的骨肉之情,快给我捉来,我要亲手射杀他!”叶伯巨被押到京城后,皇帝的怒气稍稍平息了,没有立即要他的命,可他最后病死在大牢里。
  有关解缙才思敏捷的故事,至今还有许多故事流传于民间。如“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这对联就是他和一人斗智随口吟出的。可这解大才子,还真是个头重脚轻根底浅的书生,好发议论,瞎给皇家事务出主意,最后不得善终。他为官历洪武、建文、永乐三朝。年轻时因为洪武帝大兴文字狱,上了一道语气讽谏折子,话说得很重。皇帝看了,虽然不高兴,但还是没有惩罚他,反而大呼:才子,才子。以朱元璋的脾气,他留下一条命不能不说是侥幸,大概因为当时解才子年纪不大,有股初生牛犊的锐气,皇帝不计较他罢了。可这次惊吓后他没有长记性。永乐帝夺了侄儿建文帝的皇位后,自己的三个儿子又开始争夺继承权了。大儿子朱高炽并不得父皇的欢心,而二儿子朱高煦在老爸和堂哥争江山的战争中,冲锋陷阵,劳苦功高。朱棣一次探询解缙的意见,解缙说:“皇长子仁孝,天下归心。”接着又补了一句:“好圣孙。”因为老大朱高炽的儿子朱瞻基聪慧好学,很得祖父母的宠爱。解缙这句话提醒皇帝:不但要考虑下一代接班人的问题,还要更长远地考虑第三代接班人的问题。因此朱棣主意方定,立朱高炽为太子。如此说解缙是立储君的大功臣。可功与过,往往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涉足储君争夺这个天下第一名利圈中,一招不慎就招杀身之祸。朱棣立储后,还是不喜欢高炽,对老二高煦则恩宠有加。解缙头脑发昏,去劝说皇帝不能对二儿子比对太子更好,这样有悖于礼法。大概是以为皇帝立储听了自己的建议,得意忘形了。朱棣又和他老爸一样,指责解缙离间皇家父子。此时还是给他留下一条性命,毕竟解缙名满天下。一次朱棣北伐,留下太子在京城中监国,解缙去和太子套近乎。背着还活着的皇帝去主动讨好储君,这是帝制时代的大忌,分明是不把今上放在眼里,去给自己的将来找退路呀。恨死了解缙的二皇子朱高煦自然不放过这个机会,在父亲面前告了一本。皇帝本来就在找合适的借口,来结果这个对自己家务事了解得太多的才子,便让锦衣卫将解缙抓到狱中,严刑拷打,最后埋在雪堆里冻死。
  解缙在皇帝咨询立皇储的意见时,投机了一把,站在老大那一边,提醒皇帝老大有一个很好的长孙——即后来在位十年,使明朝达到空前繁荣的宣宗。此时必须见好就收,那句话一说出来,就已经给了皇长子最大的帮助,也彻底把二皇子得罪够了,埋下了奇功之因缘的同时,也隐藏了莫大的祸根,因为争皇位的两造,哪一个都有能力要他的命。这时候再在朝廷呆下去,只会有过不会有功。如果当时他想个办法辞官回家,闭上那鸟嘴。有朝一日龙驭宾天,太子继位后,还愁自己不被重用吗?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事后诸葛亮,在官场上玩得正来劲时,让他主动放弃,何其难也。
  以明成祖的性格,我估计解缙被杀还有一种可能,老皇帝早就想从肉体上消灭这个关键时刻提出重大建议的臣子。因为如果他在位时不杀解缙,老实得像个田舍翁的太子即位后,解缙难保不恃拥戴之功而自傲或揽权,而新皇帝又难以驾驭,这个麻烦不如自己亲手解决。这样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帝王的思维和正常人大大不同。
  这叶伯巨比解缙更不识时务,人家解缙好歹是皇帝身旁的近臣,有时不得不表态,你一个芝麻官,凑哪门子热闹?你提醒皇帝要记取“七国之乱”、“八王之乱”的前车之鉴,自己怎么就忘了晁错的下场呢?
  汉景帝和朱元璋相比,是个仁厚得不能再仁厚的皇帝了,而晁错又很得景帝的重用。况且这晁错提出削藩也是投皇帝所好,为朝廷社稷着想呀。可他受到重用,主持修订削藩法令时,已经在自取灭亡。《资治通鉴》记载,晁错父亲知道此事后,从老家赶来教训儿子:“皇上刚继位,你当权处理政事,却要削弱诸侯,疏离人家骨肉,舆论对你很不利,你为啥这样做?”晁错却说:“就应当这样。不这样做,天子不尊贵,宗庙不安宁。”父亲叹息道:“这样做的话,刘家天下倒安宁了,我们晁家就危险了。我回家去了。”他父亲回家后就服毒自杀,临死前说:“不忍心看到大祸降临。”最后人家兄弟间打架,打出的旗号就是“诛晁错,清君侧”。诸侯造反,一般不会傻到明明白白说是要夺皇位。朱棣要搞自己的侄子,打出的旗号也是“靖难”,把矛头指向建文帝身旁主张削藩的齐泰等人。这一下子,晁错的替罪羊是当定了。景帝在决心杀晁错之前说:“我不能爱惜他这个人才而向天下谢罪。”——人才算什么?割了一茬还有一茬在后头等着,而江山、皇帝的威望自然是最重要的。最后晁错被灭族了。
  叶伯巨死后好些年,朱元璋的儿子和孙子为江山终于大打出手了,有人说还是当年叶伯巨有先见之明。这都是废话,这算什么先见之明!为了花花江山,人家李世民兄弟还有玄武门之变呢?骨肉情谊在权力面前又算得了什么?藩王拥兵自重的后果,当时肯定好多大臣都看到了,可人家知道说这话的风险,所以都一本正经地说,各个藩王之间手足情深,孝顺友悌,陛下大可高枕无忧。只有叶伯巨是那个什么也不考虑的小孩,把皇帝光屁股的真相说出口了。

  金銮殿上的“群众暴力”(1)

  明朝是个重礼法的朝代,出仕的士人,不管个人品德如何,但是在公开场合,总要摆出“非礼弗视,非礼弗听,非礼弗言,非礼勿动”的样子。廷臣为了进谏皇帝,把头磕在地板上大出血的有之,甚至绝食上吊也有之。但很难想象当着至尊之面,像北洋政府或今天台湾地区的议会那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如果这样的话不但是有碍礼法,更是藐视朝廷的权威和帝王的尊严。
  但在明朝“土木堡之变”后的非常时期,明朝的金銮殿上上演过一曲全武行,远甚于台湾地区议会的群殴。由于英宗听信了权奸大宦官王振的话,轻率地亲征瓦剌,被俘虏了,史书上称“北狩”。——中国历史上,“北狩”的还有宋代徽、钦二帝,明明是自己当了猎物,被“蛮夷”抓获了,应当是“被狩”,可我们老祖先用传统的阿Q法如此为尊者讳。
  国中不可一日无君,英宗的弟弟朱祁钰代行国家元首的职责。后来他在于谦等人的拥戴下,登基做了皇帝,绝了瓦剌以英宗做奇货来要挟明廷的念头,是为代宗。
  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二十二日,英宗被俘后的第七天,尚未登基的代宗作为摄政王上朝理事,当时王振也跟着英宗出征,死在乱军中了。受够了这个大太监鸟气的官员们,这下可以放开嗓门一诉委屈了。右都御史陈镒(都察院主官,正二品)联合大臣提议:王振危害社稷,陷害皇上,请诛杀其族来安抚人心。
  这时候其他大臣哭声震动大殿。——中国文官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有趣现象。这时候一个没有眼力的王振同党马顺站出来呵斥陈镒,他大概还以为是他所仰仗的王公公当权时期。一帮大臣本来就恨王振恨得想寝其皮食其肉,这下一个王党“余孽”如此不知趣地站出来维护老大的利益,岂不是送上门来?
  给事中王竑愤怒了,他和刑科给事中(给事中是派驻在六部的监察官,类似今天监察部驻各部委的监察官员)曹凯,看到陈镒被王党的人斥骂,且王振当权时,监察机构形同虚设,新仇旧怨涌上心头。两人揪住马顺的头发,用牙咬他的肉,大叫:“你以前帮助王振作恶,狐假虎威,现在事情这样了,谁还怕你呀。”其他大臣一哄而上,活生生地将这马顺打死在金銮殿上。
  反正已经出了人命,这些大臣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索要王振另外的同党毛、王二人。这时候有个太监金英,脑瓜子比马顺活络多了,关键时刻以实际行动来立功,争取这些失去理智的文官的原谅,便主动把这两人揪出来,一阵乱拳两人被当场打死。大伙儿还不解恨,把三具尸体拖到东安门陈列。不一会儿,又有人把王振的侄子王山(就是霸占某死去指挥的小妾,陷害薛瑄,后来做了锦衣卫高级官员的那位)抓过来,反绑双手让他跪在庭上,让众人唾骂。刚刚摄政的朱祁钰哪见过这架势,吓呆了。还是于谦比较镇定,他扶住朱祁钰坐下,在请示摄政王后,向百官宣谕:“马顺等几人罪当死,其他参加殴打的人不以杀人罪论处。”
  这样一下大家就安静了。群众暴力经过事后追认,合法化了,打架的人成了锄奸的勇士。王山被拖出去“磔之”(将尸体一刀刀割碎),王振也被抄家灭族。
  这场金銮殿上的武斗余波未平,代宗登基后的景泰元年(1450年),镇守浙江的宫中宦官李德上书道:诸臣擅自杀死马顺,等于侵犯朝廷。这样的贼臣不能再用。——同样是宦官,他和王振有共同的利益,这样的上表不足为奇。而且他说得很有道理,颇有点依法办事的味道,这马顺等三人即使罪该万事,也得由朝廷下令逮捕,交由三法司审理,再判处相应的刑罚。大臣自己动手将人打死,当然是犯罪行为。我想从古至今,这是个一般人都能明白的常识。
  可是牵扯到那么多大臣,一一追究起来,大敌当前,这代宗刚刚坐上的皇位能否稳固还难说。于是代宗再次安抚参加武斗的大臣:“诛灭乱臣,目的是安定众志,爱卿们的忠义,朕已知道,不要把李德的话放在心上。”皇帝再一次确认了那场金銮殿上武斗的合法性。
  这个故事或许能反映出明朝不正常的政治生态。受儒家文化教育多年的文官们,竟然能在朝廷不顾法度,将人打死。本来可以通过正常方式解决的问题,往往只能通过极端方式解决,这说明在这些读圣贤书,知朝廷礼法的文官的潜意识里,正常方式没有非正常方式管用和解恨。而因为众怒难犯的原因,对于此种群众暴力,还得事后认可其合法性。法度之严肃性必须让步于现实的政治利益。

  不吸取岳飞教训的于谦(1)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的《石灰吟》所吟诗句,今天读过中学的国人大约都熟悉。这首诗歌是少年于谦托物言志,但一诗成谶,作为大明的一个关键时刻保卫首都的忠臣,在英宗“夺门之变”后,被杀死在刑场,全家被籍没。真正的“粉骨碎身”了。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听信太监王振的建议,冒然亲征瓦剌,被敌人俘虏,瓦剌骑兵一直抵达到北京城。于谦主持国务,否决了迁都南京的建议,带领军民取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因为瓦剌要扣押英宗以要挟明朝,于谦等人拥立英宗的弟弟代宗为帝,粉碎了瓦剌的图谋。
  于谦因此成为了大明的第一功臣,得到代宗的信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也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的隐患。他要避免此祸,只有一个前提:让英宗永远不要回来,或者干脆死掉。
  但是他和代宗,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在英宗失去利用价值后,瓦剌让明朝迎接英宗回家,于谦此时应当极力劝说代宗,让英宗永远滞留在异域,或者在迎接的途中,如当年洪武帝朱元璋对待小明王一样,授意手下部将廖永忠在途中害死小明王。——你大权在手,谁敢说个“不”字,无非腹诽而已。可是他们好好地让英宗回了北京,尽管软禁了英宗,防止他东山再起,尽管英宗也发誓不再复位。——侥幸活了一条命的英宗,此时在弟弟的屋檐下,他当然什么话都能说。但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誓言算什么?亲情又算什么?
  景泰八年(1457年),代宗突染重病,卧床不起,而太子这时已经早逝,皇位继承权发生了问题。武清侯石亨、御史徐有贞、太监曹吉祥等大臣勾结了起来,在正月十六日凌晨发动政变。拥着英宗登上御辇到东华门外。守门禁军见是太上皇,不敢阻拦,石亨挥军直入东华门,扶英宗入奉天殿。这时天已启明,群臣进宫早朝,见英宗已端坐在宝座上,均大吃一惊。英宗安抚群臣说:“景泰帝病重,大家迎我复位,你们各安其事,各安其位吧。”又过了一个多月,景泰帝病故,享年三十岁。
  英宗复位成功后。徐有贞和石亨唆使谏官弹劾于谦、王文,谋划迎接亲王之子入宫继位。都御史萧维祯说:“此事出自朝廷,你不接受罪名也难以幸免。”于是罗织罪名,以“意欲”二字附会成罪,当处以极刑。奏报到英宗那里,英宗说了句:“于谦实有功。”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
  要证明复位的合法性,于谦必须死,尽管从英宗到构陷他的众臣,以及全天下的老百姓,都知道于谦是冤死的,但在最高权力的归属这样大的利益面前,一个人的生命算得了什么?
  于谦以“意欲迎立外藩”获罪,和岳飞因“莫须有”罪名丧身如出一辙。岳飞手握重兵,本来就遭到赵构以及南宋文官集团的提防,他还不知趣地说:“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他公开宣称要北伐,迎接徽、钦二宗回来。这赵构能不着急吗?他父亲和哥哥回来了,他这个皇位就不稳固了。岳飞是军事天才却是政治弱智,等待他的当然是“莫须有”罪名,这罪名能不能服众,当然不是赵构、秦桧首先要考虑的,现实的权力总比身后历史评价重要些。手握绝对权力的人,要搞死一个人,安个什么罪名还不容易?
  史载:“及(于谦)籍没,家无余赀。”当初瓦剌首领也先要归还英宗,大臣商议遣使奉迎,帝不悦曰:“朕本不欲登大位,当时见推,实出卿等。”可见代宗是很担心自己的哥哥回来的。可于谦从容曰:“天位已定,宁复有他,顾理当速奉迎耳。万一彼果怀诈,我有辞矣。“代宗只好说:“从汝,从汝。”
  于谦不但没有阻止迎接英宗,反而劝说犹豫不决的代宗把英宗接回来。祸根是他自己种下来的。于谦自取其祸的根本原因是他太刚直忠贞,心里只有朝廷的威望,而没有考虑个人的安危。这样的人,在中国杀机四伏的宫廷政治中,被杀掉是情理之中的事。
  诗以言志,大多数人熟悉于谦那首《石灰吟》,他还有一首七律,知道的人不多,从这首《岳忠武王祠》,可见他对前辈忠臣的景仰和效法,没想到他俩的结局都是那样相似。诗曰:
  匹马南来渡浙河,汴城宫阙远嵯峨。
  中兴诸将谁降敌,负国奸臣主议和。
  黄叶古祠寒雨积,清山荒冢白云多。
  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

  薛瑄的“不识抬举”

  薛瑄是明代的大理学家,创立了河东学派。他是山西河津人,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
  正统年间,他因为得罪了权势熏天的大太监、自己的同乡王振,差点被处死。他得罪王振,原因用现代一些人的眼光来看,是他不识抬举。
  正统八年(1443年),王振问三朝元老、大学士杨士奇:“我的同乡谁可以重用?”杨士奇推荐了学问和官声都不错的薛瑄。于是皇帝下旨,把他从提学佥事(大约相当于教育部一个督学)提拔到大理寺少卿的高位(最高审判机构的二把手)。这王振重用自己的老乡,显然是想在朝廷培植自己的羽翼,和皇帝第一号红人攀上老乡关系,对别的官员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薛瑄这老兄升官后,毫无谢恩的表示。杨士奇这个官场老油子提醒他去拜见王振。薛瑄一口拒绝,理由是:“拜爵公朝,谢恩私室,吾不为也。”中国历朝历代,官职这个公器常常被有权势的人用来做私自的人情送人,可他就是不愿意遵照这个潜规则行事。一天,在东阁议事,公卿们纷纷上前拜见,薛瑄屹立不动。王振过来向他行礼,他也不还礼。升你的官,你不谢恩,这倒罢了,场面上你都不给人家面子。这下薛瑄彻底惹怒了王振。
  你要知道大部分朝廷官员是如何巴结王振的。据《明通鉴》记载,公侯勋戚都称呼王振为“翁父”。工部郎中王佑,因巴结王振被很快升为本部侍郎;都御史王文、陈镒,都跪在门口迎接王振;兵部侍郎徐晞向他卑躬屈膝,不久提拔为尚书。一时间士大夫丧尽廉耻,却怡然自得。
  对这个不识抬举的同乡,王振一直想找机会陷害打击。两年后,王振的侄儿王山和一个刚死去的指挥的小妾通奸。王山想娶这个妾,指挥的大老婆不同意,于是小妾诬告大老婆毒死了丈夫。这个案子到了大理寺由薛瑄审判,经审讯小妾承认自己是诬告,薛瑄秉公替指挥的大老婆洗冤。都御史王文(就是那个跪着迎接王振的监察部长。监察官员都这样,大明吏治可见一斑)等人诬蔑薛瑄故意替人开脱罪责,又弹劾他受贿。薛瑄被逮捕入狱,判处死刑。
  在监狱里等待处死的时间内,薛瑄还读《易经》,毫无惧色。到了行刑那一天,王振的家奴在灶边哭泣。这个王振大概还挺关心下属的,问家奴哭泣的原因。这个家奴说:“听说薛夫子今天将受刑,所以伤心。”连自家的奴才都同情薛瑄,王振也有点感动,再加上别的官员求情,薛瑄被释放回家,罢官为民。后来“土木堡之变”后,王振死在战乱中,薛瑄又起复,做到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
  薛瑄这样硬骨头的大臣,在太监的淫威下能够不死,完全是靠运气。大明一朝,忠贞的大臣被宦官冤死的不计其数。连张居正这样有作为的人,想要在朝廷立稳脚跟,也不得不党附大太监。颇有戏剧味道的是,那么多大臣给王振抬轿子,帮他整治薛瑄,他的家奴倒还敢实话实说。这奴才的心地和那些读圣贤书的大臣相比,差别咋这么大呢?

  一个大学士的地域歧视(1)

  在中国古代,地域歧视往往和政治混合在一起。因为古人极为重视籍贯,古人称一个官员往往称其籍贯而不是直接的名号,如熹宗朝被残害的忠烈之士,赵南星称赵高邑,杨涟称杨应山,他俩一是北直隶高邑县人,一是湖广德安府应山县人。而大奸臣严嵩是江西分宜人,阮大铖是安庆府怀宁县人,便被人称为严分宜和阮怀宁。如此,这个人流芳百世,当地的人跟着沾光;这个人臭名远扬,当地人同样跟着丢脸。明代正德年间一个内阁大学士,任过吏部尚书的大官焦芳,曾不遗余力地推行地域歧视。
  在五百年前的大明正德年间,这位大学士是河南人,他歧视的是江西人。
  焦芳依附大太监刘瑾,为虎作伥干了很多坏事,两人合谋将在内阁中对刘瑾有所制约的正直官员如大学士刘健和谢迁以及尚书马文升、刘大夏、韩文、许进等削职为民,独揽了朝局。从此,他和刘瑾更肆意妄为了。
  还在正德皇帝的爷爷宪宗为帝的成化年间,焦芳受到一个案子的牵连被流放。他怀疑此案是江西安福人彭华等官员在背后策划的,因为在此之前彭华经常讥讽焦芳没有才华。于是他对江西人恨之入骨,一旦权在手,便开始进行报复。恰好当时有一个南洋的小国满剌加派使臣来大明朝贡。一个叫亚刘的使臣,本是江西万安人,原名萧明举,在中国犯了罪流亡海外,改名换姓,没想到混出来了,还当了使臣。这个人确实品行不好,他和另一个满剌加土生土长的使臣端亚智同来天朝,途中他密谋到渤泥国(即加里曼丹岛北部文莱一带的古国,金庸在《碧血剑》中,编了个故事,说到袁崇焕的儿子袁承志最终流落到这个国家)索取财物,大约端亚智认为这破坏了国家的外交政策,不同意擅自行动。这个萧明举便把同行的使臣端亚智给杀死了。这当然是件大事,作为宗主国、使臣的目的地的大明朝不能不过问。
  有大臣立马上了奏本,焦芳看完奏本,立刻如获至宝,把萧明举的犯罪行为和他的籍贯联系起来,大肆地攻击江西人。他在奏章的末尾批示说:“江西土俗,故多玩法,如李孜省、彭华、尹直等,多被物议。且其地乡试解额过多。”于是奏请皇帝批准,减少了江西五十名乡试名额,并停止向江西人授予京官。焦芳还把古人拉出来给自己的地域歧视作理论根据,他说:“王安石祸宋,吴澄仕元,皆宜榜其罪,戒他日勿滥用江西人。”
  这个荒谬的说法连另一个老资格大学士杨廷和都看不惯,替江西人抱不平说,因为一个奸民的行为而波及一方,是不正确的。江西已经被裁减乡试举人录取名额,难道还要把宋、元的古人拉出来审查惩治吗?
  焦芳不仅仅歧视江西人,对其他南方人一并歧视,就是谈到古人也忘不了诋毁南方人,他专门作《南人不可为相图》进献给刘瑾。因为刘瑾是陕西人,他拍马屁增加了陕西乡试名额,当然也不忘给自己的家乡谋福利,将老家河南的乡试名额增至九十五,同时给山东、山西增加若干。——他也不能太露骨地只为刘公公和自己的家乡造福,别的北方省搭便车利益均沾。直到刘瑾、焦芳事败,被皇帝惩治后,各省乡试名额才恢复到原来的数额,一个大学士,如此明目张胆地搞地域歧视,看起来源于个人恩怨,实则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这种将同一地域、同一姓氏捆绑在一起,共享荣光和耻辱的落后观念,和传统的农业社会结构有关。
  古代中国是个立足于乡土的社会,多个朝代都有家乡五百里以内不许为官的回避规定,就是要防范地方势力。一个人通过科举出来做官,同乡是个非常重要的资源,官员乡土情结割舍不断,因此官场上的人往往不以政见而以籍贯论是非。同乡总是互相提携,互作奥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每个朝代,以籍贯为营垒的权力暗斗都很厉害。而科举是士子进入官场最主要的路径,哪个省科举成绩好,哪个省在官场的势力就会更大。唐代以前,重要的政治人物多出于北方,这和北方开化更早,经济文化比较发达有关。宋代以后风水转过来了,北方被契丹、金人蹂躏,所谓“洙泗地,亦膻腥”,孔孟的故乡也在异族统治下。反过来南方的经济文化空前发展,南方人在政治版图中的份额越来越重,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南方人的科举成绩越来越好。#p#分页标题#e#
  宋代简直是江西人的朝代,无论政治、文化都是天下楚翘,欧阳修、王安石、黄庭坚、曾巩、文天祥、晏殊父子这样的人举不胜举。明、清两代,包括江西在内的整个南方,科举成绩更不得了,这和南方更重视教育的传统有关,而重视教育的基础是这些地方经济上更为发达。明、清两朝为了平衡南北的政治势力,在乡试份额上已经对北方有所照顾,南方有所抑制。即使这样,江西、江苏、浙江这些省在科举中,成绩还是远远地超过其他省。焦芳裁减江西乡试名额是釜底抽薪的毒计,因此每三年江西参加会试、殿试的基数大幅度减少,那么中进士的人数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中进士的人一减少,那么当知县,入翰林院,最后做部院大臣,直至进内阁的人就会减少,当地的政治影响也会随之减弱。
  焦芳所谓南人奸邪,不能为相的论据其实是非常可笑的。因为南方科举的成绩好,进入官场的当然更多,这有什么奇怪的。而其他做官的人一多,其中贪赃违法的官员绝对数也会比别的地方多。杨廷和所说“因为一个奸民的行为而波及一方,是不正确的”,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清末有一个故事,戊戌变法失败后,专门举行一次经济科的会试,广东举人梁士诒文章写得很好,深得主考官之心,本来想录取为第一名的,上报给老佛爷批示,老佛爷看到他是广东人,心里就不高兴,康、梁这些“乱党”多出自广东。再看他的姓名,和梁启超同姓,和康有为同名(康有为名“祖诒”),更是极不舒服,大笔一勾,这个“梁首康足”的才子就名落孙山了。而第二名是后来给袁世凯复辟帝制吹喇叭抬轿子的杨度,他也来自“乱党”很多的湖南,同样受到连累,丢了功名。老佛爷这番行为,可是地域加姓名的复合型歧视。

  严嵩的才气和乾隆的自知之明

  严嵩是明代嘉靖年间的权臣,和明代弄权的太监王振、刘瑾、魏忠贤等人相比,严嵩是个科第出身的大才子。其文才不仅那些宫内宦官难以望其项背,即使是在同时代的文臣中间,也为世人公认。可惜他和严世蕃父子两人是有才而缺德,这样的人干起坏事来水平更高。
  史书记载严嵩长得疏眉朗目,身材修长有玉树临风之态,且声音洪亮,出生江西却不说方言,一口标准的官话,仪表为文臣中的第一流,且在当兵科给事中的时候,政绩不俗。这是当然是他发迹的本钱,但他最大的本钱是“一意媚上”,揣摩皇帝的心思。在皇权时代,应当说这不是个特别耻于提及的毛病,而是生存的必须。皇帝欣赏他一是青词写得好,嘉靖希望长生不老,好道教,喜欢用青词来向上天祈福,当时入阁的大臣大多写得一手好青词。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皇帝让人制了五顶道士戴的“香叶束发巾”,赐给大臣。同在内阁的严嵩的同县老乡夏言认为有失体统,不愿意戴,因此得罪了嘉靖。而严嵩不但美滋滋戴着这顶道冠去拜见皇帝,而且在道冠外笼上轻纱,以示御赐之物,当倍加珍惜。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对,那时候讲“雷霆雨露,皆是圣恩”,君有赐不能不受。严嵩之坏,在于他利用皇帝的信任卖官索贿,将夏言、杨继盛等耿直之臣迫害致死。后来严嵩的儿子被杀,孙子充军,家产被没收,而他活到八十多岁,晚年乞食于墓地。——即向祭奠祖宗的人讨剩余的供品果腹,下场够惨的。
  这个大奸臣,不但文章写得好,书法也非常棒,和宋朝两大“奸臣书法家”蔡京、秦桧的水平相若。可以想象,他当权时,不知有多少人求其墨宝,其书法的润笔费用绝对是让人咂舌的价码。政治人物的书法价码随着权势的消长而涨落,是一条规律。严嵩身败名裂后,他的书法盛名也被他的奸恶之名淹没了,但毕竟还是有些手迹留在后世。
  据齐如山在一本书里记载,清代京城有顺天府乡试的贡院,顺天府乡试为“北闱”,乃天下乡试第一,皇帝非常重视,主考官都是尚书衔的。可这个贡院的大殿匾额上三个大字“至公堂”,是严嵩所书。
  这样一个为朝廷选拔俊才的堂皇之所,悬挂的竟然是大奸臣题写的匾额,谁也会觉得不舒服。乾隆帝想把它换掉,便命令满朝书法好的写这三个大字,他自己作为喜好舞文弄墨的天子,也写过无数遍“至公堂”,后来他发现,自己的御笔和满朝文臣所书,都不如严嵩,只好罢了,仍然让奸臣的字高高悬挂。
  以我有限的历史知识,总以为乾隆皇帝是一个很骄傲的皇帝。当然,这个号称“十全老人”的富贵天子有资格骄傲,他当政六十年间,至少表面上的文治武功超过前代。因此他很喜欢风雅之事,比如吟诗题词什么的啦。
  说老实话,尽管他留下了一万多首诗,但没有人把他当诗人,因为他的诗大多是咏太平盛世的顺口溜,没什么诗味。他的字,是典型的“富贵体”,粗大、媚俗、中规中矩,现在许多地方还能看到。乾隆的字虽然没有风骨,有“墨猪”之嫌,但一笔一画和字的构架的基本功还在,放到今天也算是上品了。
  可骄傲的乾隆帝面对前明奸臣严嵩的题字,他竟然是就书法论书法,没有因人废字,自己的“富贵体”不敢取而代之。——难得这个“十全老人”此番头脑清醒了一次,没有骄傲到自认为老子什么都是天下第一。

  海瑞这样的官有一个足矣(1)

  和扬帆出海的郑和一样,海瑞也是个回族。今天人到中年的人对他恐怕不会陌生。
  《明史》说海瑞,“秉刚劲之性,戆直自遂,盖可希风汉汲黯、宋包拯。苦节自厉,诚为人所难能”。这老兄“憨直”得实在是可以。他在淳安当县令的时候,顶头上司胡宗宪的公子,前呼后拥经过当地,因为驿站的小吏触怒了胡公子,这个衙内便将驿吏吊了起来。海瑞知道了,将胡公子捆了起来,说:“曾经胡总督巡视,下令沿途地方官不可铺张。今天这一行如此豪华,一定不是胡公子。”并没收胡公子数千两银子纳入公家仓库,然后再告诉胡宗宪。史载:“宗宪无以罪。”
  哪怕胡总督心底里对海瑞恨得咬牙切齿,但表面上确实不好怪罪海瑞。海瑞玩的这一招很高明,他用“显规则”来对“潜规则”。上司你不是说要轻车简从,不铺张浪费,只搞“四菜一汤”吗?如果承认这个利用父亲权势的人是自己孩子,那在官场上多狼狈呀。私下了该怎样做,彼此心照不宣。只有憨直的海瑞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拿领导台面上的话当真。
  海瑞敢这样对上司,是因为他有本钱。这个人没有后代,自己两袖清风,道德上没有什么瑕疵能让别人抓住。史载海瑞当县令时,“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给母亲过寿,也就是从菜市场上买两斤肉。如果哪位有权势的人硬硬地去整这样一位公共舆论给予高度评价的清官,等于自己毁自己的名声。只要和海瑞没有你死我活的利益冲突,谁也不至于这样傻。所以对于做出捆绑胡公子这类小事的海瑞,上司不但不能怪罪,在公共场合还要表扬他,提倡他的精神和做法——虽然说这话的人知道自己和大多数官员不可能像海瑞那样。
  海瑞这样的官员,在当时是另类,是稀罕物。他不但没被搞倒,后来还升任了户部主事。在这个位置上你好好地为大明朝廷整顿财政不就得了,他不,也许财政这类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并不适合他。海瑞在官场,唯一的目的似乎是用自己个人道德操守来衬托别人的不堪。他对上司胡宗宪那一招又用到了所有人的上司——嘉靖皇帝身上。
  当时嘉靖帝享国日久,荒于政事。海瑞上表,演出了一出“骂皇帝”的戏。他说嘉靖皇帝“一意修真,竭民脂膏,滥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法纪弛矣。数年推广事例,名器滥矣……吏贪官横,民不聊生,水旱无时,盗贼滋炽。陛下试思今日天下,为何如乎?”。
  这简直把皇帝比作商纣王、隋炀帝那样的主,皇帝看完后,大怒,将奏章扔到地上,对左右说,马上去把他抓来,不要让他跑了。
  天子震怒,要杀他不是一句话吗?皇帝身边的宦官黄锦倒不糊涂,劝谏皇帝,说“此人素有痴名”,听说他上疏时,知道触忤当死,买好了棺材,和家人告别,把家中仆人遣散,自己根本不跑,就等着皇帝去抓他。
  这一提醒让皇帝明白过来了。人家根本不怕死,杀死他倒成就了他冒死上谏的千古令名,自己反成了残暴之君。所以皇帝说,此人像比干那样,可是朕不能当纣王呀。但心中的怒火还是熄灭不了,只好把他抓进大牢里,不处理他,让他呆着。不久皇帝驾崩,新皇即位,给海瑞也给天下百姓一个面子,赦免海瑞出狱。
  明代皇帝虽然专制,但是受礼法约束。皇帝的权力是硬的,而礼法的力量则是软的。如果皇帝什么都不顾,心想老子就做个桀纣之君又怎样,海瑞死十次也不够。可大多数皇帝对历史评价还是有敬畏感的,尤其当皇帝的年头越长,越考虑身后名声。杀了他,等于毁自己名声成就人家。不杀他,他好好地活着,还有了让人传诵的千古美名。怎样做,都是海瑞赚了皇帝赔了。大概因为皇帝发觉海瑞是有意击中自己的软肋,因此让他呆在牢房里,反正老子在位一天你一天别想出来,以后谁怎么处理老子管不着。
  虽然皇帝和大多数官员不喜欢他,但朝廷总得需要这样的官员来装装门面。葛剑雄先生说海瑞“非常不得官心”,说他在官场是非常孤立的。这是自然的道理,如果在民选时代,这种人倒能像马英九那样,靠“不粘锅”这类人格魅力来吸引选民投票。而在帝制时代,政治是对上不对下,谁能和这样令官场同仁避而远之的人做同道?
  海瑞这样的官员,朝廷有一个来起道德楷模的作用,就足矣。大多数人不可能都像楷模一样,这类先进典型在朝廷中没有推广的可能,《明史》说他“诚为人所难能”很恰当。

  张居正不可能重用海瑞

  张居正和海瑞几乎是同时代的人,他们都是在嘉靖皇帝当政时步入政坛。而且两人有过交往。《明史》记载:“万历初,张居正当国,亦不乐瑞,令巡按御史廉察之。御史至山中视,瑞设鸡黍相对食,居舍萧然,御史叹息去。居正惮瑞峭直,中外交荐,卒不召。”
  此时,两大名臣的权势是天壤之别,张居正以帝王师的身份为首辅,权倾天下,万历皇帝几乎是个摆设。而海瑞在官场却是空前的寂寞,作为以耿直忠贞之名闻于天下的道德楷模,海瑞的作用仅仅是个符号,他在政坛没有朋友,更不可能有党徒,自己的政治抱负没有实现的平台。
  张居正因为害怕海瑞的“峭直”,尽管面对舆论高度地推崇海瑞,但是就是不重用他。为此后人很是诟病张居正,认为他心胸狭窄,嫉妒海瑞,拼命地打压海瑞。
  我以为张居正作为明代见识和能力首屈一指的政治家,其在政坛上炉火纯青的权术,海瑞望尘莫及,以海瑞这种个人道德高洁得让人不敢亲近的官场异类,在那个大染缸里面,不可能威胁张居正的地位。张居正根本不用担心海瑞这个政坛的“低能儿”在权位上超越自己,他唯一担心的是,这个连皇帝都不怕的死倔老头,一旦进了中枢,又是以道德的标准来对待政治,对张居正的政策横挑鼻子竖挑眼,闹得朝野都知道,而且同情或支持海瑞。有道德洁癖的人,很容易获得舆论的支持,但让他真正去办大事,可能处处碰壁,从而一事无成。
  张居正对海瑞的弃而不用是理智的,在封建官场中要干大事,仅仅凭道德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对这点张居正深有体会,他在官场上的发达已证明了要有大的作为,是不能保持个人品德的高洁,有时还得不择手段,自污名节。
  对张居正的品行,史家一向评价不高。奸臣严嵩当政时,“嵩亦器居正”。徐阶代替严嵩为首辅后,同样“倾心委居正”,这左右逢源的水平可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高拱秉权后,“两人益相密”。可是高拱是横亘在他面前的石头,不扳倒高,他不可能成为首辅。于是他又私下里结交司礼秉笔太监冯保。“神宗即位(万历帝),保以两宫诏旨逐拱,事具拱传,居正遂代拱为首辅。”
  可见,张居正的政治品德实在不怎么样,怎样对自己有利他就怎样干,毫不在乎什么名节。在个人的私德上,他也做得不怎么样。他好色纵欲,因为常服春药,大冬天都满脑袋冒热气,不能戴帽子。父亲死了后,为了权柄不落入他手,和冯保共同策划,促使皇帝下达了“夺情”的旨意,在父丧期间依然紧握手中大权。明代是非常推崇孝道的,士大夫在父母丧后,必须丁忧三年。而且他也不清廉,属下的官员贿赂他的财物不计其数。
  就这样一个公德和私德一无是处的人,却是奠定大明短暂中兴的大政治家。他推行的“一条鞭法”,在中国历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明史》载:“居正为政,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评价他“通识时变,勇于任事”。
  当然,因为二十一岁以前的万历皇帝一直生活在张居正的阴影下,对他有着父亲般的畏惧,所以张居正死后万历皇帝终于爆发了,抄没他全家。生前震主的权威,终于在死后引起了祸患。
  张居正是个悲剧人物,无论是他生前的作为还是死后的子孙的遭遇。可是在那个时代,张居正不这样做,他能掌握权柄,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吗?海瑞的遭遇便是很好的说明,个人的品德只有符号意义,在权力场中是苍白、不堪一击的。张居正死了,应该没人挡海瑞的路了吧。可是,“帝屡欲召用瑞,执政阴沮之,乃以为南京右都御史。诸司素偷惰,瑞以身矫之。有御史偶陈戏乐,欲遵太祖法予之杖。百司惴恐,多患苦之”。
  这样的官员,没人喜欢他,只能弄到南京去做个闲官,谁在他手下当差谁倒霉。海瑞这样的人注定是“瓠瓜”,系而不用。孔孟以来,中国儒家所推崇的伦理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和政治目标的实现总是矛盾的。儒家对士人有着道德的高标准要求,可是如果真的成为道德完人,在政治场上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作为。孔子和孟子一生政治上不得意,如果他们真的像张居正那样掌握了极大的权力,还能说“仁者爱人”,“吾养吾浩然之气”吗?

  庙堂是非 天下反之(1)

  顾宪成是明朝万历年间的大学者,东林学派的创始人。他一生仕途并不顺利,他于万历八年(1580年)三十一岁的时候中进士,开始了宦海生涯,可一直是个级别不高的京官。四十三岁那年才当上了吏部考功司主事,这是个要害部门的中级官员,职责是考核文官的政绩。接着他进入了仕途的快车道,一年多的时间,升到吏部文选司郎中,这是朝廷六部中最重要的司局长,掌管天下文官的选拔,看起来前途似锦,只要不得罪皇帝和内阁辅臣,晋升为侍郎、尚书,然后进内阁做大学士,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顾宪成这短时间顺风顺水只是他仕途的“回光返照”,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他因廷推阁臣得罪了皇帝,被革职为民,回到了老家无锡的东林书院讲学,集聚了一批不得志的文人,开始收徒讲学。
  什么叫廷推?就是选拔重要官员,照例要由吏部提出候选名单,然后进行讨论,呈报皇帝定夺,在形式上这种做法对皇权可算是某种限制。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五月,首辅大臣(相当于宰相)王锡爵告老还乡,要新的首辅接任。皇帝以内阁辅臣地位重要为理由,想“特简”——不按规矩由皇帝直接提拔,吏部尚书力争,认为廷推是惯例,宰相(明自洪武帝废宰相后,没有了名义上的相,但习惯将内阁中首辅称为宰相)如果不经过廷推,“恐开捷径”,整个大明帝国的官员选拔制度将受到极大的破坏。万历帝虽然擅权,但祖宗传下的习惯法对他还是很有约束力的,并不是人们想象那样,皇帝完全能为所欲为。因此万历帝只好听从吏部的建议,仍由吏部提出候选名单。
  提出名单的权力主要集中在吏部尚书、侍郎和文选司郎手中,由此可见顾宪成当时级别不高,但地位重要。他们几人一商议,将两年前因“册立东宫”之事得罪皇帝而辞职的首辅王家屏列入候选名单。
  万历朝皇储之争是晚明重大政治事件之一,万历帝想舍长子而立宠妃郑氏所生的次子为太子,但在众位耿直大臣看来,这和嘉靖帝追赠生父为皇帝一样,是对礼法的破坏,当然要极力反对。——帝制时代,没有比皇位继承更大的政治了。因此事引起君臣在这个问题上尖锐对立,而大臣中间也产生派系,直接后果是朝局动荡,许多有道德操守的大臣为了维护礼法而去位。
  礼部给事中李献可,看到皇帝没有立长子为太子的意思,决定迂回一下,建议举行“豫教元子”的典礼,即皇长子正式接受学校的教育,因为当时皇长子已经十一岁了,以此来提升皇长子的地位。皇帝很恼火,抓住奏折中一个笔误大做文章,御批他“诬戏君上,好生可恶”,要求降级罚俸,调到京外。这御批当然要交给首辅大臣王家屏去办理,谁知道王家屏这位山西人,有着一股驴子的倔劲儿,他公开支持李献可,竟然封还御批——把皇帝的命令退回去,这样大胆的首辅,从明清以后,确实不多见。一些言官前赴后继上书为李献可说话,而且言词十分激烈,指责皇帝“坐视元子失学,而敝帚宗社”。也就是说皇帝坐视长子失学,是对老祖宗传下来的江山不负责任,皇帝这下忍不住了,命令锦衣卫将这个谏官廷杖一百棍。王家屏作为首辅大臣,救不了这些言官,干脆辞职。皇帝早就看他不顺眼,自然批准。
  这次顾宪成等人继续将皇帝不喜欢的王家屏列入名单,皇帝不高兴,下令再拟一份名单。可再次拟的名单,王家屏大名赫然在列,而且顾等人理由很充分,说没有哪条规矩说已经辞官的人不能作为首辅的候选人。可以想见,万历帝该是如何的窝火,心想你们这些老小子,分明是公开给朕叫板吗!于是顾宪成被革职回家了。
  那个时候,一个士人的声望和他的官职并不成正比,有些入阁大员,被天下士人嘲讽,有些品秩不高的官员,其道德学问却被天下士人景仰。顾宪成虽然官最高只做到司局长,但他的清名早就为朝野所熟知,这也是他回乡入东林书院,能引起那么大动静的根本原因。
  因此,他在朝的时候,内阁大臣们并不因为自己级别比这个“小顾”高得多,就在他面前颐指气使,或者摆出一副上级对下级关心爱护的样子。许多大臣对顾宪成,采取的是一种平等的态度进行对话。
  还在顾宪成当员外郎(副司长)的时候,大批言官上书请皇帝早封长子为太子,这种意见符合礼法——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充分尊重宪法的建议,但和皇帝的意愿完全对立。皇帝又不愿意公开违宪,希望大臣们站出来替他说话,或者分担压力。当时的首辅王锡爵,他既不愿意得罪皇帝,但是也不愿意公开建议皇帝破坏祖制,而成为千夫所指,夹在中间十分难受。那个时候小官比阁臣好当,级别低的官员可以畅快地上书阐述自己的意见,得罪高层大不了回家,还博得了好声名。而做了内阁大学士可不能这样随便,因为他权大,责任也重,要小心翼翼地维持和皇帝的关系。
  有一次他碰见顾宪成,王是苏州太仓人,两人算是大同乡,王很诚恳地向顾提出自己的疑惑:“当今所最怪者,庙堂之是非,天下必反之。”意思是说现在怎么这样邪性,朝廷对某件事的是非判断,天下人必定反着来。
  顾宪成硬邦邦地扔下一句话:“吾见天下之是非,庙堂必欲反之耳。”
  顾在这里承认朝野对立,是非判断满拧这一事实,朝廷颂扬的、提倡的,民间必定嘲笑、反对,但因果关系和王锡爵所说的倒置。首先是朝廷罔顾民意,民间喜欢的、推崇的、坚持的,朝廷一定要反对,要限制,朝野关系紧张的责任是在庙堂而非天下。
  这种民间舆论和朝廷的是非观完全反着来的情形在大明晚期处处可见,被廷杖和贬官的人士,回到民间,被公众当成英雄一般看待。可谓是“权力在朝廷,道义在民间”。被削职为民的顾宪成正是由于这种朝野的分歧和对立,他可以利用自己的道德资源在老家办书院,不但当地士子、商人支持,连无锡知县这种中低级官员也鼎力相助。这种对立到了熹宗朝达到顶峰,已经不是舆论上的对立了,当权者对反对者的处罚也不仅仅是申饬和罢官了,而是利用专政机器,将反对者从肉体上消灭。东林书院被毁,东林诸君子被杀。幸亏顾宪成已于万历四十年(1612年)寿终正寝,免于他的学生兼同道高攀龙那样自杀的命运。而明帝国,也临近崩溃了。

  朝局稳定重于寻求真相(1)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的黄昏,北京城发生了一件惊天大案,一位男子企图闯宫袭击太子。《明通鉴》是这样记载的:
  “五月,己酉酉刻,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枣木梃入慈庆宫门,击伤守门内侍李鉴。至前殿檐下,为内侍韩本用等所执,付东华门守卫指挥使朱雄等收系。”
  慈庆宫居住的是当朝太子、后来的泰昌帝朱常洛,这是一次危害大明皇储未遂的大案要案,史称“梃击案”。这样的案子,绝不是一个地方司法机构能够审理的,当时的巡视皇城御史刘廷元初审后,拿出一个初步意见:“罪犯叫张差,蓟州井儿峪人。察其行迹似乎有疯癫症状,而仔细看他的容貌实乃狡猾之人,请交给刑部严加审讯。”
  巡察皇城的官员并非没有审察一件突发案件的能力,而是这个案子牵连到太子,一个流窜进京的农民,去袭击太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非同寻常,背后的曲折之处可以想象。这个负责皇城治安的小御史很聪明,他将案件的基本要素查清楚,如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以及他对嫌疑人的初步判断。他知道再往下深究,就不知会牵连出什么来,干脆把这个皮球踢给了最高司法机关——刑部。而且刘廷元给这个案子的发展留下了有意思的活扣:张差行动好似疯癫,但看上去有些狡猾,如此案件可大可小,怎样做都可以。不愧是一位长期在皇城办差的老练官员。
  刘廷元和当时的大多数官员心里肯定知道,这件案子很可能有重大政治背景,如此则不是办一件普通刑事案那样简单,亦非可以简单地寻求真相。案涉太子,则是超级政治案件,如此大的政治案件之走向,一个小官员哪能做主。
  这个案件一发生,就引起了朝野政治方面的联想。因为万历帝喜欢和郑贵妃所生的福王,但迫于祖制和群臣的压力,不得已立长子为皇储,但对太子仍然很疏远。大家都知道皇帝仍然喜欢好不容易才去洛阳就藩的福王,如果太子不幸死在老皇帝前头,福王肯定会顺利登基。就在大家都担心太子安危时,发生了这样一个蹊跷的案件,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朝廷内外怀疑这件案子背后的指使人是郑贵妃和她的兄弟、当朝大臣郑国泰。
  案件由刑部复审后,郎中胡士相顺着案犯疯癫这条线,拟好了奏禀的草稿,说张差在老家收购和存放的柴草被人烧毁,气愤地上京申冤。走到东华门遇见一人,告诉他说“持木棍进入可当冤状”。于是误入东宫。按律当判死刑,死刑上罪加一等就是立即处决。
  按刑部的复审意见,无非说他是一个普通的上访户,脑子有些不正常,伸冤无门才做出过激行为。如果案犯一死,就一了百了,背后的秘密就会跟随消失。但稍有司法经验的人,不可能相信这样的解释,世上那样这么巧的事情,迅速将张差处死,难免让人觉得有人希望灭口。
  刑部主事王之寀对这样的结案深为怀疑,按理说郎中是司官,是主事的上司,上司如此下结论他没必要多管闲事。但那时候的官员中还真有这样较真的人。一天,这位王大人在刑部大狱值班,私下里去讯问张差,几番言语往来,张差回答“不敢说”,王大人让跟随的人退走,留下两名吏员再讯问——当时还很讲办案程序,问案和笔录必须有两个以上办案人员在场。张差便交待,他小名叫张五儿,被马三舅、李外父引荐见到一个宫内的太监,太监说事情要是办好了,给你几亩地。然后被带到京城,进了一个大宅院,一太监让他吃了顿饭,然后让他冲进慈庆宫,遇到人就把他打死。于是给他一根枣木棍,领着他从厚载门走到东宫,趁机将守门人击倒,但侍卫太多,就被抓住了。
  这样一个审讯结果,仍然不太符合逻辑,如果真有宫内人指示张差谋害太子,准备不至于这样小儿科。王之寀将审讯结果写成揭帖,请代理刑部尚书张问达上奏。——因为他级别太低,还没有直接上书皇帝的资格。并且建议将案犯押赴文华殿进行朝审,由九卿、给事中、御史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审,以求真相。
  王的奏折送入后,皇帝尚未批复,廷臣接二连三上奏折支持王之寀。这时候大学士方从哲、吴道南认为王的奏折荒谬,请求皇帝明示办案方针。朝廷再发文到蓟州,命令详查。当地知州戚延龄查询后,报告了案犯得疯癫病的原因:贵妃派太监在当地建佛寺,需要大量烧制砖瓦,于是老百姓纷纷买薪草囤积赚钱,张差将田产变卖买了大量薪草,可有人嫉妒他偷偷地放火将其薪草焚烧,让他破产。愤怒的他受到了刺激,持着木棍进京告状。
  这个结论和郎中胡士相的复审意见差不多,加上这番地方政府的调查,完全可以结案了吧。胡士相便催促代理尚书张问达就此写成结案意见上书求皇帝批准,他们摸清万历帝这位超级懒汉的习性,奏章十有八九不会批复,而被无限期地搁置起来,这个案子一拖,就不了了之了。
  可那时认真的官员不止王之寀一人,刑部员外郎陆梦龙力争在奏报皇帝前,还是大家公审一次案犯,查出真相。看来当时除了皇帝专权外,官僚系统各部门的一把手还不能一手遮天,下属可以和上司据理力争。
  陆员外郎的建议合情合理,尚书无法拒绝。于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共十三个司局近二十名官员一起公审案犯,那天张差一点也没有表现出疯癫的样子,在刑具的震慑下,他画出了进东宫的路线图,并交待了案情,比王之寀私下讯问的结果有所差异,据张差交待,在朝阳门外刘成家的大宅院里,太监庞保、刘成养了他三年,送了他金壶、银壶各一只,并让他打入宫门,打了小爷便有吃有穿。——小爷,是宫内太监对皇太子的称呼。
  此时真相露了出来,这是一起典型的有预谋的雇凶杀人未遂案,杀害的对象是皇位继承者太子。太监背后肯定有指使人,如果再查下去,顺藤摸瓜已不是难事。于是科道官员何士晋上奏折,将幕后策划人指向郑贵妃的兄弟郑国泰,而且暗示贵妃和此案有牵连。
  如果一旦查实何士晋的判断是正确的,贵妃伙同外戚要谋害太子,万历帝再宠爱贵妃,恐怕也不好偏袒。接到这份奏折的万历帝大怒,可又不能明确惩罚何士晋,否则的话显得自己心虚,只好不久后找个理由把他调到外地做官。
  此时,希望案子马上了结的除了很可能是幕后人的贵妃姐弟,还有皇帝和内阁大臣方从哲。贵妃姐弟的理由不需要解释,而皇帝除了偏爱贵妃和福王外,还有一个理由是从稳定朝局的政治层面出发。你想呀,皇帝喜欢的贵妃和弟弟雇凶害太子,皇帝又偏袒贵妃,这个真相一旦大白于天下,案子牵扯到太子、贵妃和皇帝,将太子和皇帝、贵妃的矛盾摆到明面上,这将带来多大的危机!大明最高当局可能会发生地震,以当时大明文臣党派林立、攻讦为常的习气来看,不知有多少人会利用这个案子兴风作浪,大明朝廷从此永无宁日。而万历帝已经当了四十三年皇帝,来日无多,他可不想在混乱中交班。内阁大臣未必想讨好郑贵妃,作为辅佐皇帝的相,他们也是从政治稳定的层面考虑问题。
  可具体办案的一些中层官员,才不考虑这个层面的问题,他们只想索真相,求公道,尤其是谏官,就是靠这个博得声名的。案子到了这个份上,只能请求圣裁,可皇帝此时也犯难了,天下人早已对他不喜欢太子议论纷纷,而当年妖人诅咒太子的事牵扯贵妃和太监刘成,被皇帝包庇下来了,此番如此重大案件,关系到国脉,他再公开包庇贵妃,强行结案,也担心天下悠悠之口。于是先谕令郑贵妃老老实实做人,贵妃此时知道了利害,乞求太子,说明自己毫无恶意。然后让当事人太子出马化解,万历帝亲自临幸慈宁宫,召见太子,并让内阁大臣方从哲以及其他文武百官站在旁边做见证——万历久居深宫多年,此番走到台前,说明他是何等的郑重。皇帝拉着太子的手说:“此儿很孝顺,朕十分喜欢,如果有别的意思,不就早立别人了吗?外臣心怀何意?动辄用流言离间朕父子!”同时,他还把太子生养的三个孙子叫到跟前,让各位大臣看,然后说:“朕的孙子都这么大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并要太子心里有什么话当着群臣不要隐瞒全说出来。
  皇帝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太子当然马上表态说,那个疯疯癫癫的案犯要马上处决,不能再拖了。并对众大臣讲,他们父子十分亲爱,如果外臣议论纷纷,只能使他们成为无君之臣,太子成为不孝之子。
  当事人都这么说了,这案子哪还有继续追查下去的必要。皇帝谕示刑部,明确给案子的处理定调,说张差是个疯疯癫癫的奸徒,闯入东宫伤人,罪在不赦,立即处决。太监庞保、刘成严加提审,明确定罪,不许牵连他人。
  于是张差被凌迟处死,而两个太监,没有交给刑部审讯,因为害怕供出后面的指使人,便将他俩在宫内用私刑处死。至此,一件意图谋害皇储的大案就这样成了一个葫芦案,死了的只是三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没有更多牵连,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大明朝局一场大风波就这样消弭了。
  那样的历史背景下,万历帝那样做是一个最高统治者的明智选择,而太子的表态不但赢得了孝顺、大度的名声,而且经过这场风波,他的皇储地位真正稳固了,郑贵妃再不敢觊觎其位。至于那些要追求真相的官员呢?他们的一腔正义豪气被耗散在政治那个大八卦炉里,显不出多少分量。

  一个泣血上访的忠臣孝子(1)

  明神宗万历朝,有一个著名的孝子,他的孝顺行为,和汉文帝时那个进京要求代替父亲接受肉刑的孝女缇萦有一比。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有一个叫钱敬忠的举子,会试中式,却故意不参加殿试。这当然很蹊跷,因为会试中了的人,只有参加殿试才能成为进士,而会试者只要不犯触怒圣颜的大错,一定会中进士的,只是排名和会试有差别。他为什么放弃到手的功名呢?
  原来他想以此举引起皇帝和朝廷注意,为尚在狱中的父亲申冤。
  他的父亲叫钱若赓,曾经在礼部任职,是个司局长级别的官员。因为万历帝选妃的事情上书直谏,话说得不好听,得罪了皇帝,万历帝想找个理由杀掉他泄愤。皇帝也不能随随便便要臣子的脑袋,如果因为臣子直谏而被杀,皇帝担心后人的评价,所以一定得瞅准时机。
  不久,钱若赓被派到江西,做临江知府。这地方是鱼米之乡,比呆在京城做一个礼部郎官实惠多了,我猜大约这也是皇帝的安排,当一方郡守,权力大,诱惑多,不愁你不犯错误。
  如果钱若赓贪污腐败,那就最好了,收拾他名正言顺。可这老钱还真是个清官,爱民如子,抓不到这方面的毛病。但他对强盗很严酷,用严刑捕盗,在那个年代,用这样的工作方法搞治安,从朝廷官员到普通百姓,大多会赞同他是个好官。而有些御史本来就是皇帝一条狗,蹲在宫廷大门口,说让咬谁就咬谁,让咬几口就几口。他们很善于揣摩皇帝意图,皇帝讨厌谁,就上书弹劾,基本上百发百中。有御史终于在鸡蛋里找到骨头了,说钱若赓对强盗严刑拷打,是酷吏。皇帝见到奏章后,便开始算旧账,下令将钱若赓处死。
  那时候官员中并不都是些墙倒众人推的玩意儿,六部和都察院有许多官员上书救他,万历帝不答应。临江府的老百姓凑钱,连年集体上访,为自己的好知府申冤,最多的一次来了千余人。你想想,一千人来到京城为一个地方官员求情多么不可想象,那时候交通不便,从江西到北京多么不容易。内阁首辅申时行知道钱很冤枉,把这样一个既得官心又得民心的好官杀掉,他也不忍心,可天命难违,怎么办?他想出来一个折衷的办法,按照皇帝的旨意给钱若赓判处死刑,但和刑部密议,每年都找个理由给他缓期执行。如此,钱若赓在死囚牢里关了三十七年。
  钱若赓被关进大牢时,儿子钱敬忠才一岁。一个囚犯的儿子,被母亲抚养大,读书、应举,该是何等的不容易。不过那时候科举有一点让我赞叹,除了伶人、娼户等少数贱民,科举的大门对所有人敞开,一个冒犯皇帝的死囚儿子,硬是通过了政审,从县试、乡试、会试,一路通过没受什么影响。会试登第后,钱敬忠便舍弃了殿试机会,回家看望还在狱中的父亲,然后再返京,穿着囚服喊冤。给皇帝的奏疏送入,主管向上递交奏折的通政司认为他的言词太过于激烈了,扣下不报。——当年他父亲也是因为上奏言辞激烈罹祸。不甘心的他再次上奏,要求代替父亲去死,并且跪在午门泣血求内阁和吏部转奏,当时在京的江西人也纷纷发表公开信声援他,催促司法部门重新讨论钱若赓的案件。一个会试及第的士子,毕竟不同寻常上访农民,这件事变成物议沸腾的公共事件,万历帝也知道了。那时候他快去见他的列祖列宗了,大概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下旨:“钱敬忠为父呼冤,请以身代,其情可哀。汝不负父,将来必不负朕。”于是赦免了钱若赓,让他回乡养老。
  殿试三年一次,会试及第而耽误殿试者,可直接参加下一次殿试,因此过了两年钱敬忠参加殿试,授刑部主事,这个泣血替父亲鸣冤的孝子开始做官审理案件了。此时,万历、泰昌两任皇帝已经驾崩,进入了天启朝。
  古语说,求忠臣必入孝子之门,所以万历帝觉得这样的孝子,将来肯定会成为大明忠臣,是有理论根据的。但这是一个很残酷的忠孝佳话,皇帝找个理由要将一个清官杀死,幸亏底下人搭救才保住脑袋,三十七年的羁押后被释放,还得高呼皇恩浩荡、司法公正。所谓雷霆雨露,皆是皇恩,当年要杀你,关你,是正确的,如今放了你,也是正确的,应该谢恩。
  明代这类悲情孝子还很多,最著名的则是“东林孤儿”。东林诸君子被抓后,他们的儿子纷纷想办法营救,魏大中的长子要跟随父亲入狱,大中被害后,他扶柩回乡,悲伤过度而死。崇祯登基后,东林党的后代们聚在一起,进京替父亲鸣冤,其中领袖就是黄尊素的儿子、一代大儒黄宗羲。最后阉党被清除,东林君子平反昭雪,黄宗羲带领各位孤儿到父亲当年被关押被害死的镇抚司监狱痛哭祭奠,哭声飘入宫禁让崇祯帝听到后,感叹:“忠臣孤子,甚恻朕怀。”
  新皇帝给忠臣平反,当然是大快人心的正确之举,孤儿们和大臣们颂圣之声直干云霄,至于这些忠臣怎么会死在先帝任上,没人去细究,把所有的错误推到魏忠贤等一干奸臣头上即可,英主被群小所蒙蔽,一直是对这类平反事件最有效的解释。
  黄宗羲的眼光超越了同时代的人,也许因家国的变故,他更能看穿朝廷所提倡的忠臣孝子之类的观点,所以他在《明夷待访录·原臣》里有这样的观点,天下的治乱,不在于一姓之兴亡,而在于万民之忧乐。由此桀、纣的灭亡,乃是天下得治的开始;秦政、蒙古之兴,乃是为乱的开始;晋、宋、齐、梁之兴亡,则与治乱者没多大关系,是单纯的改朝换代。如果为臣者对百姓于水火之中的困苦不闻不问,即使能辅君王而兴,或者随君王而亡,这样的人也未尝没有背离真正的为臣之道。梨洲先生已有这样的认识,所谓真正的忠臣不是忠于一家一姓一人,而是忠于江山社稷天下苍生。

  亲不亲,路线分(1)

  崇祯朝的名臣文震孟,在应黄宗羲之请为其父黄尊素所写的墓志铭中,分析了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为害极大的原因。他说,刘瑾、王振当权时,小人依附他们,还自认为是旁门曲径,生怕被别人知道。而在魏忠贤的时候,小人把依附他视为康庄大道,毫不避讳,大家都看在眼里,明了于心,只要是正人君子,为小人所恶,就会被魏忠贤仇恨,不必这人一定要有惹怒魏忠贤本人的积怨。因此一人的仇恨终归有限,而众小人的共同仇恨乃是对天下所有的正人君子,因此正人君子都被清洗难以幸存。
  刘、王两大太监当权时,依附宦官打击政敌仅仅出于个人恩怨,到了魏忠贤当权时,迫害以东林党人为代表的正人君子,乃是有计划有步骤的路线斗争。
  这种路线斗争历史渊源很深,从万历时代的国本之争,京察之争开始,就有党争的影子。官僚体系中分为浙党、昆党、宣党、齐党、楚党、秦党,这种以地域为门户本是帝制时代的政治常态,不足为奇。而顾宪成、高攀龙在无锡办东林书院,二人的道德、学问吸引了许多士人,以弘扬学术为主,兼及议论时政,影响越来越大。
  东林党人,当然是以正人君子为主,但并非全部是君子,其所对垒的派系浙党等也并非全部是小人。但中国古代的正人君子有个毛病,《老残游记》中有人评论道:“清廉的人原是最令人佩服的,只有一个脾气不好,他总觉得天下都是小人,只他一个人是君子。”这种以道德标准来划分敌我的二分法本来就很荒谬,政治远非道德评价那样可以黑白分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开始的循例考察京官,是所谓“东林”和“浙党”早期冲突最厉害的一次,原因是东林人占优势的吏部和浙人沈一贯为大学士的内阁,围绕人事大权产生的矛盾,却搞到势如水火。后来到了泰昌、天启时,沈一贯早就罢相,顾宪成已死,这种相互对垒的局面应该瓦解了。
  但在中国古代,两拨读书人之间结下了梁子,是很难冰释的,矛盾还会随着门生故吏代代相传。东林人认为在当年京察时,自己公正廉明,而内阁大佬企图以权谋私。双方相互攻击对方结党。
  泰昌帝皇帝位子才坐了一个多月,因沉溺女色,误服臣下所进红丸而暴毙,皇位传到那个木匠皇帝天启帝。泰昌崩驾时,泰昌所宠幸的李选侍一直在身边服侍,她不愿意搬离只有皇帝才能居住的乾清宫,希望将甫登大位的傻少年天启帝控制起来,达到干政目的。杨涟和一些大臣认为这个李选侍既非先帝的正宫娘娘,又非当今皇帝的生母,正值壮年,和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皇帝住在一个宫内,祸患无穷,便让李选侍立刻搬出乾清宫,腾出来让新皇进驻。这是晚明有名的“移宫案”。
  “移宫案”中,杨涟、左光斗等东林人对天启帝扫除亲政障碍,顺利即位有功,因此东林诸君子得到了重用。已经罢官的东林老人赵南星、高攀龙等重新启用,而且占据要津。赵南星为吏部尚书,高攀龙为左都御史,掌握了人事和监察大权。杨涟也擢升为左副都御史,左光斗为右佥都御史,分别为都察院二把手和三把手。其他如魏大中、顾大章、夏嘉遇、周宗建等等东林君子,都是重要的部、院和科道官员,一时间,朝政基本上被东林人把持,这就是所谓短暂的“众正盈朝”。其他不合他们法眼,被视为小人的臣僚们当然心怀不满,而且提心吊胆。
  如果真正有大政治家的气魄,此时东林人最重要的就是实现邹元标所提倡的“和衷”,不能简单以道德的标准来对待众臣,更不能以门户之见来处理政事。但掌握铨叙大权的东林人在提拔自己阵营里的“正人”同时,不忘打击报复非自己阵营的“小人”,落下了结党营私的口实。
  尤其是吏部尚书赵南星,这人刚严清廉,这当然是很好的个人品德,可作为干部主管部门的首长,太是非、爱憎分明未必是好事。比如说魏忠贤和赵南星是同乡,看到赵已有这样的权势,希望结纳,派自己的外甥登门拜访,赵不予接纳。当时的内阁大学士、魏忠贤的得力干将魏广微,其父魏允贞生前和赵南星、顾宪成非常要好,在万历帝迟迟不立太子时,结成同志,不怕被罢黜,上书力谏,是万历朝的名臣。这魏广微当了大学士后,应当说是吏部尚书的上司,他以子侄辈的礼数三次登门拜访,赵南星闭门不纳,而且对人说“见泉(魏允贞的字)无子”,并让人带话给魏广微让他好好读父亲的遗著,好将来能在九泉下有脸见父亲。那个年代说人违背父教是最厉害的骂人,魏广微能不痛恨他吗?
  虽说是道不同不足与谋,但赵南星等东林党人此时不是简单地居家过日子,而是在辅佐朝廷,是非观当然得有,但行事应当讲究方式。像魏忠贤、魏广微主动亲近,虚与委蛇,给人家一个面子又如何。彼此同朝为臣,维系着表面上的客气,没准能利用自己的影响,使朝局较为平稳地运作。人家魏忠贤和魏广微等阉党并不是一上来就要和你刺刀见红。
  君子和小人斗,君子往往斗不过小人,有君子疏小人密的原因,也多半是因为小人善于从权而变,君子刚直不阿,心中有一种所谓的道德底气,因此比较牛逼。但为政不是讲学,看到赵南星等人的表现,就能理解当年张居正,为做大事,其行事方式被人指责为走旁门左道,张居正是多么不容易。
  东林诸君子这种“亲不亲,路线分”的行事方式,终于使矛盾激发,很快不可收拾,演化为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尤其那些不被东林诸人喜欢的“小人”,为了自保,即使内心未必敬佩魏忠贤,也纷纷投靠,结成同盟来对付东林,东林焉能不败?所以高阳批评赵南星这样的君子,“正气可敬,却微嫌刚愎,行事直道而行,不说后果,因而把一些游离分子都逼到阉党那面”。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南明拥戴福王的大奸阮大铖,本来和东林诸君子关系不错,他是怀宁人,和桐城人左光斗是老乡。吏部给事中出缺,按年资他比魏大中更有资格接任,他原本是工部给事中,但显然掌管吏部监察的给事中权力更大。阮到处活动,这在当时也很正常。问题是他活动到魏忠贤周边,赵南星知道了很厌恶他,找个理由将阮调任,阮连原来的位子都没有保住。你想想阮能不恨他吗?于是,阮干脆倒向阉党,这哥们比一般人办事精细,担心魏有可能倒台,每次进魏府拜访时投的名刺或者写的效忠信,都费重金找魏府的仆人偷出来销毁。魏败亡时,他立马上书攻击魏忠贤。等有人向皇帝报告阮大铖也是阉党爪牙时,竟然找不出一点文字证据。
  阮被赶到阉党阵营,崇祯上台后,阉党被清理时阮同样受到牵连,没有文字证据但口口相传他也只得去南京闲居,在南京他希望东山再起,倾心接纳名流。但又遭到东林的延续复社诸君子的打击,他们到处贴大字报,揭露阮的丑恶,要求“防乱”。《桃花扇》中有一幕,祭孔子的时候,阮大铖曲意逢迎复社的吴应箕、杨维斗、沈昆铜、沈眉生等人,谁知被这些愤青打了一顿。这是写实。阮后来做了南明重臣,便立刻报复复社诸君子。
  东林诸人,除了黄尊素外,多数是知直不知曲的君子,他们被害时固然正气冲天,让后人敬仰其气节,但千古留名又如何,朝局越来越糟糕,这不是他们的初衷。这样的君子,其实对个人声名之看重甚于国家利益,搞“亲不亲,路线分”的斗争,最终两败俱伤,于国于民都没什么好处。正邪不两立固然不错,但在具体的操作中不能绝对化。

  一位“范进”式的烈士(1)

  天启四年、五年(1624年、1625年),魏忠贤等人将杨涟、左光斗以及高攀龙等东林人士一网打尽。这些人里面,多数如杨、左、高那样少年得志,久经宦海,从小官做到大官(高、杨、左分别是都察院的一、二、三把手,因为他们是朝廷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常常查阉党人士的劣迹),最后和阉党正面冲突情有可原。他们的处在要害位置,树欲静而风不止,即使不主动上书参魏忠贤,阉党也难以放过他们。
  在死难的烈士中间,有一位六十六岁的新干部缪昌期,他既不是掌管监察大权的科、道官员,也非有实权的地方官,而是掌太子奏请、讲读的左春坊谕德,是个从五品的闲职,当时的皇帝熹宗整天沉浸在木匠活里面,根本没子嗣,辅佐太子的机构更无事可干。
  可老缪硬是没能躲过这场浩劫,他几乎是飞蛾扑火,自己主动去当烈士的。他久困场屋,科举之路走得异常艰险,好不容易像范进那样,有了功名,却主动卷入了朝廷最大的一场政治斗争,其志节可敬,其遭遇却可叹。#p#分页标题#e#
  缪昌期是常州府江阴人,现在那地方十分富裕,有个远近闻名的华西村,明清时期这地方也是经济富庶文化昌明之地。缪被抓进大牢后,感觉到自己可能不能活着出去,写了一份自传,希望“生平节略拈出与儿辈知之”,这份自传讲述了一个读书人科举之路是何等的艰难。
  缪十四岁赴童子试,县令十分赞赏,县考、府考都是第一,取得生员资格;二十岁补廪生,在圈内已很有文章之名。可连续参加好几次乡试,都名落孙山。三十九岁那年,才乡试中举,年龄比范进中举时稍稍年轻一些。中举后又蹉跎了好些年,直到五十三岁才中进士,入翰林院。这把年纪,在今天对一般人来说都大学毕业三十年,可以退休了,而缪刚成为一名官场新兵。缪家十分贫寒,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为诸生二十余年,乡举十余年,不营产业”,家纯粹是考试考穷的,缪中进士那次进京赶考连盘缠都没有,去朋友那里借了三十两银子才能成行。
  寻常人的想法,考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进了官场,应该有紧迫感,快点做官快点捞钱。这缪昌期也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过不是为了发财,而是尽快想成就忠臣之名。进翰林院后,他和杨涟等人交往很密,常常在一起议论朝政。“梃击案”,很多人怀疑是做太子不成的福王生母郑贵妃和其兄弟背后策划,拍郑贵妃马屁的官员说这袭击太子的人是“疯子”,主张不要再追查下去。老缪对主张这种说法的御史很愤怒,说他们为乱臣贼子开脱,因此把人得罪透了。
  泰昌做了半年皇帝就死了,熹宗登基,杨涟上疏历数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当时昏庸之极的熹宗对魏忠贤言听计从,这样的奏折上去不但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只可能更快引火烧身。当时的首辅大学士(相当于首相)叶向高,他是缪昌期考进士时的主考官,缪算他的门生。这是个官场老油子,当然明白杨涟此举太冲动,根本撼不动魏忠贤。他也不想和魏忠贤把脸皮撕破,便对学生缪昌期说魏忠贤也有可取之处,杨涟这疏上去起不了什么作用。
  可缪这种内心充溢着道德感的正人君子,容易犯一个毛病,喜欢把朋友、敌人,君子、小人的营垒分得清清楚楚,认为不赞成自己主张的人就不是忠臣就不爱国,他当场顶撞身居相位的老师,说持魏忠贤亦有可取之处观点的人该杀。这话当然又把恩师得罪透了,相爷恩师最后也不管他了,叶向高看到魏忠贤权势甚大,干脆告老还乡以求自保。
  至此,缪昌期和杨涟完全成了裸体上阵打仗的许褚,暴露在敌人的火力下,而自己毫无可资保护的战壕和铠甲。老缪不管危险日近,和杨涟、左光斗来往更密切,日夜呆在一起,有人便对魏忠贤说,杨涟弹劾魏二十四大罪的折子是缪昌期帮着起草的,魏忠贤自然恨死了他。其实这是冤枉了缪昌期,但给魏叫贤造成如此误解,是因为他此前的一贯表现。
  当时缪的官运还不错,可谓“老来红”,吏部会推已经准备让他做掌翰林院的翰林学士,这个职位虽是正五品,但非常重要,是帮皇帝起草诏书的办公室主任,绝对前景远大。可就在这关键时刻,杨涟、左光斗因得罪魏忠贤,被免官回乡,这样的人一般看风使舵的官员躲之犹恐不及,老缪大大方方去为杨、左饯行,送他俩出都门,明摆着不在乎魏忠贤。因此魏得知内阁要重用缪昌期时,派人到内阁威胁道:“你们难道要留住缪昌期专门送客?”
  这一下老缪官未能升,反而不久就被削职为民,回老家江阴闲住,再过一年被锦衣卫抓到诏狱里折磨致死。五十三岁进官场,至此如黄粱一梦。
  缪作为传统儒家文化养大的君子,立志要做忠义之臣,要养浩然之气,值得敬佩。但凭一身正气,不计安危不讲技巧就去用血肉之躯堵枪眼,往往会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这不可取,政治不是这样玩的。那时候的人最大的孝道就是光宗耀祖,让父母得到封赠,明代官员到一定的级别,朝廷会封赠三代,连官员的祖父母、父母都要赠送官衔,吏部有一个验封司专门管这事。缪昌期在没中举前,父母就去世了,他特意将父母合葬的墓志铭留下空白,不正式立碑,等着自己当官后,父母得到封赠,再把官衔刻到碑上,以慰泉下之灵。后来做到五品官时,父母有资格得封赠了,却横遭大难。因此他在自传中对死去的父母充满着内疚:“不谓逢天之谴,并夺两赠,此不孝之死不瞑目也。”
  幸好崇祯即位后,除掉魏忠贤等阉党,又开始玩千年不变的平反游戏,来收拾人心。老缪不但被平反被追认为忠烈,而且皇帝还赠送他一个官职,詹事府正詹事,恩封三代。正詹事是正三品,这下能光宗耀祖了,可获得这个官的人已经死去好几年了,只能给阴曹地府下的他一点安慰。

  张溥的志大才高术拙(1)

  明末苏州府太仓人张溥是当时赫赫有名的文人领袖,他一生仕途不得志,但影响很大。中进士后,选为翰林院的庶吉士,这是读书人飞黄腾达一个极其重要的起点。《明史·职官志》载:“(庶吉士)选进士文学优等及善书者为之。三年试之。其留者,二甲授编修,三甲授检讨;不得留者,则为给事中、御史,或出为州县官。”庶吉士品秩不高,没什么权力,但作为朝廷的后备高干培养,前景远大,明清两代,只有入翰苑者才能进内阁,死后谥号带“文”字。
  可张溥做了庶吉士不久,便回到老家,再没有起复,一直通过复社的力量来影响政局。作为一个文人,没谁愿意隐居幕后,都喜欢走上前台做官,实现平生抱负。张溥这样过早地退出仕途,是不得已为之,也可以说是一个志大才高却缺乏从政艺术的文人性格使然。
  张溥中举前,已名满天下,吴伟业等人拜他为师。崇祯三年(1630年)张溥和弟子吴伟业以及复社的同仁杨廷枢、吴昌时、陈子龙一起中举,崇祯四年(1631年)他和吴伟业一起会试、殿试中式,吴伟业为榜眼,张溥为庶吉士。复社诸人开始大规模进入政坛,这应当是一个胸怀治国平天下之志的文坛领袖很好的仕途开端,但张溥错过了这样的机会。
  按惯例会试的主考官由内阁次辅当主考官,首辅因为要以政务为重,一般不充当主考。但当时的首辅周延儒看到此次会试天下名士甚多,想将他们收罗为门生——门生是当时政坛高官非常重要的资源,便破例自己做主考,次辅温体仁当然不高兴了。所以张溥还没有进入官场,已经被动地卷入高层权力斗争。
  张、吴中进士后,按惯例新进士试卷要印发天下,作为《高考作文指南》之类的书供后来的举子学习,序言一定要由房师来写,以示师生名分。可吴伟业这位会试第一名、殿试第二名的科场新贵,稿子出版后不请提携他的房师李明睿作序,而由同年中进士且名次不如他的张溥作序。这当然坏了官场不成文法,李明睿当时已经是尚书级别的官员,大怒,要削掉吴伟业的门生资格,后来吴伟业负荆请罪,风波才平息。李明睿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官场的体例,并不是仇恨嫉妒张溥。张溥作为文坛领袖,应当很了解这个规矩,开始就应当谢绝吴伟业要他作序的请求,尽管他是吴伟业实实在在的授业之师。风波起来后,对李明睿的愤怒更应给予理解,可他却很不高兴,和李明睿因怨生隙。
  周延儒因为要笼络张溥等复社名士,对他恩礼备至,因此他才可能进入翰林院。此时,作为一个刚刚进入政坛的新进士,不管民间的声望多高,张溥聪明的做法应当是摆清自己的位置,好好在翰林院历练,依靠首辅这棵大树,等待机会。
  可张溥太过于狂傲。翰林院的规矩,新来的庶吉士见到馆长就如见严师,见到先进翰苑的前辈要称晚进,坐在一起开会时只能老老实实坐到角落里。这和现在军营里新兵见老兵,大学中新生见老生没什么区别。可张溥大约觉得自己名气比他们都大,根本不管这一套,替天子草拟诰命敕令时,也语气太大。同馆的翰林当然看不惯,向内阁告状。首辅周延儒替他好言委婉解释,而次辅温体仁恨乌及屋,就说:“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庶吉士本来就是照例培养的后备人才,能成才就留下来,不成才就离开呗,让张溥走人有什么难的?”
  被内阁二把手批评了,一个新进士本来就应当自省,及时调整心态。可张溥正好相反,他搜集温体仁结交宫内太监,重用同乡等事情,草拟奏稿,让学生吴伟业上书参劾温体仁。吴伟业比他的老师脑瓜子清楚,知道自己刚刚进入朝班,去参劾一个内阁二把手实在太有风险,但师命难违,便折中了一下,将张溥的草稿有所增损,改成参劾温体仁的亲信兼同乡蔡奕琛——当时的一个员外郎。但这事的前因后果怎瞒得过官场老手温体仁?温体仁早准备重重惩处张溥,多亏周延儒拉了张溥一把。但张溥已经彻底得罪了内阁次辅温体仁这一派,再加上李明睿时时找他的茬,他没法呆下去了,崇祯五年(1632年)碰上葬亲,请假回家守制。
  吴伟业作为张溥的门生,会元榜眼连捷,让天下读书人羡慕。士林盛传出自张溥门下的人必定能很快发达,这实际上是把一个品秩很低的官员放在火上烤。张溥还在京师的时候,远近的士子跑到他太仓的家里,向着北面遥拜,称弟子,请掌管复社名录的人加上自己的名字。等张溥告假回乡时,来拜见他请他收为弟子的更是络绎不绝。崇祯五年(1632年),张溥在苏州虎丘主持复社大会,自己任社长。《复社纪略》载当时的盛况:
  “先期传单四出,至日,山左江右晋楚闽浙以舟车至者数千余人。大雄宝殿不能容,生公台,千人石,鳞次布席皆满,往来丝织,游于市者争以复社会命名,刻之碑额,观者甚众,无不诧叹,以为三百年来,从未一有此也!”
  本来守制三年,张溥还有机会东山再起,但他作为一个在籍守制的官员,这动静实在太大了。任何一个专制政权,对民间结社都是十分警惕的,对张溥这类民间意见领袖防范甚严,以在野之身,都能影响朝局,要是让他占据朝廷重要位置,那还得了。而崇祯六年(1633年),他仰仗的周延儒告老还乡,死对头温体仁升任首辅,张溥就更没希望重回官场了。
  张溥闲居在家最后郁郁而终,是个悲剧。历史上张溥这类志大才高却终身不得志的文人还很多,苏辙对他哥哥苏轼的评价是:才高为累,道大难容。固然说出了一部分的真实原因,但还有一些原因没有说出来,就是这类大才子,眼高过人,对许多碌碌之辈、鼠蛇之徒瞧不起,不愿意引为同道,可官场上更多的却是这类人。在才气和志向上,张溥这种人可能高于那些鼠蛇之辈,可在从政的技术层面,张溥这类人往往是低能儿,远不如他们的政敌。从张溥初入官场的表现来看,他实在不适合从政,过早地被淘汰是很自然的事情。

  钱谦益“强迫”黄宗羲当枪手(1)

  钱谦益成名甚早,曾做过明朝的礼部侍郎,用黄宗羲的话来说,“主文章之坫者五十年”,俨然是晚明的文坛领袖。他和东林党及后来复社人士广有交往,崇祯元年(1628年)被阁臣温体仁参劾主持浙江乡试时有舞弊行为,故被罢官回家。李自成入北京后,福王南京称帝,他为了起复,依附为东林及复社人士所不齿的阮大铖、马士英,半生清名扫地;弘光朝倾覆后,他又投降了清朝,切切实实做了“贰臣”。
  明末大思想家黄宗羲的父亲,就是被阉党害死的东林党人之一、做过山东道监察御史的黄尊素,因此钱谦益可算黄宗羲的父执辈。
  政权鼎革后,钱谦益的行为自然受到士林人士的非议,钱本人未尝不知,但覆巢之下,想活命有时候不得不做出痛苦而屈辱的选择,钱谦益的选择,在明末清初那个天崩地裂的时代,是有很多因素促成的,后人很难以“忠奸”进行简单的划分。黄宗羲尽管自己不忘旧朝,参加过抗清战争,失败后隐居著书,坚决不出仕,但他对钱谦益,一直抱有理解的尊重。
  黄宗羲从崇祯登基不久父亲被平反昭雪后,数次参加乡试,但科场考运极差,接连落第。可他的文名却很早传开了,受到了钱谦益的赏识,两人过从甚密。
  钱谦益罢官归田后,靠卖文补贴家用,陈寅恪在《柳如是别传》中把他比喻成“谀墓”的韩愈,他自己也说“手穷欠钱债多,腹穷欠文债多。手穷尚可延挨,东涂西抹;腹穷不可撑补,为之奈何”。因为钱的文坛地位,给人写文章自然润笔很多,但毕竟年老后不可能永远是文思如潮,他方有“为之奈何”之叹,不得已便请枪手给自己写文章。
  黄宗羲在《思旧录》中记载了他被钱谦益“强迫”当枪手的故事。
  钱谦益迎娶柳如是后,两人住在半野堂,家有著名的藏书楼绛云楼,里面的藏书十分丰富,因此黄宗羲常来拜见钱谦益并在他家看书,钱谦益对黄也十分优待,约他为晚年看书的伴侣。有一次黄宗羲住在钱家,将要睡觉的时候,钱谦益提着灯笼来找黄宗羲,送他一些金银,说这是夫人柳如是的主意。钱、柳担心黄宗羲以后不来钱家陪他读书,柳如是爱怜天下才士的风采由此可见一斑。后来绛云楼毁于火灾,黄宗羲深以为憾。
  此次梨洲先生访牧斋,当为顺治七年(1650年)。陈寅恪先生在《柳如是别传》中考证此乃梨洲先生来延请牧斋去浙江金华,说服拥兵驻扎该地的马进宝反清复明。柳如是久怀复明之志,极力促成牧斋金华之行。此可为一说。钱降清后,确实有过不忘旧朝甚至为反清暗中筹划之举,黄毓琪起兵东南反清,顷刻败亡,钱谦益被牵连,幸得柳如是四处奔波,运动降清汉族新贵斡旋庇护,方得解脱;郑成功舰入长江,剑指金陵,陈寅恪认为钱、柳也为郑暗中出力。这些是否是定论先不予置评,但像钱谦益这样深荷前朝恩惠的文坛领袖,不在乎自己的清名是不可能的,希望暗中相助复明事业,事成后洗刷耻辱,完全可以理解。他最得意的弟子瞿式耜跟随永历帝漂泊西南,支撑残局,深受重用,对牧斋不能没有影响。
  陈寅恪针对清修《四库全书》中有人指责钱谦益“首鼠两端,居心反复”,为其辩解道:“牧斋之降清,乃其一生污点。但亦由其素性怯懦,迫于事势所使然。若谓其必须始终心悦诚服,则甚不近情理。”钱以一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不得已降清,和拥有劲旅而主动开门迎贼的吴三桂还是有区别的。
  钱谦益晚年患重病,黄宗羲前去探望,钱谦益对他说,一位姓顾的巡盐御史求文三篇,润笔千金。这三篇文章是盐台大人父亲的墓志铭和一本诗集一本庄子注解的序言,这主持盐政的大官有的是钱,当然要请最牛的文人才子来为自己的父亲吹捧,方能尽人子之孝道。钱自己身患重病,没法下笔,让人代为草拟,却文采欠佳,不合他意,也有损钱的名望,于是他恳求黄宗羲代笔。
  黄宗羲踌躇半天,没答应做枪手。钱谦益将他引进自己的书房,竟然从外面反锁了,这一下黄宗羲为了早点出去,不得不当枪手。梨洲先生不愧是大才子,几个时辰就将三篇文章写好了。
  文章甚合钱谦益的心意,钱将黄宗羲和自己的儿子叫到床边说,只有太冲(黄宗羲字太冲)先生深知我的心意,我死后的文字(即墓志铭等盖棺定论的文章)不托他人,一定得由太冲先生代劳。
  钱谦益死后,钱的儿子将父亲的嘱托忘了,请了另一位人写评价钱的文章。黄宗羲如释重负地说:“使余得免于是非,幸也。”
  由此可见,黄宗羲见识远甚于那些迂阔的腐儒,他能理解在乱世中一个文人不能死节而苟活甚至做新朝官员的选择,他没有拿着道德的棒子,用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因此对钱依然尽子侄辈之礼;可是作为一个风骨凛然气节高拔的文人,他心中当然并不赞同钱谦益所为,因此他也不能违背自己的原则褒扬钱的品行。因此让他给钱谦益写死后盖棺定论的评价文字,实在太为难了。所以当钱家请别人时,他庆幸自己免于是非。黄宗羲是有强烈历史感的人,他著书立学,将留万世名,可不愿意让“谀墓”文字给自己带来污点。

  失节夫宽容失贞妻(1)

  关于明末名士和名妓之间的传奇故事很多,如冒璧疆与董小宛,侯方域和李香君,最有名的当是钱谦益和柳如是。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钱谦益是名士中的名士,柳如是为名妓中的名妓。二是钱能用迎娶正妻的礼仪纳柳入室,而钱正妻尚在,他们在一起皓首玉颜相守了二十年,并育有一女。而最重要的原因恐怕是明亡后两人不同的态度,一个名妓比一个做过崇祯朝礼部侍郎、弘光朝礼部尚书的文坛领袖更有气节。
  国破之时,读书人比青楼女子还不知亡国之恨,持这个论点的人最容易举出的论据就是钱与柳。清代的文人笔记记载,1445年南明覆灭(乙酉之变),清朝豫王多铎率大军南下,柳如是劝钱谦益取义成仁,自杀殉国,钱谦益于是载酒湖上,而且还事先告诉许多亲友,他要效仿屈原大夫自沉以明志。他在船上流连犹豫了许久,用手探了探水,说“冷极奈何!”最后还是不敢死。而柳如是独自想跳进水里,被人拉住。——这一幕真像演戏,演员没按照剧本的要求演,本来主角应该做的事情让配角来做了,这叫抢戏。千古艰难唯一死,钱牧斋想苟活,不能对其太苛求。可还要把自杀当成行为艺术来表演,事先请好观众来观摩,求名之心若此,他最终不敢死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事后跪降多铎,受清廷之征,上北京做官就犹不可宽恕了。晚年钱谦益不得意,动不动就发牢骚说,要死要死。柳如是如此嘲笑她的丈夫,公不死于乙酉国亡之时,而要死于今日,岂不是太晚了?
  明末倒有一个名士真的学了回屈原,他就是东林党的创始人之一,官至左都御史(明代最高监察官员,称“总宪”)的高攀龙,明天启年间,魏忠贤等阉党人士欲将东林党人一网打尽,派缇骑去无锡逮已罢官在家的高攀龙。高攀龙得知逮捕者就要来到的消息后,在书房里留下一封遗书,悄悄地投进旁边的池塘而死。遗书中说:
  “臣虽削夺(削籍为民),旧系大臣,大臣一辱则辱国,故北向叩头,从屈平之遗则。”
  所谓读书人不如妓女,是因为二者身份反差太大。明朝养士三百年,士人为其殉国好像是理所当然。可晚明对正人君子的摧残不遗余力,忠贞之士下场很惨,阿谀拍马之徒洋洋得意,这样的状况下能有夏允彝夏完淳父子这样殉国的士人已经很难得了。钱谦益一生比较顺利,早年科第高中,中年官拜侍郎,闲居在家日子也过得逍遥。所谓江湖越老,胆子越小,这样的人非有超常之胆气,很难自己了结自己的生命。而妓女因为是个倚门卖笑、朝秦暮楚的职业,对这类人本来就没有什么道德上的要求,这类人若能有些气节,自然有轰动效应。这和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的道理一样。柳如是早年坎坷,在当过内阁大学士的周道登家,几乎被妒性很强的大夫人杀死,后流落江湖,游走于名士之间,其胆识其毅力当然比没受过什么苦的钱谦益强。
  钱谦益北上后,柳如是独自留在南京。陈寅恪认为这足见柳如是的见识超过其他降臣的妻妾,因为吴伟业带着妻妾进北京后,自己宠爱的一位小妾让清朝权贵淫辱而自己无可奈何。柳如是和其他人的妻妾本来就没有可比性,因为其他妻妾没有丝毫的自主性,完全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而柳如是则不一样。她没有随夫北上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她对丈夫投降新朝不能原谅,自己留在江南,避免降清的尴尬。
  柳如是留在江南期间,发生了一件超级八卦:柳和一位姓郑的书生通奸。这件事有点蹊跷,尽管柳出生娼门,和陈子龙、李待问等才子等有过同居或一夜情的关系,但嫁给钱以后,所谓妓女从良,比贞妇还要守妇节,钱和柳居金陵时,见到李待问,并将李当年赠予的定情物还给李。这次红杏出墙,大约是对钱失节降敌失望所致。钱谦益的儿子认为柳的行为有辱门风,将这件事告官,并将书生杖死。
  被戴了绿帽子的钱谦益从北京回来后,对儿子的行为不但不赞赏,反而十分生气,不愿意见他。钱谦益说:“当此之时,士大夫尚不能坚节义,况一妇人乎?”
  钱做了王八还替柳如是辩解,寻常人没法理解,清代李清的《三垣笔记》中载:“闻者莫不掩口而笑。”我以为这正说明钱谦益有自知之明,羞耻心尚未丧失,和阮大铖、孙之獬之流不一样,后者完全是无耻之徒。对自己的失节,钱因为很羞愧,他明白妇人失贞和士大夫失节相比,只是小事一桩,他没有资格指责红杏出墙的柳如是,所以只能宽容她。而很多士大夫,自己道德败坏毫无气节,却要求闺房里的妻妾成为贞节烈妇,这样的人真的可恶。
  钱回到老家后,有无名氏在苏州虎丘的石头上刻了两首七律,讽刺钱谦益,其中一首有四句这样说的:“钱公出处好胸襟,山斗才名天下闻。国破从新朝北阙,官高依旧老东林。”这诗对钱来说,可算是剥皮式的挖苦。这首诗记载于陈子龙的遗著《陈忠裕公全集》中,并记载,钱谦益见到这两首诗后,数日内很不高兴。——他能高兴起来吗?而这陈子龙,正是柳当年深爱的旧情人,最后因抗清而死。柳如是对和自己最亲密的两位男人的不同选择,不知会有何种感想?

  科场风气和国运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十分完善,历代皇帝也都十分重视科场风气的好坏,对舞弊的士子和考官不惜痛下杀手。到了明末,相对公平、严肃的人才选拔制度被损害,各种托关系、走门子、贿赂考官的行为层出不迭,一直到明亡后,清入主中原,又重新开始对科场风气的大力整顿。
  明末清初的野史《研堂见闻杂录》,作者在书中记述了他目睹所在的苏州府科场风气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如何迅速被败坏。
  作者说,他年轻时成为庠生时,那个时候童生考秀才,“从未有以贿得之者,惟达官贵人真子弟,方能勉附其末”。那时候高级官员子弟较贫寒子弟更容易成为秀才,是制度上认可的一种政治特权。
  “后积弛干请嘱托得者,每案中有三四见矣。”通过各种关系可以中秀才的风气开始萌芽,但程度不厉害,作者说,那些通过走后门成为秀才的人,生怕别人知道自己的事,多方掩饰,以别人问自己功名的来历为耻,别人说到这种贿赂获得秀才资格的事情,自己的脸会发红。此时,可见读书人阶层的道德还未变坏,人普遍还有廉耻之心。
  “至今日,而督学使者,以此为囊橐之资,每案发,其贿得者居大半,而父兄不务藏饰,子弟不知掩蔽,若天壤间固宜有是事。”科考一旦成为主持其事官员的发财途径,靠贿赂而得秀才不再是一件耻于被人知道的丑事,可见科场风气已坏到什么程度。作者提到当时任苏州一带的学台张能麟,每次考秀才,“前后名有定价”,通过这种渠道向他打通关节成风,自己搜刮饱了后,他不忘利益均沾,“缙绅达官广文孝廉承差役吏,无不及业”。凡是能和考试沾上一点关系的人,都能分到好处。
  这样搞下去,结果是“一案出,而真才不一二矣。而童子科为尤甚,未试则以帖下州县,每县坐一二十名,刻期交纳”。而底下的州县,借这股考试的东风,进行搭车乱收费,“如收捐纳,如纳税金,无顾避”。等到考试的时候,“府道之所属,台宪之所致,乡大夫之所恳,教官之所求,庖厨隶胥之所渎收,牙婆媒氏之所关说,几于如烟如海,不可胜计”。通过考试发不义之财已经成了一项产业,有了专门的中介人员,连管事官员家中的厨子、仆人也敢收钱。贿赂公行,便有交了钱也没有考中的童生,更有一些本来得到了中秀才的喜报,因为交钱稍微晚一些,被出钱更多的人顶替了,最后正式名单中仍名落孙山。
  苏州是文风鼎盛之区,科场之风这样差,对整个社会风气当然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有个叫李汉的秀才,睹此不平上书来苏州监察风纪的巡按,巡按刚准备收拾张能麟,却因被陷害,调走了。这下张学台又像胡汉三一样回来了,到处追索举报他的李汉,害得李汉在张学台任期,不敢回家而亡命天涯。
  不独考秀才的县、府、院试,考举人的乡试也舞弊成风,这样的风气到了清顺治年间到了顶峰,刚刚在北京坐稳龙廷的清朝皇帝不能坐视下去,明亡的殷鉴不远。顺治丁酉江南乡试科场案案发后,两位主考官被腰斩,十六个分房考官被绞杀,他们的妻子儿女被流放东北宁古塔。
  经过新朝廷严刑峻法的惩治,到了康熙朝,科场风气才得以根本性好转。

  黄宗羲的幸运落第(1)

  黄宗羲是中国十七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学术家之一,这点应该无人质疑,可他的考运很差,终老都是一个“诸生”(秀才),连个举人都没有中,用科举时代一句话来形容,便是“久困场屋”。但正因为他科场的不得意,才使他能幸运地在明清交替那个天崩地裂的混乱年代,活到八十五岁,能有时间和精力专心学问,而成为比那些科场得意者更优秀的大家。
  黄宗羲的科场失意有很多因素,首先是他因为有一个眼界开阔、思想超前的父亲黄尊素,黄尊素自己年轻时就注重经世之学问,而不太留意八股制艺这类专门用来敲开官场门槛的考试学。他自己虽然幸运地中进士,官至山东道监察御史,但对儿子的教育,以培育其独立思考能力为重点,并不要求黄宗羲必须将主要精力用在八股文上,黄宗羲少年时常在“完课之余,潜购诸小说观之”。他母亲知道后很生气,告诉父亲,他父亲却不生气,反而说这类杂书对儿子“亦足开其智慧”。黄宗羲一生中博览群书,兴趣广泛,和小时候的家教是分不开的,当然这就必然会占用他看各类“科考指南”、做各种模拟试卷的时间。
  十七岁的时候,黄家遭受大难,黄尊素被魏忠贤害死在狱中,作为长子的黄宗羲四处奔波,又要照顾母亲和三个年幼的弟弟,没有时间读书。崇祯帝登基后,将魏忠贤、客氏等一干人除掉,为黄尊素等冤死者平反,崇祯三年(庚午,公历1630年)他在南京碰到了一生中的知己沈寿民、沈寿国兄弟,沈寿民“为之开道理路,谆谆讲习,遂入场屋”。然而仓促进考场的黄宗羲落第了,辅导他的沈寿民这次科举也是同样的命运。
  崇祯三年的南京乡试,是明末最有名的一次乡试,许多江南名士都在这次考试中中举,复社诸士通过这次考试集体进入人们的视野。此次乡试,杨廷枢中第一名解元,同时中举的复社人士有张溥、吴伟业、吴昌时、陈子龙,这些人又先后中进士,进入仕途。特别是第二年张溥、吴伟业师徒同时中进士,一起进入翰林院,吴会试是第一名会元,殿试为第三名探花,更是科场佳话。
  这年乡试揭晓后,张溥为首的复社众名士在秦淮河的花船上举行金陵大会——那时候才子们喜欢在声色场所会友论文,极大地促进了青楼文化,使柳如是、陈圆圆、董小宛、李香君这类名妓有机会脱颖而出。黄宗羲也参加了这次大会,他后来回忆,与会的除了他和沈寿民、寿国三人外,其他人都是刚刚考中的举人,可以想象江南名士相聚,科场得意再加美人在旁,张溥等人该是何等的兴高采烈,对黄宗羲而言,则是众士皆得意,斯人独憔悴。这次落第后,他在京口(今镇江)碰到了被温体仁排挤回乡的内阁大学士文震孟,文看了他落第的试卷,十分惋惜,安慰他“后日当以古文鸣世,一时得失,不足计也”。这句话对黄宗羲影响至深。
  随后,黄宗羲又参加三次乡试,都落第。因为当时的秀才除了可以在本省参加乡试外,还可以去北京、南京参加顺天乡试和应天乡试,一些人在本省考不中,总愿意换个考场碰运气,黄宗羲的几次乡试分别在杭州、南京、北京参加。像黄宗羲这样的名士,有些考官愿意把他揽为弟子,可命运总和他黄氏兄弟开玩笑。他参加南闱考试时,北闱的考官到处搜罗他和弟弟的卷子;等他来年换成北闱应考时,又有考官在杭州搜他们的卷子想将其录取,总是失之交臂。1642年壬午乡试是他最后一次参加考试,是年三十三岁,两年后明朝灭亡,清军入关。他先参加鲁王的抗清部队,后隐居林下泉边,一心做学问,矢志不做清朝的官。
  我们设想一下,假如崇祯三年他和张溥等人同时中举,日后再顺利考中进士,那么按照一般的规律来说,他就会入仕做官,不但案牍劳形没时间做学问,仕途十来年他的官位不会太低,在官场上的名气会越来越大,这些在朝代鼎革之际加大了他的风险。尽管他也组织“世忠营”参与抗清,但是一介布衣,毕竟没有故明官员那样惹人注目,所以才有可能逃生。
  我们再来看看当年秦淮河中聚会中那些得意者的最终命运。为首的张溥进翰林院后,得罪温体仁,干脆回家讲学,在明朝灭亡前生病郁郁不得志而逝;他的高徒吴伟业降清;吴昌时在崇祯十六年,明亡前一年做到吏部文选司署理郎中(吏部选拔文官的代理司长,文选司是六部中权力最大的司),卷入政治漩涡,被崇祯帝杀死;陈子龙参加抗清,兵败在太湖投水自杀;第一名杨廷枢在清朝下剃发令后,不愿意留清朝那样的大辫子而被杀死。
  这些人在科场上比黄宗羲得意,因此能顺利进入仕途,官做到一定的时候,清兵南下后,他们是重点关注对象,不投降就死于节义,几乎没有别的结局。黄因为不是官员,风险更小,再加上这老先生自我保护能力更强,得以躲过清军南下初期的暴风骤雨。等康熙朝时,江南基本上平定了,朝廷对汉族知识分子以怀柔为主。黄宗羲经历了家国巨变,目睹了天翻地覆,本人好学深思,活得又足够地长,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才使他有成为大学问家的可能。


  《皇帝、文臣和太监》第三编 太监之乱政

  好制度为什么走样(1)

  阉宦之如毒药猛兽,数千年以来,人尽知之矣;乃卒遭其裂肝碎首者,曷故哉?岂无法以制之与?则由于人主之多欲也。夫人主受命于天,原非得已;故许由、务光之流,实见其以天下为桎梏而掉臂去之。岂料后世之君,视天下为娱乐之具。崇其宫室,不得不以女谒充之;盛其女谒,不得不以奄寺守之;此相因之势也。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阉宦》
  好制度为什么走样
  《明史·宦官传》开篇就有这么一段话:“明太祖既定江左,鉴前代之失,置宦者不及百人。迨末年颁《祖训》,乃定为十有二监及各司局,稍称备员矣。然定制,不得兼内外文武衔,不得御外臣冠服,官无过四品,月米一石,衣食于内庭。尝镌铁牌置宫门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诸有司不得与文移往来。”
  汉唐两代,算是中国国势非常强盛的朝代,可太监为害也很大,到了后期,已经直接干预皇帝的废立。朱元璋以史为鉴,提出这种防范制度不可谓不严密,不可谓没有针对性。但历史给太祖高皇帝开了个残酷的玩笑,有明一代,阉祸之乱,甚于前代,一直伴随着皇朝覆灭。
  为什么现实与理想差距这么大呢?也许有人说,经是好经,被后人念歪了;制度是好制度,被太祖的不肖子孙破坏了。果真如此否?细究起来,这个结局几乎是铁定的,没法避免。
  分析太祖定下的规矩,似乎他已经从政治架构、政治待遇、薪水报酬等各个方面限制了太监参与政事,不给他们高级别的官衔,不让他们兼外廷的官职,不让他们和外官通来往,不让他们拿很高的薪水,甚至用“预者斩”这样的严刑峻法威慑太监,似乎每个细节都加以防范了。但是这种制度是理想化的制度,是一种并不建立在当时政治、经济现实和社会规律之上的制度,不可能有长久的生命力。朱元璋在位时,凭借自己的个人智谋与威严,能够让这种制度不走样,但到他的子孙那样,必定走样。
  首先我们看看,这样的制度违背了起码的人性。官无过四品,月米一石,待遇如此之低,而太监们却是牺牲男人最宝贵的东西来伺候皇帝的,有所失必有所求,所失者多所求者也多,人家把男人的那东西都割掉了,就奔着月米一石的待遇去,显然太不符合人情了吧。再说呢,太监作为皇帝朝夕相处的奴才,他们比谁都更能接近最高权力,仅仅靠吓唬人的祖制很难阻挡权力的诱惑。就如一个工资微薄的保安,让他看守一座金山,他能没有想法吗?
  再者明太祖废除了宰相,朝廷大事都由皇帝一个人说了算,看起来是乾纲独断,可他哪能保证后代继位者都像他那样为了大明江山宵衣旰食,就像好不容易买来良田千顷的土财主,非常勤俭节约但不能保证身后不出败家子。废除宰相,大权收回来,可一个人当家作主保管一大份家业,那么奉承巴结他的贴身奴仆,一定会想办法分肥,太监就是这样蚕食了一部分皇权。如果在废相之前,帝国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分置的,家族公司的董事长靠血统继承,而总经理是职业经理人,凭能力选拔,如此混蛋董事长的私人秘书要想控制公司不那么容易,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比较容易防范董事长私人秘书。可大明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合二为一,这皇帝一昏庸,私人秘书上下其手干预政事就太容易了。
  如果明朝皇帝都像朱元璋那样对太监那样严酷,肯定会让太监怨声载道,合计起来对付皇帝,甚至还会危及皇帝的安全。一个当家的和私人秘书的关系都搞僵了,他还能睡好觉吗?朱元璋是开国皇帝,他能采取这种非正常方式控制太监,后代哪有这种能力?决心当一个好皇帝的建文帝,“御内臣甚严,诏出稍不法,许有司械闻”。这完全是按照皇帝爷爷的既定方针办,建文帝算是孝顺的孙子。可时势异也,他没有爷爷的威望、能力和经验,还坚持祖制肯定会碰钉子。果然,他叔叔朱棣起兵造反后,宫内的太监痛恨建文帝太严厉,身在曹营心在汉,纷纷和朱棣暗通款曲,为叛军通风报信。朱棣得了皇位后,对太监的态度马上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例如郑和可以带兵出使。对朱棣来说,自己皇位的巩固是最大的利益,他必须利用内臣来控制那些人心隔肚皮的外臣,用内臣总觉得比用外臣放心。在个人利益面前,祖制肯定会被抛弃。他的手腕和父亲一样厉害,尚能控制被重用的太监,可规矩一旦破坏了,前有车后有辙,后面的皇帝再像他那样重用太监,负面效益就会越来越显露出来,再想走回头路,恢复祖制,会寸步难行。就如崇祯帝剪除魏忠贤后,也曾严格限制太监干政,但终于挺不住最终回到前代皇帝的老路上。因为此时,太监干政已经成了承袭两百年的不成文法,皇帝也没有力量去对抗。
  由此可见,一项制度的优劣不在乎纸面上多么合理、多么先进、多么严密,而是在乎现实的大环境、整个宏观制度是否能支撑这项制度健康运行。

  没有属于郑和的那片海

  2005年是郑和下西洋六百周年。
  在对郑和功业的缅怀中,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人们总爱把他和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对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改变了整个世界,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可是郑和呢,除了给皇帝带回来一些类似长颈鹿那样的吉祥物、留下一些荒诞和史实杂糅的传说外,对中国人有什么影响?有人以惋惜的态度表达这样一种情绪:本来我们华夏民族有过开万顷波涛、拓展生存空间的机会,可惜擦肩而过。
  如西欧人那样,沿着哥伦布的足迹,开拓海外殖民地,我以为并不值得艳羡。但是,以史论史,郑和等人“错过”殖民海外的机会是肯定的。并非技术上达不到,当时郑和带领的,是世界上最强大的舰队,哥伦布首航时,只有三只小帆船。而是明朝那种内敛的、保守的、专制的政治制度,决定郑和下西洋倒变得有些匪夷所思了。
  对郑和下西洋,大多数史官并不重视,无非把其看成扬威于海外的出使而已,其意义还远不如张骞凿通西域。对明朝史实记录极其详细的《明通鉴》,对此事也只带了一笔:
  (永乐三年,公历1045年)六月,丁未。遣中官(宫中宦官)郑和使西洋诸国。
  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踪迹之,且借以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乃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将士卒三万七千余人,多赍金币,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广者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苏州刘家河泛海至福建。自福州五虎门扬帆,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西南洋诸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使之朝贡。有不服者则以兵慑之。
  自侯显使西域后,中官奉使外蕃,后先相望,而和与显尤著云。
  寥寥数笔,就点出了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朱棣篡了侄子的皇位,龙椅坐得不踏实,派心腹去寻找建文帝。此其一。“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让人来朝贡。此其二。这是纯政治目的,花费这么多的钱,有没有收益?这种算法只能用于经济活动中,而政治工程是不讲代价的。
  那时候的政治账是什么呢?就是大明朝的面子。大明朝即使和外藩做买卖,是一种现在看来可笑的“朝贡贸易”,大明朝只赔不赚,目的就是要人家承认自己是名义上的老大。《明通鉴》的作者以春秋笔法讽刺了一下郑和,暗示明代太监干政始于郑和等人。
  作为皇帝的私人代表,郑和及其船队没有属于自己的航海目的,他们走得再远,出使的外藩再多,也只是完成皇帝交给的政治任务而已,不会有什么明确的经济目的。我以为大明从郑和下西洋的“开放”到后来的海禁,转型得那样迅速,原因是大明根本就不想要求海外的财富,只要外藩象征性臣服自己,自己赔本都行,华夏臣民供养一个皇室足够了,因此哪怕郑和发现了新大陆,当时的大明也不会建立海外殖民地,因为它是个心态封闭的帝国。
  哥伦布远航的目的则不一样,他们完全是为了财富。当时的欧洲,从贵族到平民,都在传说东方印度、中国的富庶。哥伦布的扬帆出海,直接的动力就是财富,这种动力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是吻合的。和郑和——这个皇帝的私人奴仆相比,哥伦布是个有点海盗气质的冒险家,西班牙女王只是他的庇护者和赞助人而已。他并非奉使去完成某种特定的政治任务,而是类似一个承包商,从大老板那里转包工程后,自己想办法争取最大的盈利。和郑和相比,哥伦布更具有个人意志,他不像个长官,更像个有自主权的公司总经理。而郑和船队的远航,完全是帝国行政触角的伸展。
  攫取财富和疆土,那是包括国王、百姓、流浪汉都感兴趣的买卖,这样的买卖有激励机制,人们愿意冒死去做。哥伦布的远航才能掀起了欧洲人的淘金热。而郑和替朝廷扬威于海外,只是为皇帝和朝廷的面子添彩,对大多数人毫无好处,难怪兵部尚书刘大夏一怒烧掉了郑和的航海日志。——这没有给大明带来经济效益的远航不是劳民伤财是什么?

  后宫VS宦官 以毒攻毒?(1)

  明代有四个著名的宦官:郑和、王振、刘瑾、魏忠贤。除了七下西洋的郑和谨慎本分外,其他三人都是弄权的高手。
  王振深得明英宗的信任,他能左右皇帝的决策。正统十四年他怂恿英宗轻率地御驾亲征瓦剌,酿成了“土木堡之变”,官军死伤十余万,其中包括英国公张辅,泰宁侯陈瀛,驸马都尉井源及兵部尚书、吏部侍郎、刑部侍郎等高级官员五十余人。王振也在战乱中被一位非常气愤其行径的将军杀死。——这是明朝立国以来最大的耻辱,是明朝由盛变衰的转折性事件。
  而在英宗继位不久后,王振差点被剪除掉,如果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土木堡之变”,也不会有英宗重新掌权、囚禁了代宗的“夺门之变”,明朝也不会因此而元气大伤。
  对王振弄权的危害,大臣们早就看出来了,但无可奈何。因为他动辄就搬出皇帝来,打压诸大臣。正统元年(1436年),小皇帝刚登基,王振为了让各位大臣害怕自己,杀鸡给猴看,首先拿兵部尚书王骥开刀。当时王骥和侍郎商议边塞事务,五日内没有奏报英宗,王振唆使英宗召见王骥,当面训斥:“你们这些人欺负朕年少无知吗?”将尚书和侍郎逮捕下狱。这一招一下子就震住了文武百官。
  对有皇帝撑腰的王振,为人臣的没有什么办法,要治他,必须找出一个让皇帝害怕或有所顾忌的人才行。那么只能是皇帝的妈妈或者奶奶了。当时仁宗的正宫张氏还在世,被尊为太皇太后。这个太皇太后并不贪图权力,将政事都委托给内阁。当时内阁主事的是经历过永乐、洪熙、宣德朝的元老“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三杨”忠心耿耿,勤于王事。有一次,太皇太后派王振去内阁问一件事,杨士奇还没有交出商议结果,王振就擅自做出了决定,气得杨士奇三天不上朝。太皇太后很恼火,看出了王振的野心,决定除掉这个大明的隐患。
  有一次,当着皇帝和内阁的五位大臣,太皇太后让人把王振叫来,对他说:“你侍候皇帝起居,很不守规矩,今天当赐你死。”宫中的女官已经把刀刃搁在王振的脖子上了。皇帝和五大臣跪下来求情,并承诺以后不许王振干预政事。王振这才死里逃生。
  太皇太后死后,就没有人约束王振了,他日益跋扈,英宗自己尝到了被敌人俘虏的苦果。
  明代多宦官之祸,而无后宫、外戚之殃。从洪武朝的马皇后开始,大多数皇后、太后能守本分。这位太皇太后也是恪守本分的典范,宣宗去世后,有大臣请她垂帘听政,她说,“不要坏了我祖宗之法”,可谓见识不凡。
  垂帘听政是后宫干政的最高形式,自然不值得提倡,其祸患无穷。清代那拉氏秉国几十年,就是很好的证明。然而容我做一个假设,如果英宗时,太皇太后真的垂帘听政了,也许更方便诛杀王振。
  如此说,并非说垂帘听政是应当的,而是在专制的皇权社会,要对付一种病态的权力,必须利用另一种病态的权力,如医术中的“以毒攻毒”。舍此以外,别无他法,因为皇权社会不是民主社会,它没有建立一种权力制衡的良性体制。这一点在汉末显现得更突出,一会儿是外戚和后宫联合起来,为保护自己的家族利益,将宦官杀掉;一会儿又是宦官挟持皇帝,将外戚灭族。
  至于五大臣也跪请太皇太后放王振一条生路,并非他们同情王振,或者和王振有不浅的交情。这五大臣中就有被王振气得罢朝的杨士奇,他当然知道这个宦官太不安分了。他这样做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他巴不得王振马上死翘翘,可是他又知道皇帝格外地喜欢这个太监。如果他毫不犹豫站在太皇太后一边,促使太皇太后结果了王振的性命,固然是为大明江山,可是他们知道,太皇太后风烛残年,一旦去世,权力都归了皇帝,皇帝会报复当年赞成杀王振的大臣及其家人。
  清代的学者夏燮就此议论道:“(三杨)私意揣摩若此,又奚有于王振乎(和王振有什么区别呢?)”
  我认为要人不顾身家性命去考虑大明江山这个“大局”,有点苛求,因为皇帝未必领情。两害相权取其轻,人家首先想到自己以后的安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专制社会里,以毒攻毒,为人臣者为自己安危着想是正常的。

  皇帝不重用太监还能重用谁(1)

  太监——这个被阉割了,搞得不男不女没有性别的稀罕物种现在没有了,可是在我中华两千多年的帝制时代,这是个人数不算很多(即使明代太监人数达到顶峰时到一万多人,但搁在亿兆百姓中,还是个稀罕物)的物种,能量却不少。从汉代的十常侍,一直到清末老佛爷手下的安公公、小李子,大多数朝代有过太监干政、祸国。
  俗话说: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可历代王朝不知道被太监乱政这块大石头绊倒多少次,帝制不亡,则阉祸必定延续。
  太监乱政的重复,不是因为这些帝王健忘,而是帝制时代的家天下,决定着必然会给皇帝身边最亲近的奴才以揽权的极大机会。
  历代主要王朝中,唯有宋代没有太监乱政,并不是因为宋代的政治生活很民主,而是当时武官几乎没有兵权,文官中从中央到地方,权力被分割得七零八碎,管纠察百官的台官和管理民政的政府官员互相制约乃至攻击,这种情况下,出现不了特别有权力的大臣,皇帝用不着用自己的私家奴才去办事,进而蚕食公权。
  从根本上说,这江山都是某姓帝王的家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从秦始皇郡县制实行以后,宫和府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读书人通过早期的察举,后期的科举来管理国家事务,并非完全是皇帝的家奴,大多数时期是皇帝和文人集团共同管理国家,只是皇帝是这个“超级大公司”理所当然的董事长,各级官员作为“公司”的不同级别的职员,必须对董事长负责,但这些职员多多少少有自己的利益所在,也有和董事长不相同的想法。#p#分页标题#e#
  让我拿太监乱政最严重的明代来分析。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有鉴于历史上太监乱政,想了很多招防止太监有权。比如说他一再告诫后代继位的子孙,只能用太监在宫中伺候皇帝、后妃的起居之类的小事,决不能委托他们去办政事;再比如招录的太监必定是文盲,让他们不具备干政的才能等等。防范不可谓不严密。
  可是明太祖的遗诏一再被后代子孙忽视,到了明代后期,军政权、情治权、财权、用人权无一不操纵在太监手中,难道能简单地说这些明代皇帝都是朱元璋的不孝子孙吗?
  非也,皇帝一人乾纲独断,他便不信任各级官员,也不信任所谓的先皇留下来的制度,只相信自己,以及自己身旁的亲信。——这是人的弱点决定的。
  明朝真正让宦官手握大权的是从朱元璋的儿子,永乐大帝朱棣开始的。朱棣兴兵南下,夺了侄儿的江山,其皇位得来不正,自然很难堵住天下人悠悠之口。因此对不合作的官员,例如方孝孺等人,可以采取“诛十族”这类残暴的手法,让天下士人噤若寒蝉;尽管明代皇帝也一再践踏士人的人格,如打屁股等等,但读书出身的人,总有些气节,孔孟的书不是白读的,明代不怕掉脑袋敢于对皇帝进谏的文臣也前赴后继。要把这些政府官员从心理上完全变成奴才,朱棣做不到,他老爸朱元璋也做不到。
  面对侄子孝文帝留下来的庞大帝国官僚层,不可能全部换掉,还得靠他们干活,那么朱棣是很不放心的,他只能重用伺候的自己的阉奴们,如此他才放心一些。因为太监是给自己端茶、送饭、倒马桶出来的,能有什么气节可言?无非是皇帝身旁的一条狗。
  狗是自己豢养长大的,总比地里耕田的牛、路上拉货的驴更好使。
  成祖朱棣一朝,最有名的太监是那位七下西洋的郑和。《明通鉴》说:“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踪迹之,且借以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原来是为了寻找那位还没死去的孝文帝。孝文帝仁厚,在士人中声誉很好。这样诡秘的事,他能让那些文武大臣去办吗?没准那些人心中对孝文帝还抱以同情,那么只能派自己的心腹太监了。成祖朝同郑和齐名的还有一位出使西域的太监侯显。
  永乐三年(1405年),朱棣又派太监山寿率军出云州——太监统军,自唐代鱼朝恩开始,到明代成了常例。《明通鉴》写道:“自上(成祖)即位后,中官出使,岁以为常,此又典兵之始云。”宦官,在政府的官员序列中,没他的位置,无论统兵还是治民,只能从行伍或科举中选拔,可是宦官一旦成为皇帝的私人代表,那么就不在乎“名不正言不顺”了。皇帝既然让他干,那他就什么都可以干。既然可以出使外藩,统帅军队,那么开矿牟利、监造工程、管理东厂、西厂的特务组织,还有什么干不得的?
  皇帝一开始重用太监,往往是办一些不好摆在桌面上的事情。那些朝廷法度规定的事情,如平叛御敌,如管理百姓等等,可以让文武官员去干,可是去找皇帝私人的死对头,去帮皇帝个人聚敛财富,去监视手握重兵的将帅,或者替皇帝到某个青楼里找个美女,只能派和自己朝夕相处过的太监。一个超大规模的集团公司,其分支机构很多,那些常驻在外地的分公司、办事处经理,一年才回总部述职一次。董事长总是担心这些人私下里把公司的财富据为己有,表面上他还得依靠这些人开拓市场,可私下里他更相信自己的秘书和司机,找个机会便让秘书下去巡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而替董事长办一些需要保密的个人事情不能让职能部门的人去干,只能靠秘书或司机代劳。
  太监之祸,这些皇帝不是不知道。但有一条,太监哪怕再无耻,再没有气节,首先他没有子女,他可能假借皇帝作威作福,贪污腐化,可这种行为对皇帝来说是“小节”,有时皇帝还担心手下的人太有操守了,不贪金钱可能所图者大,这么多官员,保不定有想做皇帝的,这些人做了皇帝能传之子孙。——因此有比太监更大的诱惑。
  而太监再折腾又能折腾到哪里去?而且如朱棣这样的马上皇帝,相信自己能控制住太监。永乐一朝,太监虽然有权,但不能为乱。——重用太监而不乱的前提是:皇帝必须能干、果断、勤勉。碰上了熹宗这种只会做木匠活而不理朝政的荒唐皇帝,这就靠不住了,从小伴他长大的太监魏忠贤要揽权就很容易了。朱元璋以为太监没文化,就不能乱政。错了,他自己没多少文化不照样做了皇帝吗?魏忠贤识字不多,照样能做秉笔太监,有了权力,识字不识字不是顶重要的事情。
  宣宗一朝号称明之盛世,可宣宗朝太监之祸也很厉害。宣德六年(1431年),宣宗诛杀太监袁琦,并将他的同党十几人一起处死。这袁琦自幼伺候宣宗,感情不可谓不深,但他仰仗恩宠肆意妄为,派宫廷里的内侍,以采办为名,到处掠夺官府和民间的财富,搞得天怒人怨。这宣宗算个明白人,不杀袁琦这民怨难平。可等杀了袁琦不久,又赐予司礼太监金瑛、范洪免死,诏书极尽褒美之词。为什么宣宗要搞这样的两手呢?史书里讲:“上即罪琦等,以此示赏罚之公。于是中官之宠任者如故。”也就是说,皇帝没办法离开这些可以替他办私事的亲信太监,他杀了袁琦只是这个太监太过分了。那么这样一手硬一手软,自然使后面的太监琢磨,如何能避免袁琦那样招杀身之祸,而如金瑛等人那样,搞到皇帝的免死诏书。这样的话,杀死再多的乱政太监,也很难避免太监继续乱政。
  许多皇朝便重复了重用太监——诛杀这些太监——再重用另一拨太监的恶性循环,直到亡国。皇帝何尝不知道用太监如饮鸩止渴,但他不重用太监能重用谁?重用别人他更不放心。

  刘瑾当权时的监察官员(1)

  正德皇帝明武宗登基后,权柄操于大太监刘瑾之手。这刘瑾是个超级贪官,说他富甲天下一点不假。吴思先生在书中曾详细地分析了刘太监敛财的手法。
  刘瑾索贿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他不仅仅操纵官吏任命来收受贿赂,也把持监察大权,如有不就范贿赂或巴结自己的,就会找个理由罢免或者罚款,甚至投进监狱。
  兵部尚书杨一清不吃刘瑾这一套,杨一清向皇帝奏报请派大臣去督促将未完成的边墙修好,以抵御外敌。这本是一项有利于国家的国防大计,刘瑾让皇帝下诏停修边墙,将剩余的钱粮送回京师,并且还指使监察官弹劾杨一清,说他破冒边费。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他以国防项目为名,随便乱花钱。将杨一清投进锦衣卫监狱,幸亏大学生李东阳等人上表为杨尚书辩护,被放出监狱,但还是被刘瑾罚了六百石米。
  翰林学士吴俨家财很多,这哥们或者是个铁公鸡,或者是个不畏权势的正人君子。刘瑾派人上他家索要钱财,并许诺给他一个很肥的官位,吴俨严辞拒绝。他大概自以为没有什么把柄抓在刘瑾的手中。在吏部会同都察院考察百官时,刘瑾让吴俨提前退休,理由是“帷幕不修”,也就是说这个风流学士私生活奢靡,在家中喜欢和妻妾玩乐。标榜礼法治国的明朝,这理由虽然牵强,但还是有杀伤力的。
  御史涂祯奉命到长芦盐场巡盐,刘瑾纵容自己的人去贩卖私盐,并让人向涂祯索取海货,涂御史没答应。回京后见到刘瑾也就是长揖一下而不跪拜。刘公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涂祯被抓进锦衣卫监狱。涂祯因为当过江阴县知县,官声很好。在京的江阴人准备募集资金贿赂刘瑾,搭救涂御史,涂祯知道后写信劝阻,说:“死就死了,怎么能因为这事侮辱各位父老乡亲呢?”涂祯因为被杖三十,死在狱中。
  在刘瑾的淫威下,大明的文武百官争相贿赂他。包括他的同类,得到肥差的太监,甚至包括国公、藩王。宁王朱宸濠王府的护卫曾经被革除,贿赂刘瑾后得到恢复。中山王徐达的后人魏国公徐俌争夺僧侣和乡民的田产,巡抚艾璞秉公断案,魏国公府贿赂刘瑾,艾璞被杖五十,削职为民。
  而那些来京办事的地方官,去京外巡察的监察官,如果不贿赂刘瑾,很有可能祸从天降。工部给事中许天锡奉旨从安南出使回来,见到朝廷风气大变,没人敢说真话,清查内库时发现刘瑾贪污银两,正准备上书,结果在上书前一天晚上暴死在家,只有一个家童在侧,这个家童后来也消失了,便成了个无头案。兵科给事中周钥奉命去淮安巡察,知道回京后不贿赂刘瑾是没法交待的,于是和淮安知府赵俊商量,赵知府答应借他一千两银子,可后来赵俊违背诺言,周钥这个老实人无计可施,留下写有“赵知府误我”的遗书后,自杀身亡。朝廷追查此事后,处理结果更加荒唐,押送赵俊到京,以其违背借钱给周钥的诺言定罪。
  地方官员进京后,为了免祸纷纷聚敛金银送给刘瑾,每个省达到两万两。这些银两多半是从京师富豪那里借贷的,回到任职后要加倍偿还。这种银两被取了个专有名词“京债”。
  刘瑾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贪婪的,他的胃口也是被官员们一点点喂大的。刘宇通过巴结刘瑾得到都御史(最高监察官)这个要害职位,于是送给他一万两银子。刘宇是第一个用如此大数目贿赂刘瑾的,刘瑾以前接受贿赂,每次也就是几百两银子,这回大喜,说:“刘先生为什么这样对我好!”既然刘先生这样待刘瑾,当然他也希望李先生、张先生都这样待他。而一个靠奉承贿赂太监的人,他出任最高监察机构的长官,大明的吏治还可能清明吗?
  在贿赂刘瑾的监察官员中,有两名最倒霉,他们不幸碰上了刘瑾想作秀的时候。
  侍郎张彩靠巴结刘瑾得官,并成为刘瑾的亲信。他知道因为刘瑾索贿太厉害,天下臣民怨声载道,就劝说刘瑾:“公公知道收纳的银两从何而来吗?它们不盗自国库,就是从老百姓那里盘剥的。官员们借公公之名中饱私囊,公公得到的不到这些人得到的十分之一,而天下怨恨都归公公一人,这样的话你如何对待天下人呢?”
  刘瑾觉得这番话很有道理,真是为自己好,便决定暂时拒收贿赂。两个倒霉的监察官员监察御史欧阳云、工科给事中吴某刚从京外巡察回来,哪知道刘公公正准备立一块清廉的牌坊,便照旧例以厚礼贿赂刘瑾。刘瑾便说欧阳云二人有贪污劣迹,并试图贿赂自己,罢免了二人的官职。
  我估计,当年大明朝有关反腐败的总结报告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刘公公会带头讲述,自己当年拒收贿赂多少多少银两,令天下官吏效法之。

  矿产越丰富百姓越穷困(1)

  按照现代社会一般的经济发展规律,哪个地方矿产资源丰富,当地的地方经济应当较为发达,当地居民也多多少少沾一点好处。许多地方政府对开矿乐此不疲,以为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因此也带来矿难、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可看明代的历史,发现一个今天看来很奇怪的现象:当时哪个地方矿产越是丰富,当地的居民负担反而更加沉重,百姓和地方不但从矿产中得不到什么好处,反而深受其累。
  在《明史》和《明通鉴》等历史著作中,有关因开矿激发社会矛盾的比比皆是。
  浙江的温州、处州,福建的浦城等地,明代有银矿,每年朝廷在此征税。税额逐渐增多,到明代中期福建银矿增加到三万两,浙江增加到八万两。地方财政为此枯竭,百姓苦不堪言。
  明英宗继位后,下诏令封闭矿山的坑道。但是政府不开,一些所谓的“奸民”私下里偷开矿山。大约和前些年遍地开花的小煤窑一样,私开小矿,上面征不了税,管理成本也很低,自然利润丰厚。于是蜂拥而上的“奸民”,因盗矿相互斗殴,死伤不断。
  英宗正统九年(1444年)福建参政宋彰,浙江参政俞士悦针对私人盗开银矿的种种问题,上书请求“重开银场,使利归于上而矿盗自觉”。这两位官员的建议不是没有道理的,与其让朝廷的矿产资源这样浪费和流失,还不如直接由官府开采。但当时的浙江按察使坚决反对,他的理由是:重开银场虽然一时得利,但开采的各种器用由民间出,恐怕有关部门横加科派骚扰,祸患更深。不如选官看守,严加禁止,盗矿行为自然绝迹。
  朝廷一开始接受了这位按察使的建议,可是没过两个月,福建、浙江的银场又重新开采了,这次是邢科给事中陈傅的提议。但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是当时宫中的宦官和一些大臣争相附和,背后操作。最后规定了每年向银场征税,福建为两万一千余两银,浙江为四万一千两银,比宣德年间减少了一半,可却是洪武年间的十倍。而供应官府的费用,比税额还多得多。从此当地老百姓更加困苦,浙、闽之盗相继而起。
  请注意,促成皇帝改变主意,重新开设两省银场的是宫中太监和一些大臣。这些人为什么这样积极?难道他们真是公忠体国,关心朝廷的财政收入?不是,他们是关心自己个人的利益,只有以朝廷的名义去开采矿场,他们才有牟利的机会。
  明代派遣宦官充当矿监,是当时百姓的一大灾难。横行各地的矿监税使中,最为骄横的要数陈增、马堂、陈奉、高淮、孙隆等数人。陈增是万历年间的宦官,被派往山东任采矿使,陈增到山东后即插手地方事务,并与福山知县韦国贤发生矛盾。陈增诬告韦知县阻挠开矿,将他逮捕免职。山东参政万象春仅为韦国贤辩护了几句,竟也被停发薪俸。陈增随即在山东大规模地强行采矿,随意抽取壮丁,致使多人死在矿井中。陈增将少量所得送给朝廷,而将大部分归入自己私囊。——明代管理矿产开采的官员基本上如陈增这样跋扈。
  其实开国不久,明太祖就认为“(矿)利于官者少,损于民者多,不可开”。也就是说,开矿对朝廷没多大好处,对老百姓只有坏处。朱元璋这个观点是符合当时事实的。如果放到资本主义社会,这就是奇谈怪论了。西方等资本主义国家,工业革命的初期无一不是从办厂、开矿、兴办贸易开始的。独独在明朝为什么对朝廷和老百姓只有坏处,没什么好处呢?这就是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的区别了。中国古代无论是开矿还是给郑和舰队造船,或是架桥铺路,一直到清朝的洋务运动时期,都是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不分,用搞政治的方式去搞实业。具体到开矿,不是把矿作为一个企业来经营,该支付的成本必须支付,才能确保收益的稳定,皇帝派出太监替他去开矿,变成了一项谁也不能讨价还价的政治活动。如上文所说的陈增要报复当地官员,给他安的罪名是“阻挠开矿”。开矿是皇帝交办的政治任务,阻挠开矿就是反对皇帝,这种上纲上线罗织罪名的方式,在帝制社会里是百试不爽。
  这样的体制下,管理矿产的官员因为是皇帝身边的人,便有无穷的权力,他能以公权力来强迫当地百姓几乎无偿给他劳动,也可不给当地支付任何成本而将矿挖走,“器用”都出于当地,可见起码的设备和运行成本都是当地承担。而大部分利益落到管理矿产的私下腰包里,朝廷得到的是很少一部分,对当地百姓则是百害无一利。
  黄仁宇评价明代是内敛保守的政府,完完全全用管理农业社会的方式治国。这样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很难成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更不可能出现。在此情况下,国家对于矿产资源,越消极反而越好。就如明太祖和那位浙江按察使的主张一样:干脆不去开采,国家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老百姓负担会更轻。

  一个假校尉的蚀本买卖(1)

  近二十年内中学毕业的人大约都学过一篇课文《五人墓碑记》,笔者也不例外。但说老实话,我当时对这篇文章兴趣索然,主要是死板的语文教学方式害的,老师一味地让你总结中心思想、段落大意,把好好的一篇短文零刀碎割,糟蹋得不像样子,学生们记住的无非是在封建社会里面,劳动人民敢于反抗统治阶级的大无畏精神。
  年岁稍大,开始能独立地看一些书,了解到明末东南文坛领袖、主持复社的张溥所写这篇短文的时代背景,更增添了对几位平民义士的景仰,也了解到明末的党争并非简单的非黑即白的二分法就可以概括的。
  这个事件发生在明代天启朝,皇帝是那位木匠技艺直逼鲁班、治国之术逊于宋徽宗的明熹宗,大权由不识字的大太监魏忠贤独揽,东林党一些担忧国运、痛恨阉奴秉政的大臣自然很不爽,一再上疏参劾魏忠贤。——这几乎是向一个糊涂的家长告他儿女的状一样,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反招来魏党的疯狂报复。一大批东林党人被残害,包括为熹宗即位操心得一夜白发的都察院左都御史高攀龙、左副都御史杨涟、左佥都御史左光斗、吏部尚书赵南星等高干。
  引发苏州百姓反抗阉党特务统治事件的官员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级别并不高,但地位显要。他做过吏部文选司员外郎。明清两代,对人事最有权的两个司局,吏部是文选司,兵部是武选司。所有文武官员升迁的基本材料是这两个司局整理出来的,你说重要不重要?
  周顺昌是南直隶吴县人(今属苏州),这个地方是东林党人的大本营,魏忠贤所清洗的文官多半出自这一带。本来周员外郎可以免祸,明代的野史《人变述略》记载:“周吏部之逮,在丙寅三月。吏部家故贫,直节亢爽,遇事敢言。初传有《天鉴》、《点将》诸录,盖逆儿所造,罗列诸正人斥为党,独未及吏部名,吏部慨然曰:‘此度辽有不与之耻也。’益奋发无所顾忌。”这位老先生真是可爱,当权的阉党罗列的黑名单中没有他,他觉得是一种耻辱,便照着黑名单的标准行事,终于他得以载入黑名单。曾经的巡抚苏州、松江十府的周起元因为抑制驻苏州的织造太监李实被阉党罢官——这个李实有点和曹雪芹祖先做江宁织造相若,是上面派到当地执行远不止监督织造的使命。周顺昌送了一篇文章给这位同姓同志,文中斥骂了阉党。接替周起元来抚吴的是魏忠贤的二十孩儿之一的毛一鹭,莅任之时,周顺昌竟然把这篇文章专门送给毛一鹭,显然故意给他难堪,有强烈的示威意味。于是,周员外郎被找了个理由,下令逮捕,当时周顺昌正闲居在老家。
  魏忠贤抓人的缇骑(穿橙红制服骑高头大马的厂卫人士)来到吴县,巡抚毛一鹭、巡按徐吉拱陪着京城来的校尉来抓人。老百姓蜂拥而来,不下十万人,三秀才走上前问道:“周顺昌大人有事,为什么地方官员不知道?”巡按哑口无言,一校尉厉声呵斥:“今天的事情与你们这些秀才没有关系。”其他校尉拿着家伙殴打说话的秀才。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秀才是有豁免权的,见地方官可以不跪,非经学台褫除资格不能逮捕。这些校尉不讲规矩,打人是常事,如此激起了众怒。于是颜佩韦、马杰、沈扬、杨念如、周文元五人跳出来抓住打人的校尉质问:“抓人的旨意从哪里来的?”这个校尉大概惊慌失措说了实话:“实是魏上公(魏忠贤)命我来。”——没有皇帝的允许不能随便抓朝廷命官,于是五人大喊:“让我们一起打这些伪造圣旨的人。”
  顷刻,我们熟悉的一幕出现了,有如观众对台上不满意的歌星一样。当时正是雨天,大家穿着拖鞋携带者雨伞,明末野史《人变述略》载:“来者各以伞屐,喧声震地,堂下万屐齐掷,诸校尉抚巡按胁下曰:‘爷救我!’”巡按将这些“执行公务”的校尉藏起来对群情激昂的百姓说:“老先生毕竟是骂了上人魏公公呀。”这是后来官府报复的重要理由之一。
  人民群众发怒了,后果很严重,大伙儿不依不饶,闯进府衙追索这些抓人的厂卫校尉。很不幸一个藏在梁上的校尉受到惊吓,摔下来死了。后来有人询问同来的人,得知这个死者叫李国柱,本来不是在编的校尉,向有关人士行贿五百两银子,才假冒校尉谋取这个同来的差使。
  来执行一项抓捕朝廷命官的重大公务,竟然有自己掏钱来参加的“志愿者”,看起来是一件让人惊讶的事情,五百两银子是好几个五品官一年的俸禄。这样高的投资自然有更高的回报。
  那时候的校尉特别喜欢来江南一带“执行公务”,为什么呢?因为可以因此索贿。“江南即数见缇骑以为常,而缇骑亦视江南为熟游故道。”(同上书)翰林侍读缪昌期五十多岁才登科第,被逮捕后榨取的油水自然不大,校尉们也得了三千两银子,仍然不满足,急急忙忙离开去别的地方,有人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匆忙,回答是:“急着赶下一趟差。”《人变述略》说道:“凡此辈出,珰(魏忠贤)之儿孙及左右皆有贿,入则数十倍,利如市贩。”
  到了明代中后期,许多政府特权都能用来交易。《喻世明言》中有一篇《蒋兴哥重会珍珠衫》,给蒋兴哥戴绿帽子的陈大郎病在旅途,要快捎书信回家,给了一个送公文的差人五钱银子,便“自行由得我,官差急如火”,私信变成公文走驿站到了家。
  而抓获朝廷大官这类重大的行动,都能用来交易确实令人目瞪口呆。东林之祸时,武进县有一个人送了一千两银子给魏忠贤的死党李实,请求他逮捕礼部尚书孙慎行,果然孙氏被充军。
  崇祯十五年(1642年),御史杨学愿上疏,深表厂卫出京“执行公务”之害。他建议:“外臣获罪,但敕抚按槛车,送诣阙下,未为不可,若缇骑一遣,有资者家产破散,无资者地方敛馈,为害滋甚。”本来道理很简单,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官员,当地的巡抚巡按完全可以解决,非得由锦衣卫出马,无非是要借此中饱私囊。崇祯皇帝接受上疏的建议,下旨:“东厂所缉,止于谋逆乱伦。其作奸犯科,自有有司在。锦衣卫校尉,毋得奉差需索!”可这道旨意没什么实质性意义,因为离大明亡国,崇祯自缢于煤山只有两年了。执法活动公然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明不亡真是没有天理了。
  这个倒霉的假校尉李国柱,只是一个例外,他实在不走运,恰好碰上人民群众造反,谁想到一向被视为温顺的江南民众也会有受不了而奋起反抗的时候。
  附:《五人墓碑记》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前,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当男人割掉最重要的东西后(1)

  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中,有好几个江湖高手为了练成最高层次的武功,不惜自己去掉自己的那东西,变成一个阉人,如东方不败和岳不群。
  “欲练绝世武功,必先挥刀自宫”,这是小说家演绎出来的一种武学上的因果关系,现实中不可能存在。但这个现象却有某种象征意义,那就是男人一旦舍弃了他最重要的东西,他必然会专心致志去做一件事,希望在别的方面得到补偿,以证明他比一般的男人还像一个男人。《笑傲江湖》那些自我去势,变成不男不女的江湖高手,练就绝世武功的目的只有一个: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葵花宝典》的象征意义在于:男人要取得非同寻常的成就,必须压抑甚至牺牲最符合人性的东西。那么对男人的肉身和心理来说,舍弃性欲可算是牺牲了最原初、最本能的东西。生殖器承载了男人人生最高的荣耀和最重要的快乐。连这些东西都不要了,那么所希望得到的补偿绝非俗世的金钱能衡量的。
  一种就是精神上的最高追求,留万世之名,成千古伟业。比如司马迁被汉武帝施以宫刑后,要洗掉这种耻辱,只能怀着孤愤痛苦,写了史家之绝唱的《史记》,用他自己在《报任安书》中所说的那样:“欲以穷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还有一种就是权力上的追求,这就能明白为什么太监比普通人的权力欲更强,更善于弄权,得到权力后更加狠毒残酷。——他具有一种极强的补偿心理,阉割后失去了男人的尊严和功能,只有手握大权,让那些健全的男人匍匐在自己的脚下,心理上才能有一种平衡。就如东方不败和岳不群一旦统一了江湖,能号令天下的英雄,谁敢说他们不是伟男子呢?
  魏忠贤,就是明朝熹宗年间的一位几乎练成《葵花宝典》的东方不败。
  大多数太监,是还在孩童时被净身入宫,被动地当了太监,而魏忠贤不然,他是真正的挥刀自宫,进宫做太监的。杨涟弹劾他的二十四大罪状,第一条就是说他:“忠贤原一市井无赖人耳,中年净身,夤入内地,非能通文理,自文书司礼起家者也。”《明史·宦官传》说魏忠贤是河北肃宁人,“少无赖,与群恶少博,不胜,为所苦,恚而自宫,变姓名曰李进忠”。欠了一屁股赌债的魏忠贤,如果在老家按照正常的人生轨迹,他不可能发达,将永远沉沦在最底层。此时,赌徒的性格让他做出了常人难以做出的决定,自宫去做太监,开始他人生最大的一场赌博。——古今中外成大事的,多半有这种将所有本钱全部押上去以求最后一搏的赌徒性格。
  魏忠贤最后赢了,他的赢和赌徒性格有关,也与偶然的好运气有关。——真正在赌场中大赢的人,超人的意志力和过人的赌技,以及好运气一个也不能少。
  大字不识一个的他,人到中年才进宫,起点显然没有那些从小就当太监的人高,别人已经干到了相当的位置,而他得重新开始,而且也无其他太监那样有经营多年的人脉关系。他被分派去照顾万历帝的长孙朱由校生母王才人的饮食,这是他一生发达的契机和伏笔,但当时谁也看不到这个位置的重要性。因为万历帝宠幸郑贵妃,一直想立和郑贵妃所生的儿子——即后来在洛阳被李自成杀死用血掺杂在鹿血酒中喝下的福王做皇储,朱由校的爸爸,万历的长子常洛当时皇储位置几乎不保,幸亏大臣们力争才得以即位——这就是对万历朝乃至整个晚明政治影响很大的“国本之争”。老爸的地位都不明朗,朱由校和他的生母—— 一个普通的才人,在宫里受不到重视是自然的,因此朱由校作为皇帝的长孙,竟然没人想起来给他请老师教他读书,任凭他在宫里闲逛。当时宫里正大兴土木,营造和修复宫殿,无书可读的朱由校对建筑业感兴趣,耳濡目染学了一手很好的木匠活。等他父亲才当了一个来月皇帝便一命呜呼后,这个字识不了几个的顽劣少年进位九五,其治国的才能可想而知。
  赌博和买股票差不多,别人对朱由校和他的生母王才人不看好,但魏忠贤烧了这个冷灶,他也买了这只看起来暴涨可能性不大的股票——他也没别的选择,因为郑贵妃那里轮不上他。此时,大明未来皇位继承局势还很模糊,魏忠贤做完了他后来咸鱼翻身最重要的准备工作。他本来是奉承大太监魏朝,得到太监总管王安的重视。但忘恩负义一定是豪赌中翻身必须娴熟的手段。他和朱由校的乳母也就是魏朝的对食客氏好上了,最后联合驱逐了魏朝,得势后杀死了王安。——这太监和宫中女性结成形式上夫妇的“对食”关系,大家想必已经不陌生。宫中只能存在一个健全的成年男人即皇帝,上千的宫女哪能轮得上雨露沾润,而那些太监毕竟曾经是男人,在铁桶一样禁锢的宫中,太监和宫女在寂寞中相互慰藉,结成没有实质内容的夫妻,算是对人性一种不得已的弥补。这类“对食”也会日久生情,相互之间也有正常男女社会中的争风吃醋、移情别恋。客氏舍弃老情人魏朝,和魏忠贤相好,可看出魏忠贤的心计和手腕。大约中年净身的他,比一般的太监更懂得男女之事,何况他当年还是一个无赖,这样的小混混容易被女性喜欢上。后世也有史家说魏忠贤并没有彻底地阉割,还具有部分男性功能,此说存疑。
  联合上客氏,他们俩一起伺候朱由校母子,他也在朱由校的童年时扮演某种父亲的角色,就像早年陪伴万历帝的太监冯保那样,被万历帝称为“大伴”。——人是情感的动物,太监专权,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皇帝和太监朝夕相处结下的情谊,这种情谊不会因为帝王和奴仆的身份障碍而不存在。光宗突然驾崩时,朱由校的母亲已经死了好几年,魏忠贤当时已是光宗的宠妃李选侍的近侍太监,因此在“移宫案”中他站在李选侍一边,鞍前马后到处活动,如果当时李氏控制了傻乎乎的熹宗朱由校,晋身太后搞垂帘听政,魏忠贤自然是首功。可李既非驾崩的光宗的正宫娘娘,也不是继位的熹宗的生母,没有理由继续干政,因此在杨涟等顾命大臣的干预下,不得不搬离皇帝所居的乾清宫,控制少年皇帝的图谋失败。
  魏忠贤在新皇登基前后,赌了一场无论如何他都能赚的牌局。如果李选侍顺利控制新皇帝,他的功劳自然不用说,可以通过李来影响皇帝;而李失败后,他有第二套方案,通过自己的“对食”、和皇帝有某种不伦关系的客氏来影响熹宗。
  客氏被熹宗封为“奉圣夫人”,他被提升为司礼监秉笔太监并提督东厂。——这个位置太重要了,前者是皇帝的机要秘书,替皇帝批阅公文,后者掌握最大的秘密警察机构,文武兼于一身,有了兴风作浪最大的本钱。至于他不识字如何批阅公文,有了巨大的权力,这点小小的不足就太容易弥补了。专制的帝国中,什么样的奇迹不可能发生?
  魏、客两位从社会底层成长起来的政治高手,那水平是相当的高,比那些科甲出身的士大夫高多了。《明史》说魏“不知书,颇强记。猜忍阴毒,好谀”。在政局这个最大的赌场中,他具备了赢者通吃的几乎所有性格特质,是否知书并不重要。
  后来,他侄儿侄孙封为公侯,他成了九千岁,诛杀了妨碍他专权的东林党人,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作为一个忍辱负重,不得不自宫的男人,他在权力上得到了极大的补偿,顶峰是各地文武官员为他修生祠,用颂扬皇帝的话来奉承他。明末一位文人朱长祚评论说,一位刑余的太监,而天下阿谀奉承、寡廉鲜耻的士人,一起附和称颂他,将他比喻成功劳像周公、召公一样,德行如大禹、商汤一般。更有国子监的生员将他比喻成孔子再世,奏请在国子监旁边建魏的生祠。
  现实中的魏忠贤,其地位完全超过了武侠小说中的东方不败。后世有人认为,他既然可以将熹宗玩弄于股掌,已经具备废掉皇帝自立的条件。这样说我以为有些夸张,唐代后期太监能左右皇室子孙即位,但自己不敢自立。不是不想,几乎是不可能,魏忠贤这类太监全部的权力来源于皇帝,他的股票可以借大明的壳上市,但不敢将公司的名号和法人代表公开改成自己。如果这样做就使自己丧失了权力源,因为再权势熏天,无论大唐还是大明,天下人恐怕接受不了一个太监当皇帝。《笑傲江湖》中的东方不败为什么不干脆杀掉任我行,而将其囚禁,并将任盈盈捧到公主一样的地位,他的难题和魏忠贤相仿。
  看来,男人一旦舍弃了最重要的东西后,即使掌握再大的权力,也有无法克服的缺陷。

  栽赃是个技术活(1)

  栽赃陷害,在我国历史上政治斗争中,是打击政敌最常用的手法,这是个技术含量颇高的活。
  能够让一个无罪的人变成有罪,当然首先是要依靠手中的权力,但光这个还不够,把政敌打倒,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必须要强调自己打击报复行为的正当性,最好的办法是给对方安一个罪名,这个罪名越时髦、越被公众痛恨、越难翻案则是最佳选择。比如大敌当前,给政敌安一个“叛徒”之名最合适;吏治腐败的时期,则最好给政敌戴一顶“贪赃枉法”的帽子。如此不仅从律法上可以惩治对方,而且从道德上把对方抹黑,让天下共弃之,似乎这就可以办成铁案了。
  要构陷政敌,罗织罪名,最关键的工作是栽赃。大家都知道,“莫须有”虽然搞死了岳飞,但这种似是而非的罪名难以使天下人服气,所以高超的构陷高手,决不会愚蠢到搞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换一个比秦桧更高明的酷吏,绝对会把岳飞弄成勾结金国、企图造反这样的滔天大罪,而且还会搞出一大堆证据来。
  明代和宋代比,更加专制,皇权更加暴虐,因此构陷忠良,从不会搞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连不读书的魏忠贤,陷害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这些纪检监察官员,罪名都是贪赃,即收受地方官的贿赂。
  杨、左、魏等人,其道德操守天下有名,把这些清官弄成贪官,确有一定的难度,如何栽赃颇费思量,但这一切难不倒下狠心要除掉杨涟等正人君子的阉党。
  栽赃陷害的第一步工作往往从外围突破,从与杨涟等人交往密切的人身上打开缺口,因为杨涟这些人自身没什么把柄可抓。
  尽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不可能一个清廉的人所结交的都是他那样一尘不染的,所谓水至清则无鱼。有一个人叫汪文言,他和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过从甚密。这个人是安徽歙县的,皖南人大多脑子活泛,此人出身狱吏,是宋江、戴宗那一类人,见多识广,明白帝国政治运转种种奥妙,为人仗义,足智多谋,被地方大员派到京都当驻京官员,主要任务是结交权贵,打探消息。
  因为吏目政治地位低,和京官拉关系身份上的障碍,于是汪文言捐了个监生,也就是说他用钱买了个最高学府国子监的资格。明代举人和进士一定要考,而举人以下,除庠生即秀才是考出来的,还有些功名比如监生可以捐,有了这个资格算是正经八百的读书人,可以参加乡试。《儒林外史》中的周进,蹉跎半生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上,后来几个商人凑钱给他捐了个监生,他才能得以参加乡试,中了举人,后来又中进士,开始腾达。
  像汪文言这样从底层出来的能人,办事能力远比那些科举出身、循规蹈矩的书呆子强,不多久他名满京华,结交了赵南星、杨涟等东林党人,成为他们的参谋,最后在东林党人的帮助下,做了内阁中书,也就是说内阁的秘书,能接触到核心机密。这种人尽管侠义,但比起杨涟等方正君子来说,有很多毛病,比如喜欢忽悠,爱张扬,贪财等等,这就容易被人抓住小辫子。经略辽东的熊廷弼被罢官,后又被判处死刑。久任封疆大吏的熊廷弼便想用钱打点当权者,以保住脑袋。熊家找到了汪文言,交给他四万两银子托他贿赂魏忠贤,汪文言做得很不地道,把这笔巨款私吞了。爱财的魏忠贤知道后,痛恨汪文言,熊廷弼自然也没保住性命。
  本来魏公公就恨汪文言自己吃独食,而他又是东林诸人的高参,自己行为不检,首先拿他开刀再合适不过了。
  我们知道明代司法黑暗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东厂、锦衣卫可以不受监督地单独办案,他们可以不经过国家正式的司法机构——刑部,就把人抓进镇抚司狱拷问。这种办案方法很方便栽赃陷害,
  最开始一个倒向魏忠贤的言官弹劾左光斗、魏大中和汪文言狼狈为奸,魏下令先将汪文言抓进东厂控制的监狱——镇抚司监狱,这举动当然不是只搞汪文言一个人,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将杨、左、魏等人牵连进来。
  但栽赃陷害不能让权势熏天的魏公公亲自去干,需要下面的得力干将配合。执掌北镇抚司的刘侨,良心未泯,不愿意冤杀好人,仅仅将汪文言廷杖削职,赶出京城。
  魏看他不配合,将他削职为民,让自己的私人许显纯代替刘侨。——由此看出专制一定是一种淘汰好人的体制,不愿为恶者必定出局。
  有了对自己言听计从的许显纯掌镇抚司监狱,构陷栽赃就很顺手了。汪文言第二次被抓进镇抚司监狱,此时他面临的不是那个多少还有点讲程序、守律法的刘侨老爷了,而是一门心思想收集杨涟等东林党人“犯罪”事实以取悦于魏公公的许老爷。
  一旦掌握了专政机器,栽赃这样的技术活也变得很容易,因为没有监督,审案的人想怎样就怎样,最常使的一招古老而常青,那就是刑讯逼供。许显纯亲自拷逼汪文言,给他提供一个名单,杨涟、左光斗、魏大中都在其中,只要汪文言承认就行了。这时候汪文言显出一个侠义汉子的铮铮铁骨,他坚决不承认杨涟贪赃。在一个封闭的办案环境里,颠倒黑白并不难,许显纯自己伪造了一份汪文言的供词,让人捉着他的手指往上画押。——如此,就能证明和东林党人交往密切的汪文言主动坦白了更大的“贪官”。——清廉的杨、左、魏等人一夜之间就成了大贪污犯。杨涟被侦查出来的赃银两万两,左也是两万两,魏大中是三千两,几乎所有的东林党人,在这种看似正大光明的名义下,全部被牵连在这个冤案里面。
  于是,魏忠贤便名正言顺地命令爪牙把杨涟等人抓到监狱里,同样是严刑拷打,你不承认吗?还是老办法,篡改你的供词,反正要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因为这些东林党人是贪赃,当然要根据法律追赃,这些人的家属只好东借西凑来“偿还”赃款。家属来“交赃”时,可以探望一下关在监狱里的亲人,监狱的管理者害怕他们逼供的行为被泄漏出来,规定家属见犯人,要隔一丈远,如此说话必须大嗓门,而且不能用方言,必须用官话,这样旁边监视的狱吏可以掌控。
  终于,栽赃工程顺利完成,杨涟等“贪官”被秘密取死在监狱里。但政治形势一变,崇祯登基魏忠贤被除,永不翻案的“铁案”一夜之间冰雪消融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当年搞逼供信致人于死地的恶行也大白于天下。

  魏忠贤的恐惧与修生祠(1)

  所谓生祠,就是一个大人物还活着的时候给他修的纪念馆,而历史上真正的圣贤,大多生前寂寞,死后显达,如孔子、孟子等人。
  历史上生祠修得最多的应当是大太监魏忠贤,一个不识字、倒马桶出身的人,能称上公,玩弄皇帝于股掌之间,令天下官吏畏惧他,确实是一大奇迹。
  天启五年(1625年),东林党人杨涟等六君子被阉党害死在镇抚司大狱后,魏忠贤和其党羽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兴起大狱,将余下的东林党人一网打尽。第二年,派出厂卫缇骑到江南抓人。在逮捕原吏部文选司员外郎周顺昌的时候,引起民变,颜佩韦等五位民间义士和众市民殴打校尉,使一冒牌校尉摔死。(前文已述)
  民众从府衙出来,经过一个驿站,碰到去浙江余姚逮捕黄尊素(黄宗羲之父)的校尉,正在骚扰驿站的驿丞,索要民夫马匹费用一百两银子。怒火未平的众人又对这些校尉一顿拳脚,这些人狼狈而窜,等去抓黄尊素的时候,发现“架帖”(逮捕令)都丢了,黄尊素知道计较这小小的逮捕令无非拖延几天而已,主动跟他们进京。
  苏州民变同一天,去江阴县抓李应昇的校尉也激起民变,常州府几万人围住衙门,等到官差宣布逮捕命令时,十来个长发披肩的汉子,拿着棍棒大呼:“进衙门杀这些魏忠贤的校尉。”老百姓便跟着一哄而入,把校尉吓得越墙逃走。一个卖甘蔗的十来岁少年,手叉着腰说:“我恨极了这伙人,杀死我们江南许多好人。”他跟着一个胖校尉后面,用削甘蔗的刀从校尉身上割下一块肉,扔给街上的狗吃了。
  一般说来,因为忍无可忍爆发的民变偶发性很强,但经历这类群体性事件的官差往上禀报时一定会夸大,加上“有组织有预谋”之类的话,不如此就显出自己办事能力太差,也难引起上面足够的重视。江南民变后,据《明史·周顺昌传》记载:“东厂刺事者言吴人尽反,谋断水道,劫漕舟,忠贤大惧。”本来民变的人在周顺昌的劝说和地方官的安抚下,已经平息了,但办差事的官人一定要如此渲染。
  夸大其词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让那些做恶的人有些恐惧感。“自此缇骑不敢出国门矣。”《碧血录》载,当初魏忠贤并不愿意和所有的东林党人都交恶,他无非想报复上疏说他罪恶滔天的杨涟等几位,但投靠在他们下的群小各有自己的仇人,于是唆使他将东林党人彻底除根。当魏忠贤接到巡抚苏、松一带的干儿子有关民变的禀报,有些后悔与害怕,召集朝廷的亲信官员训斥道:“财赋尽在江南,他们真的造反了怎么办?”
  魏忠贤不识字但心里明白,看出问题的严重性,朝廷那些高级官员跪在他面前,许久才说了一句:“有儿子们在,请放心。”五位义士为了不连累别人,主动去衙门投案,指着巡抚说:“你们陷害周先生致死,官大人小;我们为周先生而死,百姓小人大。”搞得巡按不知如何应答。史载“大辟处决,五人颜色不改”。
  魏忠贤看到江南一带的民意如此,心里很埋怨监督苏州织造的李实的上疏激起民变,心里有一种恐惧感。而同样是太监的李实害怕由此彻底得罪了魏忠贤,自己性命不保,于是在苏州修建生祠,拍魏忠贤的马屁,安慰九千岁一颗恼怒的心。果然很受用,魏忠贤没有再追究李实。
  为魏忠贤修生祠始于浙江巡抚潘汝桢,太监李实在苏州跟进,随后相望成风,天下拍马屁的官员争相效仿。一座座富丽堂皇的生祠遍布全国,纪念馆里,魏忠贤被宣传为和孔子、孟子一样伟大的人物,监生陆万龄竟然上疏请求在最高学府国子监里为魏公公修生祠,将魏忠贤和孔子一起祭祀,不知道孔夫子在地下知道门下儒生要一个太监和自己平起平坐,将作何感想。
  大约魏忠贤满耳都是阿谀之词,渐渐地就把这些表演当真了,就如袁世凯以为中外民意都希望他当皇帝一样。在赞美声中对民怨爆发的担忧消除了,以为巍峨的纪念馆就能压住天下人的愤怒,自己便可以永享太平,远离恐怖,这实在是一种荒谬绝伦、掩耳盗铃的自我欺骗。不到一年,崇祯即位,魏忠贤上吊自杀后,尸体被千刀万剐,侄子和子孙都被处死,那些生祠,当然也就沦为和厕所一样的东西了。
  五位义士就义的苏州,魏忠贤的生祠刚刚竣工,被当地人很巧妙地进行废物利用,在生祠的原址上埋葬了五人,《五人墓碑记》中有记载。
  《碧血录》里有一段很有趣的文字,说有人认为这生祠是给大奸臣建造的,现在成为五位义士的墓室,太不合适。另有人则说:“(魏忠贤生祠)碑文作者之名,暮夜毁去,过者唾骂。其视五人之名坦然墓上,或揖之,或拜之者,不啻霄壤。是宜两存,永留忠义如线,开富贵场中冷眼。”——这就是忠义和奸邪的对比,同一座生祠成为义士的纪念碑和民贼的耻辱柱。

  恶吏的选择和下场(1)

  凡虎狼作恶,必借其爪牙。历史上的暴君奸臣害忠良之士,必定会通过恶吏实现,他们一般不亲自动手。高太尉陷害林冲,先有陆虞侯设局,后有董超、薛霸在野猪林差点让林冲“非正常死亡”,幸亏鲁智深一路护送。董、薛二人不死于花和尚的禅杖下,终死于燕青的箭下,这由施耐庵编出来的故事,符合一般中国人所谓报应不爽的善良愿望。
  明天启年间,魏忠贤秉权,陷害东林党人,也有几个亲手将杨涟、左光斗等人秘密杀害在狱中的恶吏爪牙。有关明代的史书,记载这些人的死,都有一句话“死诏狱”,也就是说,不经过审判,就不明不白地被监狱里的恶吏给害死。狱吏害死人,在我国可既有传统又有技术含量,《水浒传》中的武松刚充军到施恩父亲管理的监狱中,先来的狱友就给他详细地介绍了狱里让犯人非正常死亡的种种办法。
  天启四年(1624年),左光斗、杨涟、魏大中等几个对熹宗皇帝顺利登基有非凡贡献的官员被魏忠贤指示锦衣卫都指挥许显纯抓进监狱——这个监狱不归刑部管理,也就是说游离于当时的司法制度之外,所以格外可怕,除顾大章之外,其他五人都被狱吏秘密处决。
  第二年,免官回到江南闲居的几位君子又被东厂抓回大狱,秘密处死,其中包括黄宗羲的父亲黄尊素。
  杀死这些忠良的恶吏都是同一伙狱卒,也许他们想立功的心愿太迫切,也许以为秘狱之下,无人可知。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尽管东厂想出一些办法防止监狱黑幕被外泄,比如每次家属探监并交纳“赃款”时(这些人无一不是被诬陷为贪污,且由东厂的人篡改供词,证明他们是大贪污犯),让家属跪在犯官十步之外,并用官话而不能方言交谈。可有一个叫“燕客”的侠士,同情这些被冤枉的人,花重金买通监狱的人,穿着狱吏的衣服,混进监狱,详细地记录了这些东林党人被刑讯逼供和冤杀的过程。#p#分页标题#e#
  燕客在《天人合征纪实》中记录:“(七月二十四日)是夜,三君子果俱死于锁头叶文仲之手。叶文仲为狱卒之冠,至狠至毒,此则颜紫(有的史书记载为颜咨),又次郭二,刘则真实人也。”几天后,袁化中和周朝瑞死在颜紫和郭二之手。一年后,黄尊素等君子也死在这三人之中。
  而那个被燕客称为真实人的狱卒刘某,不但没有参与杀人,而且一直在暗中帮助这些被冤的文臣和燕客。如唯一没被暗杀而自缢的顾大章,本来也在被秘密处决的范围,刘某事前告诉燕客:“堂上已勒顾爷死期矣!期甚迫,奈何!”后在燕客的运作下,花了很多银子,也因为阉党顾忌舆论,不敢让六人全部不明不白死在监狱,最后顾大章唯一经过刑部堂上审讯,尽管也被判处死刑,但顾把六人在黑狱中的遭遇公布于世。
  叶文仲这类恶吏为之所以敢于为恶,不外乎两点,上司的胡萝卜加大棒。他们要立功要晋级要混得更好,他们为恶的时候几乎希望所有的人都沾上鲜血,如王伦让林冲杀人作“投名状”才能入梁山。如此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则彼此捆绑在一起,这也是为什么三个人先后分别充当黑手。那么,我可以猜测,“真实人”刘某在他们中间,肯定是不得志甚至被排斥,这个人的下场如何没有记载,但刘某的存在让我的心不至于太灰暗,以为那个制度下不为恶就没法子生存,其实道路还是可以自己选择的。
  叶文仲、颜紫的下场是史有明书的。崇祯帝上台后,阉党被剪除,被冤杀的诸君子被平反。这些东林党人的遗孤跑到京城来为父亲鸣冤叫屈,十九岁的黄宗羲当时满腔悲愤、血气方刚。他在《思旧录》中记载,他和周朝瑞的儿子周延祚,硬是将害死他们父亲的叶文仲、颜紫两人逮住活活地捶死。
  叶文仲这样的恶吏当年行凶时难道就没有恐惧感吗?非也,他们只是在利益诱惑和上司的压力下为之,也知道这是伤天害理的,也想过退路。杨涟被杀后,他生前留下血书藏在枕头中,他在血书中写道:“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与我何有哉?”血书最开始被恶吏颜紫获得,他拿着血书对同事说:“异日者,吾持此赎死。”
  但颜紫等恶吏终于没能“赎死”,既然为恶,就不应该心存侥幸。

  三百八十年前文艺作品的畅销题材

  用文艺的形式,表达民间真实的舆情,在中国古就有之。明代朝政昏乱、奸臣弄权的万马齐喑的时代刚刚过去,一批“传奇”、“洗冤”的作品很快冒了出来。
  崇祯皇帝即位后,第一件大事就是清查阉党,收拾民心。当年威风八面被称为“九千岁”的超级大太监魏忠贤,被迅速地解除权柄,抄家没产,流放到安徽凤阳的祖陵守陵——这是明代皇帝对犯严重错误却饶其性命的皇室宗亲、大太监一种常见的惩罚方式。
  可平时霸道惯了的魏忠贤还把自己当成“魏上公”,把崇祯帝当成他哥哥暗愚的天启帝,不知道此时当务之急是保住脑袋,离京时还相当地招摇,带着私家武士、押运四十辆满载珠宝的大车,好像不是被流放,而是京官委派某地做封疆大吏。崇祯知道后异常生气,觉得这老奴也太猖狂了,降旨要求地方官于魏忠贤的行程中将那些随行武士逮捕,这些人知道后,也不管当年信誓旦旦要用生命来保卫的魏公公了,作鸟兽散,大车里的珠宝也多被这些人顺手牵羊给拿走了。
  据清初的计六奇《明季北略》记载,众叛亲离的魏忠贤,一天晚上在一个小太监陪伴下,住进阜城县一个小旅馆,半夜有个从京师来的书生住在他隔壁,唱了一首讥讽魏忠贤的小曲儿,我怀疑这位老兄是故意尾随魏忠贤,瞅准机会用文艺的形式给人催命。
  这首小曲儿叫《挂枝儿》,是这样唱的:
  听初更,鼓正敲,心儿懊恼。想当初,开夜宴,何等奢豪。进羊羔,斟美酒,笙歌聒噪。如今寂寥荒店里,只好醉村醪。又怕酒淡愁浓,怎把愁肠扫?
  二更时,辗转愁,梦儿难就。想当初,睡牙床,锦绣衾裯。如今芦为帷,土为炕,寒风入牖。壁穿寒月冷,檐浅夜蛩愁。可怜满枕凄凉也,重起沿房走。
  夜将中,鼓冬冬,更筹三下。梦才成,还惊觉,无限嗟呀。想当初,势倾朝,谁人不怕。九卿称晚辈,宰相谒私衙。如今势去时衰也,零落如飘瓦。
  城楼上,鼓四敲,星移斗转。思量起,当日里,蟒玉朝天。如今别龙楼,辞凤,凄凄孤馆。鸡声茅店月,月影草桥烟。真个目断长途也,一望一回远!
  闹嚷嚷,人催起,五更天气。正寒冬,风凛冽,霜拂征衣。更何人,效殷勤,寒温彼此。随行的是寒月影,吆喝的是马声嘶。似这般样荒凉也,真个不如死!
  这种《叹五更》之类的民间小调至今在许多地方还流传,格式、曲调比较固定,然后歌唱者即兴往里面添加内容,有如陕北的老汉唱《信天游》。这位白姓的书生,看来是民间文艺的水平高于八股制艺,魏忠贤一听,觉得自己更加凄凉,真的生不如死,便真的“自挂东南枝”,悬梁自尽了。
  白书生用小曲为魏忠贤催命后,更多反映魏忠贤残害忠良的文艺作品很快就冒了出来。魏忠贤死后才半年,民间就开始流传话本小说《警世阴阳梦》,随后有《峥霄馆评定新镌通俗演义魏忠贤小说斥奸书》、《新镌魏监磨忠记》。杨涟、左光斗等被阉党害死的官员平反昭雪后,《杨大洪先生忠烈实录》、《周吏部纪事》等纪实性文学大为流行。同样,舞台上的伶人也不甘寂寞,很快就创作了大量反映天启朝那段惨烈历史的戏曲,张岱在《陶庵梦忆》中说道:“魏党败,好事作传奇十数本,多失实,余为删改之,仍名‘冰山’。城隍庙场台,观数万人,台址鳞比,挤至大门外。”据他回忆,扮演杨涟的演员一上台,底下的观众大呼:“杨涟!杨涟!”不知道扮演魏忠贤的演员卸装后,会不会像当年《白毛女》中演黄世仁的演员那样,差点被观众一顿臭扁。
  魏忠贤刚刚倒台,就有那么多鲜活、生动的小说、纪实、戏曲出现,一方面当然反映民心向背,大家痛恨魏忠贤等阉党,这类题材才吸引眼球;但另一方面可看出明代商品经济是很发达的,尤其是文化市场十分活跃。

  报大明知遇之恩的太监(1)

  大明从洪武帝建国之初,就三令五申要求后代子孙防止太监之祸,可明朝太监专权甚于任何一个朝代,大明成了一个“太监帝国”。
  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是崇祯,那么最后一个太监则是王承恩。王承恩的权力,不如他的前辈王振、刘瑾、魏忠贤,他之所以青史留名,完全是在崇祯成为孤家寡人,没有一个大臣来勤王时,他陪伴皇帝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皇帝死后,他也自杀了。
  大宋末年让士大夫代表陆秀夫完成的事情,到大明却让一个太监完成了。
  这可能是冥冥中历史的无情之手在左右着,大宋文官地位空前,陪皇帝死的自然是文官;而大明太监地位空前,那么就让太监陪皇帝死吧。
  前文《崇祯帝身边的“陆秀夫”呢?》,我分析无文官陪同崇祯上煤山的原因,有人认为我太片面,并举出一些李闯进城后,大臣全家自杀的例子,以及清入关后,东南一带多死难之士。这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李闯进城,大臣自杀大多数不是为了殉国,事实上李闯围城时,他们有的是机会去保卫皇上,崇祯敲响召集百官的大钟,无人响应便是很好的说明。李闯进城前一些人自杀是害怕被流寇侮辱,个人的名节比皇帝的生死重要得多。李闯进城后,大肆勒索留城观望的大臣和太监,使旧政府那些本来对新政权抱有希望的高层人士失望,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便是一例。至于东南沿海的缙绅士大夫打着大明的旗帜,反抗清的入侵,更多的是保卫一种文化,保卫他们心目中华夏对狄夷的心理优势。试想如果清不入关,李闯如刘邦、朱元璋那样,能通达顺变,大顺军南下江浙一带,还会碰到对清那样激烈的抵抗吗?
  大明王室和历代王朝一样,他们统治天下必须依靠稳定的科举制度培育出来的文官集团,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牧民之事,哪怕皇帝再能干也不能都自个儿完成,必须假手其他政治精英。可是,大明王室和文官集团之间的关系又是空前紧张。
  要利用文官集团,又要防止他们手揽大权,这是明朝开国以后,皇帝碰到的最大矛盾。人毕竟不是计算机,输入一个指令就能搞定。所以洪武帝要废掉宰相,使任何文官都不可能成为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都由皇帝一个人担当。他以为这个措施就解决了权臣控制朝政的大难题,可是他忘了他不可能克隆出无数个和他一样的后代,有杀伐决断之才,又有勤勉政事的敬业精神。大明的混蛋皇帝比哪朝都多,这些皇帝特点都一样,不敢信任文官。即使那个被张居正手把手教育成人的万历帝,害怕张先生,又拿他没办法,张先生死后便狠狠地报复,出了多年憋在心中的鸟气。
  文官集团是一个有着共同职业规则和行为规范的利益集团,大体说来,他们都是前赴后继地要用“尧舜”这类标准作绳子,捆住皇帝,皇帝也是人,当然不肯就范。于是就出了很多招数,有嘉靖帝为了给生父母争取政治地位的“大礼仪”事件,嘉靖帝是软硬兼施;也有正德帝这个混小子干脆破罐子破摔,任你文臣如何说,我玩我的;也有万历帝那样消极抵抗,整年隐居深宫不见大臣,眼不见心不烦吧。
  要防止像唐代那样,武将拥兵自重,宋代皇帝便扬文抑武,让文官来治军。可文官治军久了,难道就不会拥兵自重吗?问题又出来了,明代的皇帝也担心这个问题。那么来抑制文官集团的,能仰仗的只能是皇帝的私人代表——太监,以及假手太监管理的特务。
  所以,洪武帝在设计制度时,就留下了不可能较好解决的矛盾,既要防文官又要防太监,怎么可能呢?两大集团总得依靠一头,大多数明朝皇帝,当然觉得服侍自己起居,深谙自己喜好的太监,比那些动不动就引用孔孟之说的文臣们可爱得多。——而且他们至少没有后代,专权、干政也就是自己威风,很难想到为子孙考虑而起篡位的念头。因此太监专权是大明政治制度运行逻辑下的必然。
  咱们再说说崇祯皇帝,他比起自己的父兄来说,算一个兢兢业业的皇帝了,他总觉得自己不是个亡国之君,为什么总碰上亡国之事呢?流寇蜂起,士林道德沦丧,东北胡人侵扰。他这是在替祖宗还债呀,亡国的种子,不是一两天前种下的。他也知道太监的可恶,即位不久就清徐了魏忠贤,清理了群阉,天下士人为之鼓舞。
  可是,崇祯刚愎自用,生性多疑,疏远了太监并不意味着他信任文官集团。他一直认为文官多是贪污腐化不效忠朝廷的人,——这个判断没大的错。可在天下板荡之时,你不信任这些文官,谁给你办事?袁崇焕之死,从根子上来说是崇祯帝对文官集团的不信任造成的。崇祯清洗太监势力后不久,他又开始重用太监,没办法呀,不信任文官可总得有人替皇帝办事,崇祯帝是很难跳出这样的历史循环。至死崇祯帝还在抱怨文官集团:朕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如果真的是群臣亡了大明天下,根本原因又出在哪里呢?
  王刚在《江山风雨情》中,把太监王承恩演得狡诈而又仗义,对皇帝忠心耿耿。
  这个形象我倒觉得不错,并非所有的太监被割了那东西,就立马变成坏人了,司马迁不也是被去势吗?生理上的损害带来心理的阴影是肯定的,但凡事不能绝对,太监之祸首先是源于制度之祸,而太监内部和文官集团一样,有忠有奸。比如永乐朝的郑和,万历朝的冯宝,泰昌、天启时的王安,算比较忠诚的太监。
  王承恩与皇帝一起自杀,让人对他多几分带有悲凉的敬仰。好歹他用死,替三百年中成千上万的太监报了明室的知遇之恩。

  太监揽权的底线(1)

  明朝的宦官,扰乱国政,危害极大。但和汉、唐的区别是,他们再兴风作浪,也很难反仆为主,控制皇帝。除了那个实在太昏庸的明熹宗外,他们几乎成了魏忠贤和客氏的傀儡,其他皇帝都能掌握主动权,再飞扬跋扈的太监,也只是皇帝放到天上的一只风筝,线还攥在皇帝的手中。
  这个结果之产生,我以为重要的原因是,明朝的皇权相比较前朝,实实在在得到了加强,无论太监怎样牛气冲天,在朝廷里总预备着由一些文臣组成的“反对党”,皇帝既然能用太监来牵制文臣,打压文臣的气势,同样能用文臣或其他太监来预防大权在握的太监的“越线”。
  那么,太监揽权的底线在哪里?底线是忠于皇帝,无非分之想,做到这一点哪怕再气焰嚣张、臭名远扬、贪污腐化,皇帝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如果可能危害到皇帝本身,皇帝会毫不犹豫地收拾他。既然狐假虎威,狐狸必须只能是老虎的跟随,尊重老虎的权威,如果想操纵或代替老虎,老虎可能不用自己动手,只要一声长啸,丛林里其他动物,就会积极扑上去,收拾这只狐狸。
  武宗正德帝够荒唐了吧,他在位时,刘瑾之专权,一点不亚于魏忠贤,而且表面上的蛮横霸道,对文臣的凌辱,和魏氏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且不说他贪渎,这点毛病在皇帝眼里算不了什么,就说他毫无顾忌地侮辱文臣的人格,已十分不可想象。文臣的人格尊严已经被皇帝任意践踏,比如廷杖,文臣们认了,谁叫人家是万岁爷,是名正言顺的主子呢?可刘瑾一个太监,侮辱众文臣的手法比皇帝还过分,情何以堪呀。
  正德二年(1507年)三月,刘瑾召群臣跪在金水桥南,宣示奸党的名单。这个名单吓人一跳,内阁大臣包括大学士刘健、谢迁,尚书则有韩文、杨守随、张敷华、林瀚,六部的郎中有李梦阳,主事有王守仁等四位,翰苑词臣有检讨刘瑞,科道则有给事中汤礼敬等十六位,御史则有陈琳等二十五位。《明史》说这些人“皆海内号忠直者也。”魏忠贤还只能借助一部分文臣打倒另一部分文臣,而刘瑾此举,简直是和天下大多数文臣为敌。王守仁被他派人追杀得无处藏身,不得已在浙江伪造跳水自杀的现场,躲到了贵州龙场驿,才避免一死。等刘瑾事败后出山,建立了平定宁王叛乱的不世功勋。
  《明史》说刘瑾“权擅天下,威福任情”。最过分的一次是,某位文臣用匿名信的方式,斥骂刘公公的所作所为,刘瑾矫诏让百官跪在奉天门——今日天安门下,晒毒日头。而刘瑾站在旁边大声呵斥,太阳落山了以后,把所有五品以下的官员收押到监狱里。主事何■、顺天推官周臣、进士陆伸等几个文弱书生,大约平时不注意锻炼身体,竟然中暑而死。刘瑾的暴虐混账,连他的同类都看不惯。太监李荣送冰镇西瓜给文臣们解渴,另一位太监黄伟则对众位下跪的大臣说:“书中所说的都是为国为民的大事,挺身出来自己承认,就算死了也不失为好男子,奈何连累其他人?”这两位太监的言行说明他俩良心未完全泯灭,可刘瑾很生气,勒令李荣闲住,将黄伟发配到南京。
  这样一个恣意任为的王八蛋,正德皇帝毫不干涉,没准他还庆幸刘瑾帮他收拾那帮让他读书、让他好好呆在宫里的文臣。但再荒唐的皇帝,也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刘瑾关系紧张的另外一位大太监张永,被文臣们争取过来,开始在正德皇帝面前上刘瑾的眼药。
  张永把皇帝的心思摸得透透的,对皇帝根本不说刘瑾如何贪赃枉法、如何欺凌大臣,而是说刘瑾要谋反,要篡位。可少年皇帝正德说天下任刘瑾去取。他本来就不喜欢皇帝这个职业,只喜欢享乐。可张永再加一句,刘瑾取天下,将如何处置陛下?再荒唐的皇帝这时候也会明白,自古权臣登基,其他投降的大臣基本上没性命之忧,而被废黜的皇帝一定会被害死,不这样做,新皇帝坐江山心里也不踏实,曹丕和朱元璋都是这样干的。
  正德帝总得怜惜自己的生命吧,于是和张永进行周密布置,不费吹灰之力就逮捕了这位权势熏天的大太监。本来不要他的性命,只是让他谪居凤阳,可是抄家时抄出伪造的玉玺一枚,还有出入宫禁的令牌以及铠甲、弓箭等违禁物品。又发现刘瑾常常不离手的扇子,里面藏着两把锋利的匕首。不臣之心昭然若揭,正德帝大怒,命令凌迟处死。
  从被瓦剌俘虏后通过“夺门之变”而复辟的明英宗,对两个极其倚重的大太监王振和曹吉祥的态度,就更能看出太监专权的底线应当在哪里。
  王振这个人不同一般的太监,他书读得不错,英宗还是太子的时候他就伺候在左右,英宗是个很重感情的皇帝,对他一直很敬重,对他称“先生”而不直呼其名。因此王振得以专权,跋扈非常,对不顺从他的大臣也打击报复,但他没刘瑾那样混账。正德十四年(1519年),他撮弄皇帝亲征瓦剌,身履险地。本来最开始的方案是出紫荆关,到王振的老家山西蔚州,巡视他的故乡,这对为人臣者来说,是莫大的荣幸。如果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土木堡之变”。但这位飞黄腾达的王公公对故乡很是爱护,他担心御驾一去,扈从如云,会蹂躏当地老百姓的庄稼——那时候大多是白白地伤了庄稼,没什么国家赔偿一说。因此临时改变主意,让皇帝改道宣府,才酿出大变,连累皇帝做了俘虏,他自己也死在乱军之中。照理说对这样的罪魁祸首,皇帝应该恨不食其肉寝其皮才是。可英宗不但不怪罪王振,复位后还十分怀念这位王先生,命令祭奠王先生,招魂以葬——因为王振尸首早就找不到了,并让其灵位进智化寺,赐名该寺为精忠祠。智化寺是王振得势时修的,史称“穷极土木”,至今还在北京的大雅宝胡同附近,成为明朝建筑的典范之一,其屋顶藻井工艺之精美,世界闻名。这个大太监还算是给后人留下点不错的遗产。
  另一位大太监曹吉祥原是王振的部下,和石亨等人策划,发动“夺门之变”,迎接英宗复位,这样的功劳怎样说都不过分,因此受到了重用。但他气焰嚣张,令朝野侧目。经过人生巨变的英宗,更懂得江山社稷的重要性,比青年时稳重多了,因此对那些复辟功臣的放肆渐渐有所警觉。石亨事败后,曹吉祥也感觉到危机,他想到的不是消极避祸。对于英宗这样一位有情有意的帝王来说,这样的功臣只要不轻举妄动,平安养老是没问题的。但曹吉祥想到了冒险,他的养子曹钦是带兵的都督,曾经问过手下的门客冯益:“自古宦官的子弟有没有当皇帝的?”这个马屁精门客脑子转得真快,随口就回答:“君家魏武,其人也。”说的是魏武帝曹操,曹操也是宦官的养子,而且是同姓。这下曹钦心动了,决意造反。历史有时候很有意思,同姓、同为宦官子弟只是巧合,曹操的儿子曹丕当皇帝前,曹操父子经营了多少年?再说此时的大明不是当初的汉朝,英宗也不是献帝,而且他们父子俩,谁有曹操那两下子?曹钦带兵攻入朝房,杀死几位大臣,但失败的命运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等待曹家父子的是凌迟。
  太监之所以能专权,是因为他紧紧依附皇帝,他的全部权威的源头是皇帝,所以别人忌惮他。一旦他决定造反,反叛他的权力来源,就是无本之木,人人可得而诛之,连纸老虎都算不上,怎能不败。
  王振误英宗,英宗不但不恨他还思念他,除了情感的因素外,我以为大约英宗觉得王振的出发点是好的,他的心是忠于自己的,出了个馊主意惹来了祸事,可以原谅。而曹吉祥虽然有拥立复辟大功,但最后竟然造反,心生反叛哪怕功劳再大也不可原谅。态度决定一切,信然。通过刘瑾、王振、曹吉祥三大太监的命运,能看到阉宦专权的底线在何处,那就是:对于奴才来说,无论主子怎样纵容你,仗着主子的势力如何无法无天,但奴才到底是奴才。如果有一天想从奴才变成主子,问题的性质便发生了变化。


  《皇帝、文臣和太监》附编

  《儒林外史》中三次非主流士人聚会(1)

  《儒林外史》中聚会地点大多在江南一带,南京、杭州、湖州等地,这些地方经济发达、百业兴旺,能养活一些闲人。也因为经济发达,故文化教育发达,参加科举的士人多,考中做官的多,名落孙山的则更多。因为有非主流名士聚会的群众基础。而明代是个两京制度,真实的首都是北京,北京聚集的是主流士人,春风得意者多。南京则是个“虚拟”的政治中心,也有一套政府班子,可大多是不管事的闲差。围绕南京,不得意的名士更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的氛围。
  《儒林外史》中三次非主流士人聚会
  《儒林外史》写了一帮读书人的生活,他们大多数是非主流的,一旦像周进、范进这些寒士,中了进士做了官,他们整天想到的是那些庙堂的“大事”,和民间的非主流知识分子就不会有太多的来往了。
  明代后期,天下承平日久,便出现了许多非主流“名士”,所谓非主流,就是指科举不得意者。是否能通过科举进入官场,是划分主流还是非主流的唯一标准。周进、范进等人,没中举之前,人人可以奚落他,中举后,有了官职人人巴结,丫鬟、豪宅全都有了,便立马“主流”起来。所谓的士农工商,“士”排在第一,是因为士可以做官,做官就有管农工商的权力,做不了官的“士”很多时候还不如农工商,对没有发达的士,有人还能存一份表面上的尊敬,是因为想买他的潜力股,理论上这些人未来都有名中黄榜,身穿蟒袍的可能。要真成了孔乙己那样的死老虎,连短衣帮都敢嘲笑他。
  《儒林外史》中聚会地点大多在江南一带,南京、杭州、湖州等地,这些地方经济发达、百业兴旺,能养活一些闲人。也因为经济发达,故文化教育发达,参加科举的士人多,考中做官的多,名落孙山的则更多。因为有非主流名士聚会的群众基础。而明代是个两京制度,真正的首都是北京,北京聚集的是主流士人,春风得意者多。南京则是个“虚拟”的政治中心,也有一套政府班子,可大多是不管事的闲差。围绕南京,不得意的名士更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的氛围。
  这些名士,以诗词唱和,风花雪月自娱自乐,坐在一起就骂那些误尽读书人的“时文”——八股文章,骂那些得意的官僚和势利的盐商。其实这里面很多人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他们身在江湖,心寄朝廷,一刻不忘嘴上咒骂的官场。暗中艳羡那些靠科举发达的士子,如果给他们一个机会做官,大多数跑得比谁都快。他们的狂狷和名士气,是故意摆出来的姿态,是一种行为艺术。因为他们高不成、低不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不屑于卖苦力、做生意,只有搞行为艺术,企望通过这种行为艺术,引起士林注意,上达朝廷,有朝一日被征辟,那扇“幸进之门”向他洞开。
  《儒林外史》书中有一回莺脰湖聚会的雅事,聚会的东道是父亲做过中堂、长兄为通政司大堂的娄三公子、娄四公子。这哥俩何尝不知道科举的甜头,做官的威风?他家的显赫无不来源于父兄科举的得志。可自己总是考不上,便变成批判科举、具有先进思想的新士人。书中写道:“哪知这两位公子因科名蹭蹬,不得早年中鼎甲,入翰林,激成了一肚子牢骚不平。”因为父兄的庇荫,他俩不同于其他寒门士子,家里有大把大把的银钱让他们使,可以好好地做乡绅。但他俩不能忘怀功名,便想利用自家的财力和声望,网罗江南其他不得志的名士,过过在野党领袖的瘾,便有了此次“网友聚会”。
  看看这哥俩网罗的都是些什么样的“行为艺术家”。明代没有网络,也没有电视、手机和电话,但仍然有一种民间传播途径。谁谁是大名士,谁谁有才华,谁谁行为不同于常人,谁谁无意于科举,等等,在士林里还是传播很快的。所以一见面,都互相恭维,“大名如雷贯耳,闻声相思好多年”,就如现在网友聚会,互相说:“你这个ID我很熟悉。”
  娄家公子首先注意的“名士”是杨执中。这是个数次科举不中的庠生,因为不得志,他便发牢骚说因为永乐大帝搞坏了大明江山,大明今不如昔。听说此话的娄家少爷立即引为同道。这位杨执中在一般人眼里是个怎样子的人呢?
  “杨先生虽是生意出身,一切账目,却不肯用心料理,除了出外闲游,在店里时,也只是垂帘看书,凭着这伙计胡三,所以一店里人都称呼他是个‘老阿呆’。”考不上功名,做个职业经理人不也是蛮好的吗?可他偏偏不,还想着官场,摆摆读书人的谱,给人打理盐店,亏了人家七百多两银子,被官府收押。
  这样的人在娄家哥俩眼中是轻俗利、有气节的奇人,便利用自家权势将他从官府里保出来。这样一个杨名士其实最怕官,也最在乎权势。娄家少爷第一次拜会他时他误会为官差抓他,让人撒谎说自己不在家。当他知道是相府公子找他时,立马谦卑地对娄家仆人说:“既是两公错爱,我便该先到城里去会他,何以又劳他来?”
  可他在公众场合,时时显示自己是淡泊名利的高士,主流媒体他不能在上面说话,便自己到处上网贴自己的帖子,积攒人气。碰到一个不识字的卖菱小孩,也塞一张自己写的帖子,上面有一首不知从哪儿抄来的诗:
  “不敢妄为些子事,只因曾读数行书。严霜烈日皆经过,次第春风到草庐。”
  娄家公子来他家,就让他俩看自己破书房墙上的诗:“嗅窗前寒梅数点,且任我俯仰以嬉;攀月中仙桂一枝,久让人婆娑而舞。”
  这两下子,一开始还真蒙住了长在豪门的娄家哥俩。自己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饭都吃不饱,还不愿意“妄为些子事”,一天只想天上掉馅饼,“春风到草庐”,一觉起来就显达。这样的人,从古到今都不少。一旦有一点利益来了,马上屁颠屁颠地拥上去,娄家公子相招聚会,杨执中连自己傻儿子老六都带去打秋风。
  娄家相招的第二个“名士”便是杨执中的好友权勿用(全无用)。杨执中向娄家少爷如此介绍他:“此人若招致而来,与二位先生一谈,才见出他管、乐的经纶,程、朱的学问。此乃是当时第一等人。”这样一个“第一等人”的行为艺术更是惊世骇俗。他戴着孝帽子进城会朋友,书中描写道:
  “左手掮着个被套,右手把个大布袖子晃荡晃荡,在街上脚高步低地撞……他也不知道出城该走左首,进城该走右首,方不碍路,他一味横着膀子乱摇。”——这哥们对交通规则还不如进城卖柴火的乡下人熟悉。这行为艺术一年前在北京建外现代SOHO旁边搭一个“鸟巢”,住了好几天的诗人何如?
  这样一位“名士高人”,究竟是何种德行呢?拐了兰若庵的尼姑僧远,藏在家里任自己享用,被庵堂的主持告到萧山县知县那里。
  娄家公子招的第三个“名士”,便是权勿用时常说起的张铁臂,自吹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砍了个仇人的头装在革囊里,寄存到娄府自己亡命天涯。这分侠肝义胆让娄家少爷委实佩服。可是害怕人头发臭的娄家,打开革囊一看,里面原是个猪头!
  娄家请来的第四个“名士”,便是后来穷困潦倒,死在他乡,自己ID被人冒用的牛布衣。
  可怜的娄家少爷,花了这么多银子和精力,搞了个“网友聚会”,来的就是些这样的主。最终只好收起当领袖的心思,闭门谢客,整理家务了。
  《儒林外史》中还写过一次玄武湖边的选美风月会,策划、组织这场风月大会的,一个是有钱的世家子弟杜慎卿,一个是没钱但有点子的策划奇才季苇萧。
  这个季苇萧是《儒林外史》中少有的一位活得真实的人。他到处奔波走穴,一会给这个官员出点主意,一会给那个商人帮点忙。老婆不在身边,因此靠泡妞来打发寂寞的时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那时,读了几本书的文人入青楼、纳小妾非常正常。
  这季先生最可爱之处,则是他好色从不遮遮掩掩地解释,而是爽快承认。他娶了王老爹的孙女,碰到了王老爹的女婿——也就是他老婆的姑父。可是他毫不回避自己娶妾,指着洞房的对联“清风明月常如此,才子佳人信有之”对姑父说:“我们才子佳人会合,一房,两房,何足为奇!”而且解释了“泡妞”经费的来源:“我一到扬州,荀年伯就送了我一百二十两银子,又把我在瓜洲管关税,只怕还要在这里过几年,所以又娶了一个妾……”何等的坦率,季苇萧的言外之意就是:有了银子就应该用来泡妞,这是光荣正确的事业。
  天长杜家的两位后人杜慎卿、杜少卿哥俩,一个是对利益得失算得清清楚楚的假名士,一个是真的不计较钱财的真名士。杜慎卿是前者,他结交一帮帮闲篾片无所谓,花不了他几个银子。问题是他既好女色,又好男色,还要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其实圈里的朋友都知道这位杜老爷那点爱好。自己托著名的媒婆沈大脚满城去找美女做小妾,季苇萧祝贺他,他假惺惺辩驳道:“先生,这也为嗣续大计,无可奈何。不然,我做这样的事怎的?”
  好色就好色,偏要假传宗接代这种“孝道”之名,还引用了开国皇帝太祖的话:“我若不是妇人生,天下妇人都杀尽。”可季苇萧这位风月场里的高手,太了解这位正人君子其实和自己是同道者,因此敢于开他的玩笑,将一个五十多岁的丑道士说成飘逸风流的少年,惹得杜先生推迟去察看小妾,急忙忙赶到道观去结交。
  因为两位都热爱风月事业,所以他们邀请所有南京戏班子的旦角,在玄武湖边搭起了选美台子。杜先生此番豪举虽然花钱不少,但“自此,传遍了水西门,闹动了淮清桥,这位杜十七爷名震江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运气不好,考不上进士,进不了官场,又没有搞民间社团的能量源和胆量,也没有让士林佩服的学术潜质,那么出名的办法只有一途:投身风月事业。——当然这需要大把大把的银子。如果你没有祖宗遗留的巨大产业,还是先急着去挣银子吧。
  最庄重的一次聚会,则是南京泰伯祠落成,金陵城里有点名气的读书人都去参加祭礼,这次聚会实则是一次江南民间知识分子的排座次。中国人有一种顽固的排名情结,不论在庙堂还是在江湖,是从文还是习武,最终都要搞出一个排名表,读书人考中进士,一甲第几名,二甲、三甲多少名,那是伴随他一辈子要带到坟墓中的资历。宋江等一帮打家劫舍的好汉们,平时称兄道弟,但排起座次来毫不含糊。连花界的妓女们,也要搞“十二钗”之类的评选。
  常熟县有一个真儒虞果行,名闻儒林半生,到了五十岁终于中了进士。这把年纪从知县做起,太晚了,做翰林也太穷,因此被派到南京国子监做了一个博士这类闲官,领一份俸禄不问政事,在官场当然属于被边缘化的人,但在民间士人眼里,他还是有官方身份的。另一位是出自书香世家的庄绍光,也是科举不第,但名气很大。天子下旨征辟,进北京面圣一次,虽然没做成官,但皇帝仿照玄宗对李太白赐金出宫的故事,奖励他五百两银子,让他回南京安心读书。这样的布衣当然非同寻常。
  因此,泰伯祠落成的祭礼上,主祭由虞果行担任,庄绍光任亚献,排名第一和第二。靠编考试指南的老秀才马纯上,知交遍天下,而且是浙江人,从各方面考虑选做三献,这种大型聚会资历和地域都要充分考虑,以显示平衡。再往下排,最有影响力就数杜少卿和迟衡山先生了,他俩做了出镜率很高的引赞,然后再根据各人的影响力,分派各位担任大赞、司麾、司尊、司玉等职。一共三十八人参与其事,场面搞得很大,在南京城引起了轰动,可惜那时候没有电视,不像现在能直播古装成人典礼之类的仪式,但也能口口相传,让江南儒林知道了这些进入名单的著名民间士人。
  这些江湖上不得志的读书人,其思维和行事方式,究竟和庙堂上得志文臣们又有什么区别?

  假中书成真的奥妙(1)

  《儒林外史》第四十九回《翰林高谈龙虎榜 中书冒占凤凰池》,讲一个假官员蒙骗了几位真官员的故事,结局极具戏剧性,假官员最后变成真的了。
  这位假官员叫万里,字青云,本是浙江钱塘县一个秀才,却科场蹭蹬,考了多少年都没有中举。他在江宁县碰到了已经是翰林的高某,二十年前高某还是秀才的时候两人结识,从此音讯杳无。而此时万青云正冒充内阁中书。——用他自己事发后的话解释:“只因家下日计艰难,没奈何出来走走。要说是个秀才,只好喝西北风;说是个中书,那些商家同乡绅财主们才肯有些照应。”
  这万秀才假冒中书确实因为生计所迫,科举时代有“穷秀才,富举人”之说,全国能考中进士,直接当官的毕竟是凤毛麟角,而能考中举人,便算是进入精英阶层了,有了做官的资格。即使不做官,在乡间主持书院,办理临时公差,也很有油水,受乡绅们尊重,一般穷不了。因此就不难理解范进中举后,从一个穷秀才一步登天,有人主动送银子、房子和仆人。万秀才考了几十年,不能中举,又没有别的生计,假冒官员实非不得已。但他不敢冒充进士和举人,科举时代每次考完后都有名录,考中者的名字天下士林的人全知道,冒充科名容易露馅。
  为什么吴敬梓说万秀才冒占凤凰池呢?这有一个典故,武则天当国时,将中书省改称“凤阁”,将门下省改称“鸾台”,明清的内阁照典故别称为凤凰池。到了明代已经废除了宰相,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内阁大学士名义上只是皇帝的秘书,尽管后期内阁大学士权重,但内阁的中书——也就是说是政府办公厅一般秘书,实则没什么权力。中进士的,第一流进翰苑,作为重要干部培养,前程似锦;其次则是做知县和六部的主事,有实际权力;而内阁中书最清贫,一般没有进士愿意做,但说起来这职位还是很重要的,毕竟处在中枢。
  这样一个有虚名而无实利的职务,到了明朝后期,就成为捐官者一种合适的选择。因为内阁中书也是学习的性质,三年期满可以授职,比如去做知县。当大批有钱者捐钱买了个中书的衔,不可能都去北京城的内阁上班,大部分呆在家里,等期满后再活动一个实职,因此冒充中书最保险。
  假万中书碰到高翰林,故人相见分外亲切,先在高翰林家里,和真中书秦某、施御史一起喝酒聊天,大谈科甲的学问。这秦御史也是捐来的官,根本不去北京上班,当然不认识“同事”万中书。因为是“同事”,将来少不得互相照应,第二天秦中书做东,再请高翰林、施御史和万中书赏脸。
  可哪知道总有一些小概率事件发生,众人就在秦中书家中推杯换盏时,钱塘县知县派衙役径自过来,将万青云捉拿。原因是负责海防的苗总兵吃了败仗,被参革,抄家时发现了万秀才拍苗总兵马屁的诗文。——人家主要就靠这种方式,打财主和武夫的秋风,有啥稀奇。但我国历史上办案,唯恐不能枝蔓,办案者一定要尽量牵连,以显示自己的权威。
  万秀才此刻知道,拍总兵的马屁算不了什么,可冒充朝廷官员的事情,被查出来则是大罪。此时,侠义之士凤四老爹出面,让秦中书掏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由高翰林出面,找到施御史到京中活动,给万青云捐了一个真中书。
  高翰林、施御史和秦中书和万秀才无非是场面上的一饭之交,他们为什么这样慷慨仗义?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这又拜我国帝制时代司法特点之所赐。
  前文已经提到,办案者往往唯恐四处枝蔓不多。如果真是一个严格按程序、按律法办事的体制,高翰林、施御史和秦中书根本不用担心。因为万秀才的假冒朝廷官员,他们并不知情,完全不用负连带责任,如此的话万秀才只能自作自受。
  然而在帝制时代却不是这样,案子怎样办,办案官员个人意志非常重要,如果他无限上纲上线,说高、施、秦等人和假官员称兄道弟,几个人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而且办案者极有可能这样干,因为只有把自己所握有的合法伤害能力,用到极致,才能为自己最大限度地牟利。所以凤四老爹说:“只是一场钦命官司,把一个假官从尊府上拿去,那浙江巡抚本上也不要特参,只消带上一笔,莫怪我说,老先生的事只怕也就是‘滚水泼老鼠’了。”
  凤四爹的话绝非危言耸听,吓唬秦中书,此时,秦中书、高翰林、施御史和假中书万青云已经成为利益共同体。秦中书要想不破家,只有万秀才的官司不输才行。如此,不论秦中书和高翰林、施御史多么懊悔,多么讨厌万秀才,但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不得不全力帮助万秀才。
  说到假官,其才能和道德操守并不一定比真官差。清初苏州太仓某人的《砚堂见闻杂录》,记载康熙年间,一个姓郭的官员在赴任池州知府的路上,被一位姓张的强盗杀死,独独留下他的妻子和儿子,强盗拿着委任文书去上任。几年内在当地惩处恶霸,提倡农耕,造福一方,后来真知府的小舅子来探望姐姐,才东窗事发。

  乡下青年成长为“超人”之路(1)

  一个纯朴乡下青年成长为“超人”之路
  从《儒林外史》匡超人的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熟悉的影子,比如《红与黑》中的于连,《人生》中的高加林等。
  他们都是在乡村里长大的青年,曾经纯朴善良,最后一步步适应社会的种种明暗规则,变得功利。匡超人比他们几个的蜕变更为聪明,因为他的变似乎就是一种水到渠成、化蛹为蝶的成长,没有丝毫的矛盾、困惑、扭捏。鲁迅小说中《孤独者》中的魏连殳,从傲士成为军阀的幕僚,其内心是痛苦而煎熬的。这一切,匡超人统统没有,他的蜕变无任何心理障碍。
  匡超人人生的道路上有两个导师:乡试久不中以编辑科考作文选为生的秀才马二,浙江布政司的书吏潘三,对匡超人来说,缺少任何一人的教导,他都不可能成功。乍看起来,马二的教导,是让他如何走“正路”,参加科举显身扬名;潘二的教导,是走“邪路”,如何钻制度的空子,唯利是图。但对一个进城谋生的乡下青年来说,这些都是必须具备的生存知识,缺一不可。而匡超人天资聪颖,举一反三,很快在正邪两途中,游刃有余,青出于蓝了。
  匡超人邂逅马二先生时,他正流落在省城杭州,衣食无着,得知父病的消息无法回乡探望,只能在西湖边摆摊测字,以求果腹。
  匡投了马二先生的缘法,是因为马二看到这个穷困潦倒的青年,正在看一本自己选编的《三科墨程持运》——隐约有自己年轻时的影子。这个科举不得志却不得不吃科举饭的人,看到陌生人读自己的书,油然有种知己之感,就像唐代王昌龄、高适、王之涣三位诗人结伴出游,途中碰到美丽的歌女,吟唱自己所作的诗歌一样欣喜。读书人这点虚荣心,自古皆然。等弄清楚匡超人的家庭状况后,马二先生又被感动一把,于是解囊相助,赠送匡超人回乡的盘缠,并一再灌输主流价值观:“只是有本事进了学,中了举人、进士,即刻就荣宗耀祖。这就是《孝经》上所说的‘显亲扬名’,才是大孝,自身不得受苦。古语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而今什么是书?就是我们的文章选本了。”——顺便又为自己编的书做了回广告。
  匡超人回到乐清后,孝敬父母,用功读书。很幸运地被下乡巡察的知县知道了,深为感动。——这是一个值得主流意识形态大为宣传的青年楷模。既然知县鼎力相助,县考取了案首,在知县的举荐下,顺利通过了府考和院考,成了庠生——即秀才。
  此时,一件偶发事件改变了匡超人的命运,知县在仕途上栽了一个小小的跟头,上峰派人来摘他的印,他在当地官声很好,于是城里老百姓发生了骚动,匡超人也随着人群起哄,上面有人告密,说他是闹事的头头,在潘保正的帮助下,他避祸再游杭州。
  以第二次到杭州为分水岭,在此之前,匡超人是个勤奋、孝顺、朴实的农村青年,这样的青年,在哪个时代都是主流价值观予以正面评价的。我们不能说匡超人这些特点是装出来的,这是在乡下自然长成的。他的勤奋、孝顺、朴实也为自己的人生带来最大的转机,不如此,马二先生和知县根本不可能帮助他,由此他完成了社会身份的转变,由一个农民变成士人,从草根走向精英。这种阶级的变化有人穷其一生都不能完成,因此他具备了农民所不能比的社会地位。
  完成这一社会阶级的转变后,他的勤奋、孝顺、纯朴这些无形资产已经用到了极点,成了秀才的他,到了杭州,如果还是第一次碰到马二先生的那样处事,他只能成为潦倒一生的穷秀才,因为乡试中举,绝非自己可以左右的。
  匡超人于是开始了转型,这种转型是在内外两种力量推动下完成的。他认识了开头巾店的景兰江和做医生的赵雪斋,在两人的介绍下,他认识了一大批所谓的名士。这些名士实际上是不得志的边缘知识分子,科举的路走不通,便以聚会作诗标榜高雅。匡超人没有找到恩公马二先生,人生地不熟的他一面给店家批选考卷,一面参加了这帮不务正业的名士们的聚会,和他们诗词唱和,希望借此进入主流社会,如果他的另一位导师不给他点拨,可能他渐渐地在省城蹉跎下来。他比不上有产业的景兰江和赵雪斋,人家还有些本钱吟诗作曲。
  潘三的出现,让他的命运再次拐了个弯,潘三是匡超人老家潘保正的族弟,保正让潘三关照超人。马二先生教匡超人的是如何在明处求名——如读书应考,潘三教他的是如何在暗处求利。
  潘三教导他不要搭理景兰江那帮人:“二相公,你到省里来,和这些人相与做什么?”“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这姓景的开头巾店,本来有两千银子的本钱,一顿诗做的精光。他每日在店里,手里拿一个刷子刷头巾,口里还哼的是‘清明时节雨纷纷’,把那买头巾的和店邻看了都笑。”
  匡超人虚心善学,马上听从潘三的教导,参与了潘三造假证件、包揽官司、冒名顶替去考秀才。用潘三的话来说:“像这都是有些想头的事,也不枉费一番精神,和那些呆瘟缠什么?”和潘三一起干那些非法勾当,“潘三一切事都带着他几分银子,身上渐渐光鲜。果然听了潘三的话,和那边名士来往稀少。”潘三为他做媒,又娶了在抚院衙门当差的郑老爹的女儿。有了钱又有了娇妻,昔日的乡下青年完全融入省城的生活。谁知道天有不测风雨,潘三事发下狱,而匡超人自忖难脱干系,潜逃到京师。
  峰回路转,超人的运气实在太好,当年在乐清县对他关怀备至的知县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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